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成婚闹剧的背后是制度问题
个人日记
今年2月,成都发生一起亲生父女领证“结婚”的闹剧,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然而,一起母子领证“结婚”的真实故事又在南京上演。近日,南京市一对亲生母子,隐瞒了真实身份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而在这个家庭中荒唐的事还不止这一件,其父亲也与儿子的岳母领取了结婚证。
母子成婚的荒诞剧,让人咋舌,同时也令人哀叹。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些不择手段地获取利益的人是“利令智昏”,连礼义廉耻都不要了;我们当然也可以理性地反思制度漏洞,以至于让一些人钻了制度的空子,于是只能是建立更严密的制度,让人们无隙可乘。但“母子成婚”荒诞剧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为什么会在近年来接二连三地上演,为什么当事人不顾伦理道德作出这样的抉择,单单谴责道德缺失、制度漏洞是不够的,我们有必要反思,到底是什么造成了母子成婚的荒诞剧?
很显然,利益追逐的表象背后,是制度出了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城市征地拆迁中、社会保障中,形成了巨大的利益空间,这种利益的分配往往又与户籍制度挂钩,为了获取这种制度性利益,才出现了种种假离婚、假结婚的闹剧,甚至形成母子成婚、父女结婚的荒诞剧。然而,对这些现象,不能仅仅停留在“制度修补”的层次思考,而是需要更彻底的反思,这样的制度合法吗,又合理吗?
从法律自身的视角看,一个国家的立法体系是以宪法为基础形成的,这意味着,任何法律都不应超出宪法的范畴,以宪法为基本的合法性来源。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婚姻、家庭受国家的保护。这就是说,保障婚姻、家庭的完整、有序是宪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有违这一目标的“法律”,在根本上都是违法的,其效力理应受到质疑。
从中国文化的情理看,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家本位”国家,就是以血缘维系的家族主义,婚姻家庭的和谐、有序是国家、社会的首要原则,这一原则依然构成当今中国的主流道德观。现实中,有些公民为了单位福利分房时多分房、拆迁安置时多分房,不惜采取离婚、假离婚的办法。如此等等。这种客观上引导公民以毁弃基本道德与和谐生活为代价而攫取所谓“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政策,是对传统中国“家本位”价值的根本背弃,当然不具有合理性,本质上应定性为恶法。
好的制度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不要再简单地谴责钻制度空子的人道德败坏,也不要信奉“制度拜物教”,一味地迷信制度“严密无隙”。母子成婚极端事例,是该引起对某些制度更为根本性的反思了按:参考了俞荣根、张翔先生观点,特致谢!
特此声明: 原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4-7-24
文章评论
为谁而搏?
请问领取结婚证不要户口证明吗?不要身份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