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碑林杯”陕西省文物系统 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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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碑林杯”陕西省文物系统

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文化)局、杨凌、韩城市文物局、省直单位及非国有博物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陕西省文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廉政书法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陶冶广大干部群众道德情操,提升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特举办第三届“碑林杯”陕西省文物系统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文物局

承办单位:西安碑林博物馆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陕西省文物系统干部职工(含离退休、非国有博物馆)人员。

2、征稿组织

各单位统一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原则上每地市不低于50件,直属单位不低于20件。

3、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书法创作作品

2)作品内容:书法内容要与廉政有关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内容;绘画要体现以廉政为内容的主题。

3)作品规格: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册页除外)。

4)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作者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

5)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6)作者免费投稿,每人限投3件。

三、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评审工作在省文物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展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审。评审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评出优秀奖、入围奖若干名和单位组织奖3—5名。

四、展览

拟定于20155月在西安碑林博物馆展出。

五、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第三届“碑林杯”全省文物系统廉政文化书画展览作品集》。

六、奖励办法

1、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品。

2、对所有投稿作者赠送《第三届“碑林杯”全省文物系统廉政文化书画展览作品集》一部。

3、对组织奖单位和获奖个人在汉唐网上进行公布。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420日截稿。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西安碑林博物馆书法艺术中心(邮寄或单位集体送稿均可) 邮政编码:710001

收稿联系人:王冰  朱黎明  

办公室电话:02987258454  手机:13720555333

省文物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xxxx   电话:029—85360128

                            

             陕西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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