ゅ 我愿做你无忧无虑的小孩。(小说完整版)【张芸欣/文】
个人日记
[1]
在我十七岁的那年暑假,我有了一个悲惨的外号——青春痘小姐。
中考完的那个暑假,青春痘像是可怕的怪兽,袭击了我的全脸,以势如破竹的气势在我的脸上筑起了连绵起伏的丘陵,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所有看见我的人都用诧异的目光盯着我的脸,不,是脸上的痘痘,露出怜悯又惶恐的表情说:“赵夏欢,你这是怎么了啊?”
我被这种可怕的目光一遍一遍冲击得体无完肤,惨绝人寰。
不知道有多少人有过和我一样的遭遇,一个妙龄少女,本来对青春有着美好的向往,却
被青春痘侵略得不堪负荷,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可以在最短的时间把你从一个天真活泼充满自信的元气少女,变成一个自卑胆小不敢与人接触的悲催小虫。
那时我每天起床照镜子都觉得人生无望,感叹这样的噩梦什么时候会苏醒。
我开始了一段艰难而漫长的战痘历程,各种各样被吹得神乎其技的战痘神药全都试了一遍无效之后,我深深地感觉到了这个世界对我投来的恶意。
我变得孤僻自闭脾气暴躁,没由来的容易发火,又自卑又敏感,仿佛全世界都欠了我五百万。
在我妈妈被我的疯狂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她的好姐妹和她推荐了一位皮肤科医生。
全江宁市以自制药膏出名的江海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齐枫。
[2]
齐枫是江海医院最年轻的皮肤科主任医师,在巴掌大的城市里,他的医术算是小有名气。
对于战痘一年毫无起色的少女来说,根本已经完全放弃了治疗。
特别是那时候我眼看着暗恋了两年的校草楚慕和校花白梦手牵手从我眼前走过,我顿时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凉。
那个暑假我都躺在家里的大床上重复一句话:“妈,我要死了。”仿佛没有一张干净的容颜是多么可怕的绝症。
我妈吓得把我从床上拉了起来,说:“你王阿姨说了,这位皮肤科大夫特别厉害,一定能治好你的。”
“一定能”这句话,我在无数个治疗青春痘的神药广告里已经听到耳朵出茧,我并不相信凭着一个皮肤科大夫就能根治我的毛病。
我死活不肯去,直到老妈在我床边眼泪汪汪我才举手投降。
我戴着帽子和墨镜,把自己包裹得像个明星,其实我只是怕别人看我的脸都会投来异样的目光,掩耳盗铃是我最大的本事。
看病的人很多,挂号等位,一个小时过去了好不容易才排上我。
妈妈拖着我的手,我闹别扭就是不肯进去。
后来有个女人抱着孩子从走廊那端哭着跑过来,一把推开正在和妈妈抗争的我冲了进去,抓住穿白大褂的一个男人哭着说:“医生快帮我看看,我家宝宝不知道得了什么病,全身都通红了。救救她。”
婴儿母亲的哭声听上去那么凄惨,齐枫动作轻柔的摸了摸婴儿的脸,认真的检查了一下她的病症说道:“你不用担心,你宝宝是被毒蚊叮咬了。我给你开点药。”他接过病历单,突然停住,转头冲着我说:“赵夏欢是吗?”
他戴着口罩,看不清楚长相,淡淡的声音像是能安抚人心。
我点点头。
“我给这个宝宝先开点药,你先在旁边坐一会儿。”我看到他抬眼的目光,卷翘的长睫
毛搭在大大的眼睛上,白色的袍子在阳光下像天使一般。
刚刚还在和妈妈闹别扭的我,立刻就停了下来,在旁边找了一个凳子,安静的坐下。
妇女抱着婴儿走后,我坐到他的面前,他的目光微微一抬,指了指我包裹的那么严实的样子问:“什么症状?”
“青春痘。”老妈在旁边立刻把我的帽子眼镜围巾统统揭开,急忙解释。
“青春痘又不是什么大病。干嘛要包成这样?”虽然戴着口罩,我还是看到了他眼底的笑意。
“怎么不是大病!根本就是绝症!”我张牙舞爪的冲他喊。
我说的声音很大,大到外面还在等号的人都听见了,老妈在我手臂上狠狠的拍了一下,然后嬉皮笑脸的对众人说:“小孩子开玩笑的。”
我看见齐枫摘了口罩,露出一张好看又精致的脸庞,细腻的肌肤在阳光下微微的抖动,
像是听到了多搞笑的笑话。
他看着我,目光闪亮的笑道:“我第一次听说,青春痘是绝症啊……”
[3]
我被齐枫的嘲笑狠狠地伤害了。
他一个皮肤完美无瑕连毛孔都看不见的人,怎么知道青春痘对一个少女来说是多大的伤害,这种轻易摧毁人意志,打击人信心的东西对于我来说,就是和绝症一样恐怖。
我想起他全程认真的看着我的脸,目光没有嘲讽和讥笑,只是微微的含着温和,然后温吞的对我说:“虽然有点儿严重,但是不是什么大毛病。”他看我还气鼓鼓的,安抚我说,“放心,这真不是绝症,会治好的哦!”
美丽的护士在旁边笑着,好像我说了一个多可笑的笑话。
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再见到那个让我丢脸的医生齐枫。
可是这个世界总不会朝着你想要的方向去发展的。
当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出现在军区医院的时候,妈妈很快又把我带回了那个我闹了笑话的地方。
我不知道妈妈什么时候暗暗地给我交了治疗青春痘疗程的钱。
那是一个在当时来说比较珍贵的治疗仪器,红蓝波光的照射,红光去除疤痕,蓝光抑制痘痘再生,配合中药的调理,在医院非常盛行。
我第一次坐在一个小房间等待接受治疗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齐枫,他这次没有戴口罩,穿着白大褂走了进来,我坐在床沿,他看到我,说:“我认得你,你是赵夏欢。上次和我说青春痘是绝症的小姑娘。”他说的那样漫不经心,仿佛我的笑话让他记忆犹新,整个人像是从阳光从走出来,含着笑,带着情,让人怎么样也无法生起气来。
二十七岁的齐枫有着一张好看而完美的脸庞,笑起来牙齿洁白穿白大褂的样子一点也不输我暗恋的对象楚慕,可是我每次看到他总想扑上去狠狠的给他一拳,打歪他那张让人看了 嫉妒的脸孔,让他再也不能把我那个无知的事情一次一次拿出来羞辱我。
我咬牙切齿的回击他:“能忘了这事儿吗?医生叔叔。”
他的脸在听到我喊他叔叔的瞬间垮了下来,俊脸上闪过一丝的不协调,这正是我打击报复所要的结果。
当我躺在那个治疗仪的床上,接受红光的照射的时候,齐枫却站在我的旁边,不甘愿地问我:“我看上去真的那么老吗?”
他大概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爱美的医生了吧。
[4]
为了打破我叫他叔叔这个可怕的称呼,在我第一次治疗结束之后,他请我吃了根波板糖。
“叫哥哥知道吗?”他像哄小孩儿一样的哄我。
“等你把我的脸治好了,我就喊你哥哥。”作为等价交换我说出了一个公平的交易。
“就你这波浪壮阔的小山丘,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啊。”他叹息。
你能相信这是来自一位医生与患者的对话吗?连个大饼都不给我画,接二连三地不断打击我,这真让我感到忧伤。
可是他是刀子嘴豆腐心,不给我画大饼却认真的帮我治疗,仔细的检查我的症状,写了很多注意事项给我。
我每周都会准时出现诊室的门口,用我最甜的声音喊:“医生叔叔。”每次这时候他的脸上就会不自然的抽搐片刻。
小护士们都在旁边捂着嘴笑,他对我总是无可奈何。
我喜欢他每次都会催眠似的告诉我:“赵夏欢,脸上痘痘好了许多呢。”
“真的吗,那我去看看。”
“千万别,最近都别照镜子,等好了就会有奇迹了。”
齐枫总不让我照镜子,他说镜子是所有仇恨的来源,尤其是长了青春痘的人,每天照镜子只会增加自己的烦恼,让青春痘更加迅猛发展。
去的次数多了,我渐渐对他熟悉起来,我知道他是江海医院最年轻的皮肤科主任,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毕业之后不顾大医院的挽留毅然决然的回到江宁造福百姓!
对于这样有伟大节操的医师,我总是特别佩服。
那时候我还是个特别馋嘴的姑娘,因为治痘痘,戒掉了喜欢的油炸,辛辣食品。每次去都在半路上买一袋水晶粉丝包解馋。
有时候我去得晚,做完光波治疗正好他下班,他会叫住独自回家的我,顺便载我一程。路过卖水晶粉丝包的店,本文杨小培整理,复制党自重。他会停下来帮我买几个塞到我怀里。
我很惊讶他竟然记得我这些细微的举动。
他问我:“为什么你觉得长痘的人青春就是暗淡的呢?”
“因为我要谈恋爱呀。”我回答得理所当然。
“长痘就不能谈吗?”
“不漂亮的人哪有资格拥有恋爱?”
“每个女孩儿都有资格拥有恋爱,无论她长成什么样。”
齐枫总把我当成小孩儿,连和我说的话都是心灵鸡汤,看我的目光都充满了对待小孩儿的调侃,很多时候我知道他是故意在逗我,看我生气看我耍赖,可是我突然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一种没有美丽面貌也能和一个男生和平相处的感觉。
那个暑假因为齐枫的出现,我自卑而无趣的生活终于恢复了一丝丝的欢快。
曾经讨厌医院味道消毒水气味就挣扎逃避的我,对去医院有了一种奇怪的快乐。
只有在面对齐枫这个见多识广的皮肤科医生,我才可以不用自卑的低着头假装掩耳盗铃。像是在可怕的黑夜终于看到了一丝微弱的曙光。惨淡的人生有了生存的希望。
[5]
治疗青春痘除了仪器的辅助,药物的内服之外,饮食上齐枫也严格的叮嘱我妈照顾我。
不能吃辛辣油炸的食物,鱼虾蟹也少吃,饮料不要碰,我活得简直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
在开始面对清单食物的第一个月,我每天都觉得生活索然无味,吃饭如同嚼蜡,但是为了美丽我豁出去了,可见爱美是能让一个爱吃人丧失了乐趣也不为所动。
我坐在医院里看着齐枫抱怨:“医生叔叔,你知道不让爱吃辣的人吃辣是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吗?”
他把眼睛在我脸上扫了一遍:“不想让脸恢复了是吗?”
我只好垂头丧气地继续吃素。
这时候水晶粉丝包就成了我生活中最亲近也唯一被齐枫所允许的食物。
这种恐怖是治疗方法持续了两个月之后,我终于拿起了已经两个月没有触碰过的镜子。
脸上的痘痘真的消下去了许多,虽然没有完全恢复,但是已经看到了平坦的肌肤,虽然皮肤毛孔粗大黯淡无光,但是对于一个很久没有看到平滑的青春痘患者来说,这样的成果算是非常让人喜极而泣了。
我急着将这个好消息和齐枫分享,急冲冲的往医院赶去。在我刚抵达门诊室门口的时候,美丽的护士告诉我:“齐主任今天去相亲了。”
我忘了齐枫已经二十七岁,差不多也到了适婚的年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很奇怪的失落感,我甚至忘了我这次到来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仿佛一个能和你分享心事的人突然没有了,这种感觉特别难受。
从那天开始,我就再也没有去军海医院,有一种奇怪的情绪在我内心滋生,找不到病因。
高二一开始,我回到了学校,一头扎进学生的生涯。我觉得我应该很快就会忘了齐枫,忘了那种奇怪的感觉。
可是分班的那天,我抱着书包站在走廊上,望着廊外的屋檐发呆。熙熙攘攘的人群竟然没能带走我一点点的忧愁,熟悉的校园也没有让我忘记齐枫,而是要命的想念他的笑容。
分班的时候走廊上人很多,大家挤来挤去,我的书包被挤掉在地上,撞掉我书包的女同学在帮我一起捡东西的时候,突然看到了那封写给楚慕的信。
那是我在三个月前写的,却没有勇气拿给楚慕,一直放在书包里面,长到忘了将它拿出来。
“赵夏欢,你也暗恋楚慕啊……”那女生的声音很大,走廊上的人都听见了,好事的男生冲过来一把抢过我的情书,好玩儿似的拿起来就在走廊上念出来。
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同学。
我一把抢过男同学拿在手里的情书,当他们的面把情书撕烂,丢到垃圾箱。他们被我愤怒的眼神都震慑到了,再也没敢放肆。
不长痘之后,我连脾气都越发的变得傲了起来。
[6]
全校的人都知道我暗恋楚慕这件事。
这本来也没什么,反正本来全校女生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暗恋他。
可是我的情书内容被人传得乱七八糟,版本各种各样,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我到底写了什么。
我突然好像对暗恋楚慕这件事失去了浓厚的兴趣,那个从我初三在一场篮球比赛上就一见倾心的校草,和齐枫一比,顿时黯然失色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时间并没有让我忘了齐枫,而是把他记得更加的牢。
我总觉得我们接触的时间不多,也没有太大的交集,可是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之后,我每天都很焦虑,提不起精神,很多时候我甚至暗暗地希望我的痘痘能再长出了,这样我又可以理直气壮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对他说:“你看,医生叔叔,你的治疗没有效。”
可是我的痘痘就是那么神奇般的好了起来,不仅没有再长而且渐渐从我的脸上消失,只留下一些不太清晰的印记代表它曾经出现过。
这种莫名而来的喜悦没有让我高兴起来,见不到齐枫,我整个人都像失去了水份一样惆怅。我还是在学校独来独往,对人越发的孤傲冷漠。我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这个笑起来阳光灿烂的皮肤科医生,像对我施了魔法一样,让我没由来的抛弃了一切矜持,没由来的分外想念。
可是想念又怎么样呢?他大了我十岁,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小女孩儿爱上大叔,这件事让我觉得难以启齿。
直到那次学校组织的健康讲座,我又看到了齐枫。我才知道,有些事情总是命中注定,让你无处遁形。
他是校长请来为我们说一些健康常识的。
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座无虚席,他这次没有穿他的白大褂,而是穿了一件很随意的衬衫,学校的牵牛花从窗户外开进来,鸽子从天空中飞过。他就那样目光淡然的站在那里,干净而从容,所有人都不存在了一般。
我缩在人群里,断定齐枫肯定认不出我来,前排的女同学非常积极,特别是白梦,我看到她不断地举手问齐枫一些问题,那花痴的样子简直当楚慕不存在。
我曾经那么迫切地希望齐枫只存在我一个人的记忆里,我从未想过,他会暴露在所有人的面前,当这一切已经发生的时候,我根本无法阻止。
我有些莫名的沮丧。
演讲结束之后,很多女生缠着齐枫问问题。
楚慕一把拽过白梦,白梦用力的甩开他说:“干嘛呀你。”
大庭广众白梦一点儿情面都不给楚慕留,齐枫还在旁边做好人:“你们有话好好说,干嘛动手动脚的。”
“还不是因为你啊,什么鬼医生。”楚慕愤怒的大喊。
“不许你骂齐医生。”白梦和楚慕争吵起来。
战况一发不可收拾,楚慕觉得白梦会这么对他,都是因为齐枫从中作梗,一把端起旁边的凳子就要砸上去。
我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勇气,一下子挡在了齐枫的面前。
凳子从我的脑袋上狠狠地砸了下来,当时我就眼冒金星,站不住脚。
有人接了我一把,他的胸膛宽阔而温暖,我闭上眼睛之前,听到他说:“赵夏欢,怎么是你?”
怎么不是我呢?除了我,还有哪个傻姑娘会愿意为你奋不顾身。可是我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我就倒下了。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齐枫坐在我旁边给我倒水,他说:“你是不是疯了?挡在我面前干什么啊你?”
我看着他的脸,还是半年前那样看待小孩子似的目光,紧张愤怒带着难以掩饰的关心让我感觉那么熟悉。
我才意识到,这半年来,我这么萎靡不振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我竟然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个帮我治疗青春痘的医生。喜欢到自己无法回避,几近疯狂。
“我想吃水晶包。”我说。
他不紧不慢的从袋子里拿出一袋:“刚买的,趁热吃。”
“为什么后来不来了?我记得你还有一次治疗没做。”他喂我喝水。
“她们说你去相亲了。”我望着他,“我感到很伤心。”
“你伤心什么?”他笑起来。
“因为我喜欢你。”我终于鼓起勇气大声说出来。
气氛凝结,齐枫给我喂水的手突然顿住了,包括他脸上刚刚还很淡定的表情。
半响之后他拍拍我脑袋说:“小孩子,不许胡闹。”
“小孩子就不能喜欢你了吗?”既然说了,我也就豁出去了。
“我比你大十岁。”
“我不介意。”
“我介意。”
我们俩的对话到这里不欢而散,因为就在此时我妈妈走了进来,他很有礼貌的和妈妈道别,拿着他的外套离去,从头到尾都没有转过头看我一眼。
他一定是被我突如其来的告白给吓坏了,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本来没想要告诉他,可是我相信这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
[7]
我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齐枫都没有来看过我。
倒是楚慕从第二天开始来得特别频繁。带鲜花带水果,又是道歉又是付医药费,搞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偷偷摸摸地去齐枫的门诊室偷看他,护士小姐说他这礼拜手术太多,都不会过来问诊。
我沮丧的在医院里度过了七天,期间楚慕帮我把这周的笔记带来,辅导我把作业做完,他说这是为了弥补我的损失。
如果换在两年前我会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幸福高兴得不知道如何是好,可是现在我竟然提不起一点点兴致。
齐枫不理我,这让我感到无比哀伤。
我病好了之后,成绩一落千丈,我不明白为什么齐枫在我表白完之后就再也不理我,可是明明曾经他对我那么好,那么关心。
我去医院找他,像个疯子一样和所有人打听他,医院的人都知道有个叫赵夏欢的姑娘喜欢了他们的皮肤科主任,可是我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目光,爱情突然让我变得疯狂。
我好不容易才在医院围堵到他,他很无奈的看着我说:“赵夏欢,你别闹了。”
“我是真的喜欢你,齐枫。”我连名带姓的喊他。
“喊我叔叔吧,这个称呼更适合我。”他对我无比冷漠,掉头就走。
我在后面追他,可是他走的太快了,像是故意要把我丢下,我在路上绊了一跤,整个人跌在地上,大声的嚎啕大哭起来。
齐枫无奈,走到我身边,蹲下来看着我说:“怎么有你这么无赖的姑娘啊。”
“我真的是认真的。”我抽搐着,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你知不知道我们相差几岁?”
“我知道我们差了十岁,我知道我会给你带去困扰,我这段时间刻意不找你,避开你,可是我就是喜欢你啊,我能怎么办?我每天都想你……”我作势又要哭。
“别哭别哭……”他打断我,“真是个小孩子,叽叽喳喳就能说那么多。”他帮我擦了擦脸上的泪,“那你好好读书,考上医科大学。”
“那我考上医科大学,你是不是就会接受我了?”
“你真是个赖皮鬼。”齐枫拍拍我脑袋,把我扶起来。
我这才笑起来,拽着她的胳膊说:“说好了,不许反悔。”
这一次他没有再拒绝我,目光沉沉的看着我,瞳孔里全是我的影子。
那天他再一次送我回家,车子上在放午夜电台,江宁的名DJ春城在念拜伦的诗歌: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栖身于广阔高原的洞穴/在朦胧的旷野里游荡/在蓝色的波浪上腾跃/撒克逊浮华的繁文俗节/正与我自由的意志相别/坡道崎岖的山地令我眷念/狂涛澎湃的巨石让我神悦。
我转过头问他:“你会让我成为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儿吗?”
他的目光沉寂,好看的侧脸被夜晚的光线筛出迷离的光影,他说:“如果可以,我希是
你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儿。”
我就着昏昏沉沉的夜安静地睡着,内心充满着说不出的希冀和快乐。
[8]
我发奋努力的读书,下滑的成绩很快就恢复了起来。
所有人都感叹我的突飞猛进,连老师都在年级大会上点名表扬我的成绩。
彼时我已经高三,留着长直的黑发,白色的校服衬衫齐膝的短裙,脸上不再有可怕的青春痘,皮肤越来越光滑透亮。
心里拥有信仰和幸福的女生总是越发的美丽和与众不同,我依然独来独往,可是心怀骄傲和坦荡。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齐枫给我的。
他治好了我自卑的内心,带我走出暗淡的阴霾,我爱着这个人,如同爱着我另一半的生命。
他和我约定在我高考完之前不能去找他,我遵守这个属于我们彼此的约定。
学校里开始有人给我写情书,在下课后跟我表白,我充耳不闻。
这些只贪图外貌的人,配不上我心底那份最纯粹的美好。
楚慕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那次事件之后,他和白梦彻底分手,白梦哭着喊着找过他几回,他总是把我当做挡箭牌搪塞过去。
我变成了楚慕在学校里的冒牌女友,可是我的成绩在年纪屈居不下,老师同学都拿我们做不了文章。
楚慕不止一次的感叹说:“以前他们都说你暗恋我嘛,为什么现在连正眼都不看我一眼?”
“因为有一个人,比你更早就来了。并且是在我最糟糕的时候。”我回答得异常笃定。
楚慕永远都不会懂,齐枫对于我来说是如何的珍贵。
高考的那三天,齐枫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嘱咐我要好好考试,声音温柔却透着疲惫。
在考场上,我顺利的做完所有的试卷,几乎看到医科大学的通知书在和我招手,看到齐枫在冲我微笑。
考完最后一科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坐车到江海医院去找齐枫,想给他一个惊喜。
听说医院给他分了房子,他再也不用每天开车上下班了。
我跑到他的宿舍楼下,问了别人他住的单元,手里拎着一袋新鲜的水煎包,欢天喜地的敲开他的房间门。
我没有想到开门的是个女人,她没有特别漂亮的容貌,微卷的长发,眼眸婉约,笑起来很善良的样子。
“你找谁?”她问我。
“我找齐枫。”
“他出门去买东西了,你找他有什么事?”
“你是谁?”我问道。
“我是他未婚妻。”她笑着回答,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充满着真实感。
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我觉得这一定是他骗我的谎话,可是我抬头,看到客厅里他们巨大的婚纱照那么醒目的挂在墙上,宁城湖畔的荷花开得正艳,他们站在好看的景色之中,甜蜜的笑容刺痛了我的眼。
我踉跄的离开齐枫的家里,一路捏着水晶包往回走,在医院的门口,我看到齐枫在斑马线对面,他看到我了,我掉过头用力的朝前面跑,夏天的风又热又稠,汗水顺着我的额头一路滑到我的身体里,看更多小说加扣扣伍肆叁零伍伍壹贰玖湿湿黏黏的好像我此刻的心情。
有一辆摩托车朝我开过来,我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在它快要撞向我的时候,齐枫把我一把拉过来,紧紧的抱在怀里。
“不要命了!”他冲我喊,语气里全是担心的口吻。
“你这个混蛋,混蛋!骗子,大骗子,说好要等我,为什么和别的女人好了!”我拼命的打他,用力的使出我全身的力气,手里的水晶包掉落一地,仿佛我摔碎的心。
齐枫任我打,任我骂,任我在他的脸上臂上凶猛的划出一道道的伤口。
我开始撕心裂肺的哭,像个疯子一样毫无形象的大哭起来,齐枫抱着我,在我的耳边轻轻的说:“对不起。你要的爱,我给不起。”
他的头落在我的头发上,温暖的怀抱像是久违的温暖,在他面前我永远任性得像个孩子,肆无忌惮像个神经病患者,我总觉得他是医生,会治好我一切的神经质,可是如今,他却让我崩溃,歇斯底里,痛入骨髓。
[9]
他把我带回家,拿出药箱帮我擦药,我的腿蹭破了皮,走路一瘸一拐。
他的未婚妻看到我的到来不仅没有生气,还特别温柔的接纳了我。
上药的时候齐枫去厨房煮鸡蛋,她笑着和我说:“你就是赵夏欢呀。”
“你认识我?”
“我刚来医院的时候就听别人和我说,有个特别喜欢齐枫的小姑娘,每周都会来找他。”
“你不介意吗?”
“有什么可介意的,他长那么帅,有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他结婚?”
“因为他想安定,正好我也是这个念头呀。”她熟练地帮我包扎伤口,目光温柔地看着我说,“你知道吗?其实很多时候,生活不仅仅只有爱情的,我们会面对舆论,面对未来,生活远比爱情来得复杂而平静。”她摸摸我的头,“现在你还小,以后你就会懂了。”
齐枫走过来,拿着煮熟的鸡蛋,他的未婚妻把鸡蛋的壳剥去,裹在纱布里帮我揉搓额头上的伤疤。
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洗净铅华的恬静样子,和齐枫站在一起那么般配,我突然明白了自己和她的不同,她的爱是给予,而我的爱是索取。
她比我伟大多了。
他们两个一起送我离开,在等公交车的时候齐枫帮我重新买了一袋水晶包,他说:“小朋友,以后读了大学要好好学习,忘了我这个大叔吧。”
“不,是哥哥。”我冲他笑笑,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公交车颠簸的时候,我转头看了看身后,他们两个人互相依偎的背影还是让我心里泛着酸楚,握着的水晶包,却没有打开,眼泪一颗一颗的落在那带水晶包的塑料袋子上,晶莹的,像是我那闪闪发亮的青春。
[10]
我去了上海读大学。
这里是齐枫曾经读大学的地方。
楚慕和我一起来上海,他在附近的音乐学院学表演,每周都会来学校找我。
所有人都羡慕我有这样一个男朋友,我也慢慢开始接收楚慕对我的示好。
我在他面前安静内敛,甚至有些难以接近的古怪,我不会对他撒娇,不会对他发脾气,就连很多女生想要和他搞暧昧我都不会吃醋。
他们说我懂事乖巧长得也漂亮,是最佳女友,而只有我知道,我的任性和孩子气的天真,早已经埋葬在那个高三结束的傍晚,无法给予给何人了。
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喜事。
大三过年的时候楚慕陪我回家,妈妈对这个男朋友非常满意。
他们闲聊的时候我在厨房刷碗,刷到一半的时候我听到妈妈在和楚慕说:“我们家欢欢当年非要喜欢那个皮肤科医生,真是吓死我了,后来那医生找到我,和我说为了不耽误欢欢学习,暂时拿承诺骗欢欢,我当初也很担心,后来发现他也订婚了,欢欢彻底对他死心,我这才放下心来。”妈妈顿了一下,“其实我看得出她是喜欢欢欢的,只是两个人的年龄真的差了太多……哎……”
妈妈像是在诉说往事,可我不知怎么的,却渐渐的红了眼眶。
握在手里的碗掉在水池里,碎裂成两半,我去捡的时候碎片割破了我的手指。
楚慕走过来,帮我把手从水里拿起来,心疼的握在手心里。
“是不是很疼?”
我摇头。
“还死撑,都哭了。”楚慕帮我擦去眼泪。
我摸了摸我的眼角,三年都没有掉泪的地方,不知道何时已经无法抑制的落下泪来。
窗外有鸽子飞过,牵牛花开了,我似乎看到那个寂静的夜晚,我坐在齐枫的车上,他转过头温柔的注视着我,我突然抱着他的脖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他眼中有错愕的表情和一闪而逝的幸福,我相信,那是他喜欢过我的证据。
我记得车子里在放电台广播,DJ春城念诗的声音散落在我的耳际:
现实!你何必用可憎的明亮,
把我引导到这样一个俗界,
请还给我原有的青春和爱情,
遁离这熙攘的世界。
我也要展翅凌空,
飘然远行,安宁永久……
文章评论
暖暖
早安[em]e103[/em][em]e103[/em]
童佳欣 iphone6热卖
早安
FH·
早[em]e100[/em]
有刁民要害朕!!!!
很美,很美好
招商部
[em]e328522[/em]
且以深情共白首[em]e328171[/em]
终于有发小说的勒[em]e102[/em]
中 班 小 薇[em]e258158[/em]
……
半面泪装眷卿三世∝
不喜欢伤感的 心疼
@
好看
她说。
不错
ˉ西凉
很棒
清风烈酒一个人走[em]e327811[/em]
很赞
陈~~ 袮
如果真的爱了,相差十岁又怎样呢。。。
SHOULDER
大叔。。。
Black rosè
好喜欢这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