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既成事实的全国重点大学 (133所)
高考志愿专业
虽然国家并没有明确“重点大学”的含义,但是长期以来,以下这些高校在全国各地招生时,都被当地列入“重点本科”录取批次,我们可以把它们看成是事实上的“全国重点大学” 。
“211” 大学(112所中有98所) | 211以外的大学(35所) | |||
北京(26所) | 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
北京语言大学 |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
首都医科大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
中国音乐学院 | ||||
中国美术学院 | ||||
上海(9所)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
华东政法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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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4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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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所) |
| 西南政法大学 | ||
河北(1所) |
| 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 | ||
山西(1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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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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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4所)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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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 ||
吉林(3所) | 长春理工大学 | |||
黑龙江(4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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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石油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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