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花朵 读书(13)

秋天文摘

       冬日暖阳,春日花朵,夏日清风,秋日硕果,是自然现象,在这里它们不代表季节,也不代表日志内容,只是代表一种网络心情。读书,听音乐,更新,就像是吃饭,每天都在进行,也不曾觉得厌倦,只是有时条件不允许,某些事情要打折扣。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脑力劳动,读别人的读书体会,是间接的学习,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脑力及体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月10日,即上周六,和老公去爬山,又顺便去医院开了药,5付,周二晚上开始吃药,吃了两袋,又有了上次的不良反应,今天打电话咨询,答复说还让我按上次的吃法,一天一袋,分早晚两次喝。医生说我的病症很特殊,如果还不见明显效果的话,让我下次去消化科看看。我虽并不把病当负担,但心情还是有些低落,看来,我要有长期与病魔做斗争的耐心和力气。
       上QQ,亮起头像的人,大有人在,而且手机在线占多数,一般我是不在意谁在线的,我也不知道那些暗着的头像是否是隐身,我只专注于我的更新,但在我隐身期间,有的人更新,上线,点赞,来访等,我是留意的,我知道,那都是一种无言的陪伴,一种友好的温暖,感谢那些关注我的朋友,感谢朋友的一路同行!
       在这里,我也只会用更新的方式,来与朋友交流,我的水平有限,我也是在学习他人,欣赏他人,我想,我也会有不更新的时候,也会有离开网络的时候,那么,请珍惜我们同行的时光,在此永远真诚地祝福朋友!希望每次来空间,都能感受到“冬日暖阳,春日花朵,夏日清风,秋日硕果”的好心情。以下继续欣赏人间草木的博客,以及贾柯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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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人间草木的博客97)(从2015-01-14至2015-01-09)
1、床单的水汽,布纹的质感,无糖面包的香味,醒来的夜里,床头静置的白水沁凉,好像能让黑夜里拎不起的梦打一个激灵又足音无息地消失。早晨幼儿园里的童声合唱,傍晚归鸟的翅膀和归人脸上倦意里的轻松,读着的书里有一个伤心的故事,一层一层的岁月一层一层的疼过去,有的坏人其实长着一颗一直被戗害的好心,直到那颗心枯萎。世界那么凌乱,好像只是为了覆盖和保护生活表层下面,暗自生长的一种柔韧和简单,那种多少年,在什么地方也不会消失的东西。人能随身携带的东西,就像是山林深处藏着泉水,泉水的声音淹没隐士的叹息,就像是人海茫茫里,有清澈的眼睛和温存的笑容。
2、有人说这世界有一种混乱的美,我不能欣赏混乱之美,可是我知道,在任何混乱下面,都有着历千百劫不变的有序,那秩序只听从于人本性中的温度和美。是什么让我感觉到自己活着,感觉到今天和昨天的分别?或者时间也不能剥夺的固执存在。这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唱“我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永远有人山人海不能淹没的美丽,所以我不畏惧。就像我看见他和她的对话,他说他的文字会像许多旧盘子,价值还会被考虑,但时髦已经不在了。她隔着二百年的时光做答,说“两百年过去了,盘子已经磨平,图案几乎看不出了,但质地是纯银的。”即便我没有制作过任何银盘子,可是,我真切地相信自己曾经努力在所遇里,打捞过我所能辨识的美丽,以自己的悲喜所系为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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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方的冬天很容易过,人的简单宁静和屋子外面的风景一致,宅。草木的生机宅在灰黑的简单线条里,鸟虫的活泼宅在灰褐的背景里,雪宅在高远的云里,梦宅在踏实的睡里。有时候几天不下楼,有时候一整天也没有讲话,慢慢形成惯性,对着房间里一整天光影的变化,觉得就这样过下去,也蛮好。阳光落在墙上,落在世界地图上,我看了一下地图的比例尺,1:33000000。这远不是世界,世界比这大得多,这只是地球的平面。在我自身之外,都是世界。我的故乡是整个宇整个宙,是时空无限里的一个点。
4、我应该是爷爷种的一株小树,慢慢地长起来,遇到风和光,雨和雪,发叶,开花,结实,一年一年。。。最终我会回到泥土中去。土生土长的树,土生土长的人。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人在那里讲她的写作,经过怎样精深的培训,又怎样发掘自身的文学潜力,还怎样去体验各种极端生活,后来她的产品有怎样的市场。。。那时候,我忽然觉得我宁愿从来没有读过她的书,就像没有喝过一杯香精,色素,防腐剂配制精准的饮料。
5、我更喜欢像一株树那样,在静静的生活里,春天萌叶开花,秋天落叶落果,开心就笑出声,悲伤就落下泪,心里面有一段话没地方说就写下来,从不顾忌它有没有道理。有时候,一群鸟带来的丰富和欢喜,我也记录下来,虽然那是远方的,陌生的族群里的事。今天也一样,我哪儿也没去,在原地,在这阳光的静默里,慢慢读着一只麻雀衔来的几行文字:我最爱苍茫的黄昏,惟有在这种时刻,我才会感到有什么伟大的事情可能要发生,当天色渐暗,黄昏来临时,万物就变得美丽起来,所有的街道,所有的广场,所有在暮色中行走的人,都像蝴蝶花一般美丽。我自己好像也变得年轻了。
6、那时候的冬天似乎比现在冷,第一场雪就形成积雪,然后一场一场大大小小的雪覆盖了山林和原野、人家的屋顶,到处都是斑驳的,深浅不同的白,只有土黄的路被雪水染成深褐,路上行人的衣服颜色黑的,灰的,小孩子和姑娘们的衣服颜色红的,绿的,鲜亮。南风一来,覆盖在茅草房上的积雪开始融化,滴滴嗒嗒的在檐下响,原野上的雪化了,阳光下冒着热气。春天就来了,紫色的二月兰,黄色的蒲公英开起来,然后是桃杏李花。。。很多年以后,我还迷恋这样的关于春天的回忆。那些腐朽的落叶枯草慢慢被覆盖,春天里那种透明的绿,天不怕地不怕,也不必怕,有的是力气,有的是希望,有的是未知,有的是大大的容量,天底下最任性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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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读书的时候读到一些人晒情史,这样的书会经常读到,因为有一部分人总是用情史的丰富来证明人的魅力,就像有的人觉得蜂蝶密集是花很美丽的标识。这样的时候,同时也会读到一些幽怨、追悔、叹息、眼泪以及对人生永不可重来的无奈。所谓故人、故事就是过去的人,过去的事,就如同那些已经失去生命的叶片,它们曾经鲜活,丰满,真实,但是对于现在和未来,它们如果不能复活,再为之祭祀,在心里树立起一排排墓碑,这样的话,难道不是把一颗好端端的心,变成墓地。每个春天都是在墓地上长起来的,每片落叶都会在每片新绿下面沉默不语,消失得无声无息。每每读到这样的段落,都会想像一个坦率、直白的朋友那样,拍拍陶醉在故事里的人的肩讲一讲,春天里,冰雪覆盖的原野。那种美丽。
8、人们对于美的看法是各异的,如我可以选择,我愿意选择,我的心田永是春雪覆盖的原野,没有足迹杂踏,过去种种早已变成腐殖质,不管是悲伤还是快乐,它是那样平静,那样安详,那样坦然又充满了生机。再也没有一片春天的原野更符合我对于命运轨迹的想象。即使人老了,从近视变成远视,那么我相信他她看到的是童年的单纯,天真,充满生趣。有很多时候,我就想,大自然能做到的,人也一样可以。愿意这样祝福朋友,总是能让自己的内心回归二月的春田,雪融,绿萌,花发。只有这样,你的生命才能算得上生生不息。凡是指责我喜新厌旧的人,你们可否愿意,愿意自己是别人心田上的故人,以幽灵的幽怨长久叹息?生也短暂,愿生如夏花之绚,逝如秋叶。到来年,在深褐的沃野上,举着一面碧绿的旗帜。只代表活,真真的活。
9、这个世界那么大,不止糖果街,不止娇嫩的绿潜行于二月的雪野,不止每件温软的衣服,覆盖每个伤痛的真切。这个世界那么大,那么美,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看见,听见,路过,隔山隔海隔着纸张薄薄。好吧,我一点也不贪心,这是我唯一的美德,只是路过,就已经让我口袋满满的。这世界那么大,大到我远远走不完,好像活着,是永远走不到头的甜美观望。
10、那么,你要过的一生是怎样的呢?至少说一个愿望吧。 嗯,至少,我要过一个不被嫌弃的一生吧,尽可能,不讨人嫌。也不只是不讨人嫌,是不讨一切嫌弃。虽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相对于去追求与自己不相宜的一切,甚至去讨喜一切,不讨嫌更容易实现些吧。所遇山水草木,花鸟虫鱼,人物,不加害,不侵扰,不妨碍,不掠夺,不欺侮,不羞辱。很难吗?如果难,无非是远远走开。远到一个于尘世没有负担,没有存在感的所在。远到一个被遗忘得彻底的所在。在那个所在,过了一生,对于宠辱得失完全没有概念。也并不寂寞,因为没有嫌弃的心,风来,雪来,春去春来,都是短暂的欢聚和坦然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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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她写“世界上第一个人或最后一个人也许可以只为他自己而写,但他是一个特例,并且不令人羡慕,只好欢迎海鸥欣赏他的作品,如果海鸥能阅读的话。”我就是那个特例。我只为自己而写,就像在沙滩上写,海潮一来,什么都没有了,或者海风吹平了所有的字迹。可是,我还是愿意写,这愿意像一株植物愿意开花落叶一样,于我,文章不是千古事,不是任何事,只是我自己内心的这一刻,充满了一些无处可说的话,尽管我也愿意与人说话,可是,在现实中,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很难。于是,就有了絮絮如说的文字。
12、在一个面具、行头流行的时代,在一个太多人有角色扮演的时代,言行举止都可能是一场秀,文字被当成行头也不奇怪。千山万水外的旧友说,有时担心你,读那么多书,写那么多字,会误了自己。这种善意我知道,因为我自己也时常被巨大的虚无感湮没,我以为真实的,别人看成虚幻,我以为虚幻的,在别人眼里是真实。生死是笃定的,生死间的得失真的实际吗?和我此刻的内心感受相比,它们实际吗?如果它们能实际到打败我的内心,左右我的内心,我也早就向那一切实际的得失靠拢。在那实际的得里,我开不开心,在那实际的失里,我伤不伤怀?我为什么一定要违背自己内心的感受呢,人和人的内心感受是多么不同,尊重这不同的时候,就把自己置于一个特例的位置。人生是怎样短暂,如果不是真的,写它们,读它们都嫌太浪费了,时间没有奢侈到用来演一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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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柯 “我不让当前的事情遮住我的目光” (2015-01-07 16:13:23)》
1、“我情愿站在那里,做他的嘲笑对象,一直站到深夜。” 凭这一个句子,我最初认识了查尔斯•兰姆。
人被打动的一瞬间,像诗歌降临一样,是一场不可预期的空袭。兰姆的名字,出现在一本作家云集的书里,那像一个古今中外的文学盛会,当我读到兰姆,准确地说,读到他的那一段文字,心脏部位一下子被撞了几下,突突地响,这是一种心灵与心灵碰撞的征兆。就是这一句,让我起了念头:多好的人,要认识他。那段文字,不是写给亲人,爱人,朋友,而是写给偶尔路过的一个扫烟囱的小孩。当时,站在它的面前,就像看见活生生的兰姆,如果那个黑脸蛋的扫烟囱小孩是生在贫寒家的小天使,那么,兰姆就是一个老天使。后来,众里寻他,长趋直入。
去买回兰姆的《伊利亚随笔选》,对这个两百年前的老天使,进入阅读,是靠近一颗温暖灵魂的唯一方式。
在这本书里,先找出那句话的出处,那篇《扫烟囱的小孩礼赞》。“前年冬天,我和往常一样沿着奇普赛德大街急急忙忙向西行走,一不小心一不小心在路上滑倒,摔了个仰面朝天。……一个扫烟囱的小机灵鬼正冲着我调皮地呲牙一笑。”“笑得他眼泪都从那红红的眼角里流出来了,他那眼睛是因为平时常哭,再加上烟熏火燎,才变得那样红红的;然而,在万般凄苦之中,他那眼睛里还是闪耀出一点儿得之不易的快活的光芒,”“街上的这个孩子站在那儿,就像他站在画里一样,一动不动,就像这件滑稽事要永远存在下去似地——在他的欢笑中包含着最大的快活、最小的恶作剧——因为,一个纯正的扫烟囱小孩的嬉笑里是丝毫不含恶意的——”“我情愿站在那里,做他的嘲笑对象,一直站到深夜。”是的,就在这里。
2、阅读,也是一种观照。观照世界,同时,也观照自己。对一个作家,他文字所具备的一切,也像器。
没有一个作家能说,自己笔下什么都有。对于读者,每个读者从一个作家那里经过,所得到的东西,也不一样。胸襟,才华,智慧,深度,幽默,等等,都是作家的好秉赋,少了哪样,都是一片完整的山峰削掉一个棱角。如果只能选一样,最在意:心肠。善良高于一切。兰姆,最打动人的地方,不是脑部,不是手势,甚至不是语言表情,而是他那颗始终通红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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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兰姆不是一个命运的幸运儿。他的生平让人不忍卒读,家境贫寒,从小进慈幼学校念书,兰姆入学第一天,就见到地牢和皮鞭。他天生口吃,因此被剥夺了进大学的权利,终身引憾。基于家境,他14岁起就早早谋生,人生主要的精力在与厚厚的帐本打交道,耗时近40年。并且,兰姆的原生家庭里有遗传病史。1796年,遭遇转折性的家庭惨剧,他的姐姐玛丽疯病发作意外刺死母亲,兰姆在法庭上宣示,愿意余生作姐姐的监护人。从此,兰姆打消了尝试爱情和婚姻的念头,和姐姐二人相依为命,直到他去世。姐姐不发病的时候,读书,作家务,非常娴静,快发病时,一有预感,“姐弟俩就手拉手哭着向疯人院走去。”在书序中读到这里,几次哽咽,这样的情景,《红楼梦》中黛玉葬花与焚稿时见过,是人间凄美,让人断魂。兰姆曾和姐姐相约,希望自己死在姐姐后面,好让姐姐能够得到完整的照顾,直至终点。就这点可怜的愿望,比姐姐小10岁的兰姆也没能实现,他在一次意外中跌倒过世,比姐姐早走十几年。在想,是不是上帝觉得他太苦,想让他早点解脱啊。只有这么想,我才心理平衡。这就是兰姆大至的经历,真是苦。不过,兰姆有他的幸运。全部来自品质。
4、善良,是兰姆的第一种幸运。苦难,是一条恶龙,是一道深渊。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变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尼采这句话,有哲学家的深虑和警醒。可是,同样经过深渊,走出来的人却并不是同一个样子。为什么?同样是经历贫病孤独,有人变成了黑色,有人依然是雪白。是心灵,唯有心灵,初生婴儿般光亮透明的心灵,能够胜过恶龙和深渊。读兰姆,就知道他是走过黑暗依然皎洁的月亮般的人。他的笔,出自于他的眼睛,而他的眼睛,出于他的心。那是世上最好的一颗心。从兰姆的文字里,一次一次春风扑面的是他的善良,他的善良,不是高山雪莲,而是三月春草,漫山遍野,抬头低头都会看见。对亲人对朋友,兰姆的好就不用说了,否则读书笔记就成了事迹展馆。
“他在1780年骚乱中一场横祸里失去了下半身,从那时就成了匍匐在地面上的矮子。他好像是由大地所生,一个安泰似的人物,直接从他亲近的土壤中吸引着生命的活力。他是一尊硕大的残躯,像额尔金雕像一般美好。那本该滋养他那被夺去的双腿的造化之力,并未白白流失,而是浸进了他那上半身的各部分,结果,他就成这么半个赫库力士。”这是兰姆写的一个街头乞丐。写在英国当时的一项关于乞丐的城市改革制度之后。
5、历来,社会的低下层都是沉默的大多数,在权力阶层,很少有人为弱势者说话,而弱势者本身更是没有渠道言说心声。兰姆自己也是一个小人物,他的话当然传不到高处,可他依然要用自己的方式说,比如在街头给孤苦失了劳动力的老乞丐几个铜板,比如写一篇文章,写出弱势者的尊严与体面。人都向美。美是什么?看起来美好的事物,是一种美,比如花朵。还有一些看起来有些难看的事物,也有一种美,有在艰难中生存的力美。兰姆一次次发现社会当中那些为人所轻视甚至摒弃的卑微者的美,一个脸黑呼呼的扫烟囱的小孩,当他在街角笑了,兰姆就觉得天空笑了。
一个在地上撑着残躯求生的乞丐,兰姆看见他,把他看成另一种生活英雄,一个生错了年代的希腊力士。
就是早年阴暗的慈幼学校,他在回忆中,除了对恶的严厉批判,也记得那里曾有菲尔丁牧师给过自己自由的童年。……是的,兰姆总能在一大片乌鸦鸦的天色看见那么丁点儿一闪而过的明亮,并且,他停在那一瞬间的光亮,久久地看,久久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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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善良,是一种力量。幽默,是兰姆的另一种幸运。别,千万别以为兰姆是一个随时拿出手帕擦眼泪或者一见谁就哀声叹气的人。不。兰姆是幽默家。走进自己一生没机会去成为学生的大学,他说“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早年被剥夺了在高等学校中才能享受的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的人,能在这一所或那一所大学里消磨一两周闲暇的时光,是再愉快不过的事情。”“大学里的散步场所——基督学院里高高的树木,玛格大仑学院里的小树丛,简直就归我一人所有了。”在图书馆里,“我不去摸弄那些朽坏的书页,那是他们的尸衣,我不愿亵渎他们。我怕一摸,就有一个幽灵从书里走出来。”说到自己数十年如一日单调的冗长的琐屑的帐房工作,那些关禁闭一样的漫长岁月,他也狠狠地幽了自己一默,告诉众人自己一生最多的作品其实是那些高墙般灰仆仆的帐本。与此同时,有段话很妙,“账房里的边角下料便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培养作家的有益材料。我这支鹅毛笔整个上午陷在数字、号码堆里,像马儿在杂沓密集的车马群中艰难前进,一旦得到解放,在午夜挥笔成文,犹如马儿脱缰,在开满鲜花的草上地奔腾、撒欢儿——这支笔感觉到自己正渐入佳境……”
更绝的是谈自己生病,我真是从来没有听到世上哪怕一个人如此说过。
“病人独卧床榻,亚赛王侯。看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君临一切,不受约束,只由着性子为所欲为,多么像一个国王!”“在那四面床帐之内,他可以独行其是——那就是他的‘领海’。”
“他把疾患当作坚韧的铠甲,把病苦当作僵硬的皮革,将自己牢牢地裹缠起来;而将自己的同情心像陈年佳酿似地固锁深藏,专供个人享用。”“病床可以说是人道和温柔心灵的培训之所。”
“从卧病床褥到病体康复、稳坐在圈手椅中,简直等于尊严下降,跟王位被废黜差不离儿。”
兰姆有一种奇怪的本领,他能够和人生的苦境周旋,并且能找到自己最佳的化解渠道,就是幽默。
“幽默依赖了一种主观的、然而严肃和崇高的心境,这种心境是在不情愿地跟一个与之极其抵牾的普通外在世界相冲突,既不能逃离这个世界,又不会让自己屈服于这个世界。”
7、叔本华在《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中这样说幽默,承认冲突的存在,而幽默表现为对冲突的一种迂回的调合。幽默,有时会给人带来某种错觉,甚至是违背常识的错觉。仿佛任何一种命运都不赖,多倒霉的事,就算生病,也可以生得像个国王似的,有独享的欢乐。理智提醒我,不是这么回事儿。
就在读兰姆《病体复元》的前一个下午,我刚好经历了长达半日的昏沉,身体一不舒服,我意志马上跟着薄弱,对病,真是隔着三座山也想绕着走啊,对不好的一切,都不想迎上去,只想岁月静好。其实,我更同意一种说法,说到底,肉身的痛苦才是最大的痛苦。兰姆难道不明白么?兰姆明白。兰姆是清醒的。不然,不会说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办公室和坟墓是一样的”,他完全明白,对人和人生来说,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兰姆明白,自己的人生处境大多数时候都不好。在不好之中去发现好,在不好之中让自己好,是兰姆无师自通的生存哲学。于是,兰姆幽默。在这里,想到一个人的身上可能至少拥有两样东西。一是命运。一是态度。
兰姆的命运,不用再说,苦字摆在那儿。兰姆的态度,就是幽默。在命运稍微放一点阳光的时候,幽默,在命运凄风苦雨的时候,也幽默。我不知道,他的这份幽默是来自天性,还是后天造化,或是兼而有之。无论如何,幽默让兰姆始终是一个天使般的可爱的人。兰姆的幽默,甚至会给我失真感。很想问:兰姆先生,你如何做到这样的幽默?
突然想到前年在青藏线的火车上,往外看,当时的云,那种美法,完全让人接受不了,因为从来没见过,美得不成样子。有人喊“看云,像假的。”对,就是这种感觉,美得不真实,因为我们的眼睛习惯了灰霾,天太蓝了,云太白了,就像假的。太美好的事物,从来都像假的。平原上的眼睛,看高原的天空,会以为是假的,到了海拔三千米,才知道,那样的天那样的云,并不虚妄,全然真实。兰姆的幽默,也是高原上的蓝天白云。出自一颗海拔三千米的心。微观,是兰姆活法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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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舍大取小。和大多数男性作家不太一样,兰姆不太伫足于那些宏大的历史和时代车轮上,挥斥方遒。相反,他的人和他的字贴着地面,绝大部分围绕自己的生活,或者回忆,或者描述,熟悉的或不熟悉的发生在身边的一个一个场景,具体地像细细的溪流一样流成河水。室内的对话,朋友的相聚,街头的一角,村庄的探访,亲友,故人,陌生人,种种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平凡的事,隔着两百年光景,隔着整个几千公里的大陆板块,从文字里走出来,那样地娓娓道来,那样东一句西一句的絮叨,带着老奶奶的压箱柜才有的朴素和温度,一样一样说给人听。有时,听到熟悉的地方,眼睛一下亮了,有时,又觉得有些绕远了,总归是亲切。
“只要知道她是亲戚,是表亲,也就够了。这样薄弱的亲戚关系,要搁在大城市里那种人人各顾各的风气之中,简真就像游丝一般轻微,但在这民风热情、纯朴、忠厚的赫特福郡,像我们亲眼看见的,却能把人亲密地联系在一起。五分钟以后,我们之间就像从小在一起诞生、在一起长大那样完全熟识了,而且亲亲热热地叫起彼此的教名。”这篇回乡记,读着时哪里会管它是欧洲还是亚洲,简直和我小时候随父母回老家的情形是一个样的,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只要你路过他家的门口,狗一叫,主人就出来,把我们热情地拉进堂屋,端水拿糖,塞压岁钱,这一切,真的不要五分钟。很多年没回老家了,不知现在乡情是否还一样?兰姆浩浩荡荡地写过一个夫人打牌,我很喜欢。没想到,会有一个作家倾注那么多笔墨来写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几乎从来不会在艺术之堂见到的一种生活娱乐方式,而且写出人生的趣味,岁月的静好。
“在打牌当中,尽有足够的时间形成根深蒂固的友谊,结下难解难分的冤家。”“这是一种梦中的战斗,紧张热闹,一场鏖战,而又兵不血刃;动用了不得了的手段,目的却渺小得不成比例。”
“我们打牌的时候,小瓦壶在炉子上嘶嘶沸腾,壶里煮着温性的止痛剂;牌一打完,勃莉吉特(兰姆姐姐)就要把药给我搽在脚上——可是,让它只管在壶里起泡翻花吧,反正我也不怎么乐意使用它,我只想跟勃莉吉特在一起打牌——一直,永远地打下去。”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啊,这样的情形,这样的氛围,寻常巷陌天天都有。
人们打牌,人们喝茶,人们下棋,人们翻报纸,人们气宇轩昂地爱着微不足道的生活。写到这里,想到好几个晚上,散步到院子里,昏黄的路灯下摆着一张方桌,两个男人在下棋,落子声音哗哗地,人来人往,他们一点儿感觉不到,仿佛世界都不存在了,只有那一副棋盘。那个情景,想起来也动人。就是这样,兰姆把很多笔墨贡献给了普通人的小事情。想起来,就温暖。
9、评论家沃尔特•佩特评价兰姆,“主要通过怀旧的方式告诉他们一点儿小事,而这又与广大世界的浮沉变化毫不相干。然而,这种谦逊精神,这种并无雄图壮志的写作态度,倒使他那作品带上了一种特殊的永久性。”并且不为大事所缠绕,与苦难与微物深情共处,他博大的同情心自有一种持久的道德力量。中国作家梁遇春也曾说,兰姆是“止血的灵药,止血的妙方。”读了兰姆,我完全相信他当得起这些,如同,他配得上他所经历的苦难。有人以为,只有站在高山大海之上,才叫大。我想说,看看兰姆。兰姆有一句话,浓缩了他克服时代克服命运的全部精神:——“我不让当前的事情遮住我的目光。”活得微小,心灵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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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来自百度百科
1、查尔斯·兰姆,生卒:1775年-1834年,职业:散文家,生活在18、19世纪之交,当时全欧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国革命。兰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法国革命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一同著文办刊,向反动保守势力斗争,同时也受对方攻击。
2、文学特点
兰姆的随笔内容多种多样:或写他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人朋友,或写他做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忙中偷闲的小小乐趣,或漫谈他读过的书、念过的诗、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街景市情,还写乞丐、扫烟囱的穷孩子,写书呆子、单身汉和酒鬼,等等。他的笔法是叙事、抒情、议论互相穿插,使用的语言是白话之中夹点文言,情调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从文学史的角度说,兰姆的随笔属于英国浪漫派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追求个性和感情的解放;从创作方法上摆脱古典主义的限制,追求“我手写我心”——在这些根本方面,兰姆和其他英国浪漫派作家并无二致。但不同之处在于:当其他浪漫派作家(如华慈华斯)以农村、大自然。崇高理想、热烈爱情当作自己的汇歌对象时,兰姆在自己的随笔里却以伦敦的城市生活为自己的描写对象;他从城市的芸芸众生中寻找出有诗意的东西,赋予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美国学者安妮特·鲁宾斯坦博士指出:兰姆是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
兰姆的随笔细腻、老套但又给人以无法抗拒的吸引力。尽管这些作品都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评论,但无一不是其个人对生活的深刻体验。换句话说,这些作品就是兰姆本人及人性的生动写照。兰姆从他自己写起,以纯粹的个人心境和体验开始,没有一丝一毫的自大和武断,引导读者认识他所理解的生活和文学。在他的作品里,个人兴趣和大众兴趣得到了完美结合,罕见的古老风格同古怪的幽默在其作品中水乳交融,也正是这些使得他的作品非同凡响。他的作品继承了阿狄生、斯蒂尔等英国第一代随笔作家的优良传统,但相对于他之前的作家来说,兰姆的作品人文关怀更深更广,幽默更精微。
3、人物评价
批评家贝雷尔说:“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他有他的苦衷。尽管如此,兰姆一生中对于社会下层的穷困者、弱小者、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处于逆境之中的思想激进的朋友,如葛德文、亨特和赫兹利特等,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并尽力给予支援帮助。这种感情,从他的随笔的字里行间时时可以觉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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