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个人日记
2007年8月某日
前言作为选择物件的磨难-------------------------------------------------- ------------------------------
前言作为选择对象的磨难
有一句箴言说,真的绅士,不谈论别离了的女人和已然付出去的税金。此话其实是谎言,是我适才随口编造的,谨致歉意。倘若世上果真存在这么一句箴言,那么“不谈论健康方法”或许也将成为真的绅士的条件之一。真的绅士大约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喋喋不休地谈论自己的健康方法,我以为。
一如众人所知,我并非真的绅士,本就无须一一介意这类琐事,如今却居然动笔来写这么一本书,总觉得有些难为情。下面这话颇类狡辩,更令人惶恐:尽管这是一部谈论跑步的书,却不是谈论健康方法的书。我并非要在这里高谈阔论、振臂一呼:“来呀!让我们每天跑步,永葆健康吧!”归根结底,这些都不过是思索片段,抑或自问自答——对我个人而言.坚持跑步究竟有何意味。仅此而已。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我也衷心地想对毛姆的观点表示赞同。所以作为一个写作人.抑或作为一个长跑者,就跑步来写些个人的、点点滴滴的文字,还公开出版的形式发表出来,也算不得太过离经叛道。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
有一次,我躺在巴黎的酒店客房里,阅读一份《国际先驱论坛报》。碰巧那报上刊登着对马拉松运动员的专题报导。采访了好几位著名的马拉松运动员,逐一向他们提问:在比赛途中,为了激励自己,是在心中念诵怎样一种咒语真言的?这一策划相当有趣。读了之后,我方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当真都在心中想着形形色色的事情,才跑完这42.1 95公里。全程马拉松就是如此苛酷的一种比赛,不念诵咒语真言,便无法坚持到最后。
其中一位选手,自从开始跑马拉松。每次比赛都要在脑中回味哥哥(此人也是一位长跑运动员)教给他的两个句子: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这便是他的真言。其微妙的含义难以正确地翻译,明知其不可译而硬译,不妨译成最为简单的:“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关键字是这个optional。假使说,跑着跑着突然觉得:“啊呀呀,好累人啊,我不行啦。”这个“好累人"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然而是不是果真“不行”,还得听凭本人裁量。我以为,这两句话简洁地归纳了马拉松此赛最为重要的部分。
我下决心写一本关于跑步的书,说起来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便苦苦思索,觉得这样不行那样也不成,始终不曾动笔,任烟花空散岁月空流。虽只是“跑步”一事,然而这个主题太过茫然,究竟该写什么,如何去写,思绪实在纷纭杂乱,无章无法。
然而有一次,我忽然想到,将自己感到的想到的,就这般原模原样、朴素自然地写成文章得了。恐怕舍此别无捷径。于是,从二00五年夏天开始,零零星星地动笔写了起来,二00六年秋天写完。虽然有一部分引用了从前写的旧文,但基本上是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不施虚饰地记录成文。诚实地书写跑步,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写到一半时,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将这本书当作以跑步为基轴的一种“回忆录”来阅读,也无甚大碍。
即使不足以称为“哲学”,然而我以为,这里面含有_些类似经验法则的东西。一些无甚大不了的玩意儿,却是我通过实实在在地运动自己的躯体,通过作为选择的磨难,极其私人地感悟到的东西。也许并不值得推而广之,但无论如何,这,就是我这个人。
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爱岛谁能够笑话米克
·贾格尔呢?
今天是二〇〇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
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夏威夷每每被说成四季常夏,但毕竟位于北半球,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热,不过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那为红砖和混凝土重重包围、犹如拷问一般的闷热相比,此地的舒适简直有如天堂。空调根本不需要。只需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剑桥的人听说我要在夏威夷度过八月,都众口一词地表示惊讶:“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赶到那么炎热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们并不知道,打东北方从不间断地吹来的贸易风(信风),让夏威夷变得何等凉爽;他们也不知道,在鳄梨树那风凉的树荫下安闲地读书,兴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湾里游泳,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今天早晨将录制了“满匙爱”乐队的《白日梦》和《满匙爱之歌》两个专辑的MD放进了随身听,一面听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时十分钟。
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
跑步途中,下了一场短暂的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地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阵细细的雨,便仿佛 “俺还有急事要办”似的,就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来不及回眸一顾。于是那永恒的、毫无遮拦的太阳,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这简单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难解之处和含混模糊,既无比喻亦无象征。途中遇到几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数大致相当。这些脚踏大地、气宇轩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盗在身后追赶他们似的。也有双眼半睁半闭、一边跑步一边呼哧呼哧喘气、两肩无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许是一周之前刚刚检查出了糖尿病,主治医师竭力劝告他们每天坚持体育锻炼。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
“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当我潜心倾听这令人心平气和的音乐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点点滴滴地苏醒过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制作我的传记影片(仅仅想象一下便觉得毛骨悚然),则是在剪辑阶段势必全部删除的事情。 “这个小插曲删掉也无碍,虽然还不错,不过太普通啦。”恐怕别人会这么说。没错,就是这种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却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忆。也许我在回忆这种种琐碎时,会不知不觉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严肃。于是,在这些比比皆是的鸡零狗碎的尽头,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滞留在这考爱岛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时,我不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根被冲上海滩的漂流木。从灯塔方向吹过来的贸易风,摇曳着蓝桉树的梢头,沙沙作响。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会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 “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份,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 “休息日”也不曾休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相当“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接连不断地跑这么长的距离,是许久不曾有过的事情。
新英格兰的夏天,远比不曾体验的人想象的难熬得多。虽然也有凉爽的时光,不过令人难以忍受的炎热日子随即到来了。有风儿吹拂的时候,还算好的。一旦风儿停息,从海上便飘来雾一般的湿气,犹如潮湿的薄布缠裹住人。顺着查尔斯河河滨跑上一个小时,就仿佛用水桶泼过水,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湿。因为日晒,皮肤火辣辣地痛。头脑变得朦胧恍惚,无法完整地考虑任何一件事情。可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为什么从某一刻起,我不得不 “认真地 ”跑步了?可以举出几项理由。首先,人生逐渐变得忙碌,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由地抽出时间来了。并不是说在年轻的时候,时间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没有如此繁多的琐事。不知何故,琐事这玩意儿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马拉松移向了铁人三项比赛的缘故。众所周知,铁人三项赛除了跑步,还包括游泳和自行车两部分。我本来是一个长跑者,对跑步并不感到惧怕,可是想掌握其他两项比赛的技巧,则必须经过相应的训练。我从基础开始,矫正了游泳的姿势,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技巧,还重新锻炼了肌肉。这是费时费力的功课,因此削减了用于跑步的时间。
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于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还是我从某个时刻开始,对 “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 ——
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跑步,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恐怕是最为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却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
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
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不过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胜负成败。这一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为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方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跑过二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特别重要。倘使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于普通的市民参与者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不无参赛动机就是 “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之类的人,这种动机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者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 ——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 “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定的成绩,就是 “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未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些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吧。换言之,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对于长跑选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自然有个人差异,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游泳选手在二十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拳击手则在二十五到三十的岁数,而棒球选手在三十五岁左右,会分别跨过肉眼看不见的“分水岭 ”,这无从回避。我询问过眼科医生: “世上难道没有不会得老花眼的人么 ?”他觉得颇为好笑似的回答“这种人,我至今还一个也没见过呢。”好在艺术家的巅峰状态因人而异,比如说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后几年间,写出了《群魔》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意义最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创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键琴奏鸣曲,绝大部分是在五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写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后半期,作为跑步者的巅峰到来了。至此为止,我是三小时半为基准来跑马拉松全程的,节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钟、一英里八分钟。有时突破三小时半,有时突不破——突不破的时候居多,然而总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绩跑完全程。即便觉得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时四十多分钟来。哪怕几乎不曾练习,哪怕身体状态不佳,时间超出四小时也是很少的。这样的时期好似平稳的台地一般,延续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势头逐渐地不对了。虽然和从前一样练习,但是用三小时四十多分钟跑完全程渐渐变得颇为吃力,节奏变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终于勉勉强强接近了四小时才跑完全程的界线。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冲击。究竟是怎么了 ?我不愿意承认是年龄的原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还未有过躯体渐趋衰弱的感觉。然而任凭如何否认它漠视它,数字却在一步又一步地后退。
成绩不尽如人意大约也是一个理由,我开始考虑跑比全程马拉松更长的距离,开始对铁人三项、壁球之类的运动产生了兴趣。一味跑步,身体没准会变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运动,来塑造一个全面发展的身体,这样不更好么?我如此思量。
我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能比从前游得快了。肌肉也主动接受了新环境,体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马拉松的成绩却仿佛退潮的潮水,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继续后退。跑步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无限的乐事一桩。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着理应敞开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 “跑者蓝调 ”。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处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 ·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 ),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 !”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逝去,它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完毕在此的生活场,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紧凑坚韧的空气,蹬踏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处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所在,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
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健身跑步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撞上长长的红灯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不过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
跑步时我大体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匹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者一面听着 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 MD。与iPod相比,MD略略显得机身偏大,信息量却远远要少,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时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做爱搅和到一起一样。
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精疲力尽。考虑到这些,能够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 “跑得认真 ”,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 “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酒(山姆·亚当斯啤酒)和多纳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执拗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
一个到了我这样的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和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 ),我渐渐习惯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之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也算得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 ?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经的事情。
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即便在这样的空白当中,也有片时片刻的思绪潜入。这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心灵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贯之的。话虽如此,潜入奔跑着的我精神内部的这些思绪,或说念头,无非空白的从属物。它们不是内容,只是以空白为基轴,渐起渐涨的思绪。
跑步时浮上脑际的思绪,很像天际的云朵,形状各异,大小不同。它们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然而天空犹自是天空,一成不变。云朵不过是匆匆过客,它过天空,来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来。所谓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东西,既是实体又不是实体。对于天空这种广漠容器般的存在状态,我们唯有照单收下,全盘接受。
年过半百的我已处于人生的后半期。二十一世纪之类果真来了,我不折不扣地迎来了五十多岁,这种事情在年轻时无从想象。从理论上说,总有一天二十一世纪会到来,不出意外,届时我将迎来人生的五十年代,这不言自明。然而年轻时的我,要在内心描绘出自己五十多岁的形象,就好比 “具体地想象死后的世界”一样困难。米克 ·贾格尔年轻时曾经口吐豪言壮语:“我如果到了四十五岁还在唱《满足》,还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如今他已过六十了,还是继续在唱《满足》。有些人为了此事笑话他。可是我笑不出来。年轻时的米克 ‘贾格尔无从想象四十五岁的自己。年轻时的我也无法想象这样的事情。我能够笑话米克 贾格尔么?不能。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轻摇滚乐手,当时说过何等的蠢话,都没有人记住,也不会被别人引用。难道不是仅此而已 ?
现在,我于是置身于那个 “无从想象 ”的世界。如此一想,便觉得有点好笑。置身于此的我究竞是幸福还是不幸?连我自己都揣摩不透。不过,这似乎无须虚张声势地视为重大问题。对于我来说 ——对其他人恐怕也一样 ——这是首次体验到年龄的增长。在此体味的情感,也是首次体味到。倘若从前历练过,哪怕仅仅一次,也多少能明了地体察各种各样的事情。而首次经历,就不那么简单了。我唯有将细微的判断暂且留待后日,先将眼前的东西照单全收,姑且与它一同生存下去,就好比对待天空、云朵和河流的态度。我还觉得,这些东西中无疑存有某种滑稽可笑之物,而根据心境的变化,它们未必一文不值。
前面说过,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不过,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令人愉快的事件,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刻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对于人生而言,其实很是必要。想起来,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够坚持写小说。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甚至产生了一种罕见的状况:为数绝不算少的人把它拿在手中阅读。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并依循着这样的思考度过人生。就结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主动地追求孤绝。对于操我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尽管有着程度上的差异这却是无法绕道回避的必经之路。这种孤绝之感,会像不时从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腐蚀人的心灵,将之溶化。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回护人的心灵,也细微却不间歇地损伤心灵的内壁。这种危险,我们大概有所体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须不间断地、物理性地运动身体,有时甚至穷尽体力,来排除身体内部负荷的孤绝感。说是着意如此,毋宁说凭着直觉行事。
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 )的非难时,抑或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未必如此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 ——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并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是一点点。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其姿态形状,将它作为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协调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意呢?一个职业小说家讨人喜爱这种事,难道真有可能么?不得而知。或许在世界某个地方有,但恐怕很难推而广之。至少我很难想象,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成年累月不断地写小说,同时又能为人私下里喜爱。为人嫌恶、憎恨、轻蔑,似乎倒是更为自然的事情。我也并不打算说:这样的话,我反而感到放心。即便是我,也没有赏玩他人的嫌恶的爱好。那是另外的事,还是来谈谈跑步吧。
不管怎样,我再次赢回了“跑步生活”。我相当“认真地 ”开始跑步,时至今日,又相当“扎实地 ”在跑步。这对年近花甲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甚了了。想必有什么意义吧,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情,并非大不了的分量。不过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以后重新思考,乃是我的特长之一,这特长随着岁月流逝而愈加洗练。穿上慢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了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于是开始跑步。脸颊承受着迎面而来的贸易风,仰头遥望将两条腿儿齐齐并拢横空飞去的白鹭,倾听令人回味无穷的“满匙爱”乐队的歌曲。
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我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自己这种形象,我们只能当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动地接受。这也许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从中发现的,或许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东西。不过,这难道不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么 ?至此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 ——即便不能说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乐趣。
此话并非自夸(谁又能拿这种事情自夸呢):我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我是那种通过有血有肉的身体,通过伸手可触的材料,才能明确认识事物的人。不论做什么,只有将其转换成肉眼可见的形态,我方能领会。说我是知识分子,不如说是一个物质结构的人。诚然,我也有些许理解力,大概有。如果连一丝一毫也无,恐怕怎么也写不出小说来。然而我不是以在脑子里构建理论和逻辑为生的类型,也不是以思辨为燃料向前行进的类型,毋宁说是给予身体现实的负荷,让肌肉发出呻吟 (某些时候是悲鸣),来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强 “心领神会”的类型。毋庸赘言,这样拾阶而上、循序渐进地得出结论,势必花费时间,也需花费精力。若费时过多,待到终于心领神会,恐怕已为时太晚,时过境迁。然而这也无可奈何。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想就河流作一番思考,还想就云朵作一番思考,然而心中却是空空。我在自制的小巧玲珑的空白之中、在令人怀念的沉默之中,一味地跑个不休。这是相当快意的事情,哪还能管别人如何言说 ?
2007年8月某日
第二章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爱岛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 ------------------------------
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听着卡拉.汤玛斯和奥提斯。雷丁的音乐,一面跑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下午在体育馆的游泳池里游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时分去海滨游泳。然后在位于哈纳雷小镇入口处的“海豚餐厅”喝啤酒,吃鱼,是一种叫“挖路”(walu)的白肉鱼,请店家用炭火烤熟了,洒上酱油。配菜则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儿,配以大盆的沙拉。进入八月以来,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
稍早于此,我在千驮谷车站附近经营一家类似爵士俱乐部的店。大学一毕业(因为打工太忙,有几个学分还没拿到手,该说仍然在学),立刻在国分寺车站的南口开了一家店,经营了三年左右,由于大楼改建,遂迁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钢琴,店里勉强可以容纳五重奏乐队演奏。白天供应咖啡,晚间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肴也一应俱全,周末还安排现场演奏。这种店当时比较少见,客人顺利地增多,经营还算不错。
周围很多人似乎预测,这种业余爱好般的买卖注定不会成功,不谙世故的我不会有经营才干,然而这预测落了空。老实说,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不过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倘若比作马匹,我恐怕不是专事比赛的赛马,而更接近于从事杂役的驽马。我本是工薪阶层家庭出身的孩子,对做生意可谓知之甚少,不过太太却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种类似悟性的东西帮了大忙。任凭我多么优秀,仅靠一介驽马,也注定一事无成。
工作很是艰苦。清晨就开始干活,一直得干到深夜,累得筋疲力尽。也曾遭遇种种严峻的局面,也曾抱头苦思却痛无良策,也曾多少次饱尝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废寝忘食地拼命工作,渐渐地收支趋向平衡,还雇上了帮工。在即将迎来三十岁的时候,好容易能喘口气儿了。当时从能借钱的地方借足了钱,偿还债务一事大致有了头绪,我终于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虑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将脸探出水面,几乎无暇分心旁骛。现在好歹算是爬过了人生中一段陡峭台阶,来到一个稍稍开阔些的场所,心里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经安抵此地,今后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对付过去。做一做深呼吸,缓缓地环视四周,回顾走过来的路,就该采取的下一步进行思考。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
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神宫球场距离我居住的公寓仅仅一步之遥,而我当时是个热情的“养乐多燕子队”支持者。天空中一丝儿云也无,风儿暖洋洋的,是个无可挑剔的阳春佳日。那时候的神宫球场外场上还没有设置坐椅,只是一面斜坡,长着一片绿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饮着啤酒,不时仰面眺望天空,一边观看比赛。一如平日,观众不多。养乐多燕子队在主场迎战本赛季开幕战的对手——广岛鲤鱼队。记得养乐多燕子队的投手是安田。他是个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极难对付的变化球。安田第一局轻轻松松叫广岛的进攻线吃了个零蛋。接着,在第一局的后半场,第一击球手、刚从美国来的年轻的外场手迪布·希尔顿,打出了一个左线安打。球棒准确地击中了速球,清脆的声音响彻球场。希尔顿迅速跑过一垒,轻而易举地到达二垒。而我下决心道“对啦,写篇小说试试”,便是在这个瞬间。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晴朗的天空,刚刚回复了绿色的草坪的触感,以及球棒发出的悦耳声响。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静静地从天空飘然落下,我明白无误地接受了它。
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一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个像样的东西来”。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好,动手写啦!这时候才发现,我连一支正儿八经的钢笔都没有,于是去了新宿的纪伊国屋书店,买回一遝稿纸,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钢笔。一笔小小的投资。
那是春天的事儿。到了秋天,一部二百来页、每页四百字的作品写完了。觉得心情甚是舒畅,但还不知道如何处理为佳,于是顺势投稿应征文学杂志的新人奖去了。甚至连影本都没有拷贝一份,由此可知,我当时一定觉得如果落选,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无所谓。这,就是后来那部以《且听风吟》为名出版的作品。而当时我关切的,说是作品能否得见天日,毋宁说能否写完。
那年秋天,常败之将养乐多燕子队居然获得联赛冠军,进入总决赛,并且击败了阪急勇者队,勇夺全国总冠军。我紧张难捺,几度前去举行总决赛的后乐园球场观战——养乐多燕子队不曾预料真会夺冠,竟然将主场神宫球场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六大学棒球联盟。那年秋天的事情我记忆犹新。晴好的天气日复一日,真是个美丽的秋季。天空澄澈高远,绘画馆前夹道成排的银杏树,比历年更显鲜艳明丽,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对我来说,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后一个秋天。
翌年初春,《群像》编辑部打来电话,告诉我“你的作品入围最后一轮评选”,当时我已然将应征新人奖一事忘到了爪哇国,因为每天的生活委实太忙碌。猛然一听这话,竟一时无法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如坠五里雾中:“啥?”总而言之,那部作品获得了新人奖,夏天还推出了单行本。对那本书的评价也算马马虎虎。我年届三十,懵懵懂懂、稀里糊涂、毫无预料地,就成了一名新进小说家。我自然惊愕不已,周围的人恐怕更诧异。
自那之后,我一面经营着店铺,一面写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长的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子球》,其间还穿插着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甚至还翻译了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 ((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获得了芥川奖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说成夺奖热门,然而最终均未得奖。但老实说,我觉得无甚大碍。得了奖,必然又是采访又是约稿,没完没了,应接不暇,只怕影响店铺的生意——我对这一点更为担心。
经营店铺——记账,检查进货,调整员工的日程;自己也钻进吧台后面调制鸡尾酒、烹制菜荐深更半夜店铺打烊之后,再回到家里,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写稿子,一直写到昏昏欲睡。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三年。我觉得自己活过了相当于普通人两倍的人生。当然,每个日子在肉体上都辛苦难熬。而一面写小说一面经营服务业,形形色色的麻烦也前来凑热闹。服务业是一种无法挑选来客的行当。不管来的顾客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脸相迎,热情招呼:“欢迎光临!”出于这个缘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体验了难以想像的事情。在这样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积极地吸收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大体上说,我是本着向前看的态度,享受着新的人生和由此带来的新鲜刺激。
然而,渴望写出一部气势恢弘、内容坚实的小说,这种心情却越来越强烈。最初的两部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基本是为了享受写作的愉悦而为,至于品质,我自己也觉得留有太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利用工作间隙,摊开稿纸,断断续续地抽空写上半小时一小时;支撑着疲惫的躯体,仿佛跟时间竞赛似的奋笔疾书,精力也无法集中。采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写作,即便能写出新颖有趣的东西,也写不出内容深刻、意味幽远的小说。既然将当小说家的机会给了我(并非人人皆会碰上这等好运气),我便想尽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满意的小说,一本就行——萌生这样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确有这样的想法:“肯定能写出气派更大的作品来!”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店铺暂且关门歇业,花上一段时间专心致志写小说。在那个时候,我开店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小说家的收入,不过,只好狠下决心忍痛割爱了。
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断,或是深表怀疑。 “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半心半意而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所以,我不顾周遭的反对,将店铺的权利悉数出让,尽管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决定打出“小说家”的旗号生活下去。 “姑且给我两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儿开家小店不就行了么?我们还年轻,可以从头再来。”我对妻说。她答道:“好。”这个时候,还有好些欠债尚未还清,不过,总会有办法吧。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尽力而为吧。
我专心致志地执笔写作长篇小说。这一年的秋天,为了采集小说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约一个星期。这样,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我已孤注一掷,因此使出了浑身解数。我什至觉得连自己身上所无的解数也来了个总动员。这是一部远比((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篇幅长得多、轮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强得多的作品。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
文章评论
.
村上春树。
富士山下
+_+先赞 然后在慢慢看
招牌式微笑
逗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