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狩猎

个人日记

山坳里,一个山民敞开麻袋大的裤裆,掏出死蚕般大小的虫子,对着山石挤出最后一滴尿水,有些夸张地抖了抖那东西,才不甘心地置入那硕大的裤裆,干瘪的肚腹松夸得挂不住肥硕的裤子,于是把裤腰裹了一圈多才系上裤腰带,背起背篓消失在被太阳晒得萎靡的林子。
他已经在山里转了两天了,山里寂静得一声响屁都要传出二里地,山民尿水滴落的声音惊醒了他,他懒得抬起身来,只是侧着身子看那山民裹紧了裤腰被林子吞没。
太阳下的山石如同奶奶的大炕,熨斗一样熨帖着他慵懒的身体,他摸了摸,枪还在,枪管烧得有些烫手,他又有些迷糊了,兀自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一个火红的身影,鬼一样窜过,轻蔑地回身往他睡的方向瞅了瞅,抬腿往一株枯树上尿了一泡,轻灵地隐去。
又是谁在尿,声响有点大,他被尿声惊醒,鼻子里分明觉悟到是它,嗯,是它的味道,就算没有那尿,骚味也够重,他一个机灵,瞬时有了精神。他已经追了它两天了,终于又嗅到了它的味儿。
他几乎把这个山里所有的坳坳屲屲都熟记在心。第一次随爷爷进山,在一个山坳的刺丛里,他逮住一只野鸡,那是个受过伤飞不起的野公鸡,虽然飞不起,但窜的速度硬是快,他和爷爷追了好久,野鸡才一头钻进刺从,几支尾翎如旗杆一样竖起,他一个虎扑压将上去,逮住了他的第一个猎物。
那天,快半晌时,爷爷带他翻过一个山屲屲,推开篱笆门,一个老妇正掰开裤腰捉虱子,也不管来人了,兀自把一只虱子逮住,咯喯一声挤在墙上,"缸里有水,自个料逞吧,灶堂里有火苗子闷着,"爷爷也不搭腔,接过野鸡料理干净了,从材房里拿一把蒿草,点火燎烧,那老妇依旧咯喯咯喯往墙上挤着她的猎物……
后来和爸爸进山,那山屲屲后面老妇的家依旧是歇脚的去处,只是后来老妇的后人,也不知道是老妇那个儿的媳妇,接替了老妇,守候在烟黑的窝里,没事的时候不管有人没人,掰开裤腰咯喯咯喯挤着逮住的虱子,他曾留心过,那妇人背靠的墙上斑斑点点写意地堆积了妇人的收获。
他有点不舍地从烫热的山石上起身,瞄了瞄周围的林子,决意吃过晌午,还在这山石上守候,拿起水囊,已经瘪了,他决定去山屲屲那边,尽管那里已经没人了,老妇的后人们早就废弃了那窝,但他进山还是去那儿歇脚吃饭。
山里还有几处山民的窝窝,他也常去落脚,但现时都没人了,窝窝都废弃了,但有窝窝的地方有山泉,取水方便,所以他狩猎时都会在就近的窝窝里歇脚,以前的猎户虽然不多,但还不是他一个,但随着一个个窝窝里的人次第离开,狩猎的人也越发没了,大山里越发寂静了,不是没了猎物,只是这营生没人干了。
晌午后的太阳依旧懒洋洋地,他穿过一片林子,几个挂在刺稍头上的毛疙瘩粘住了他的眼睛,凑近了细看,是它的,它就藏匿在附近,他抽抽鼻子嗅了嗅,新近没来过,经验告诉他,他决意还到那块山石上去守候……
临近午后的时候,刺科丛里一阵声响,爬在山石上的他耸了耸耳,抓住放在身旁的枪,往顺手放了放,屏息瞄向那刺丛,眼见得一阵草动刺揺,如此大的动静连他也不相信会是那东西,那东西是有灵性的,他坚信。
他爷爷当年曾猎获一只皮毛火红的,那狐子他爷爷曾追了半年,他父亲也追过,但一直没追着,终究为之懊恼不已,也许火候不同,行猎的方式就不同,他爷爷一直信奉狩,但也会追,他父亲却热衷于觅踪,他虽不知道狩和觅踪到底那个更高一筹,但他对狩和觅踪都深谙其中奥妙。
那是个冬天,好冷的天, 他爷爷只用一支竹箭就放翻了那个东西,当时爷爷的枪是装满了药的,但爷爷怕散沙伤了皮毛 ,硬是没搂火,一箭就射穿了狐子的一只爪子,追着狐子一同在山坡上滚了好几个垓塄,才摁住那东西,等他近前来解了腰带,捆扎住它的尖嘴和四肢。
爷孙抬着它到一个山坳里时, 它已经毙命了,浓烈的味儿让一个奶孩子的婆娘,起身用眸子迎接他们,耷拉的奶子从孩子嘴里滑落,她兀自不觉,那孩子一只手捏着那耷拉的奶子,眼睛却直勾勾盯着那狐子,"十多只了,都是这东西的孽障,我的鸡啊……"那婆娘顾自念叨,"到底被你们打杀了,皮剥了,肉得给我们一口?""这肉味儿重,能得吃?"爷爷有些抠,"没事的,我有青砖,有大萝卜,我料逞吧"爷爷思索着转了个圈"索性都料逞了吧,煮好了,我带一半熟肉回去"……
他爬着,肚子有点冷胀,一个响屁眼看就要迸将出来,他有点后悔,刚才在山屲屲那边喝了半皮囊冷水,那刺丛里动静越来越大,这一声响屁要是迸出来,半天就白狩了,就在这屁要响将响之际,一个活物窜出来,他不犹豫就搂了火,那久憋的屁也随之哔吃吃泄了出来,裤裆里有些湿唧唧地不舒服,他也顾不得,一个狗扑就朝猎物裹将过去。
爷爷的那张皮毛火红的皮张,先是送到公社然后送进城送进县里呈到省里,生产队还奖励了爷爷五十个工分,就此成了这山里的一张招牌,远近有两把刷子的都先先后后来这山里谋皮,但是就连爸爸这样的高手也再没找到这样成色的货,多的时候就猎些兔子野鸡之类拿进城换点家用品。
他随父亲后来猎到几只毛色灰棕的狐子,父亲也为之兴奋了好久,父亲是觅踪的高手,那年一整个夏天的燥热,枯死了满地的庄稼,一到冬天各家面柜里空旷的让人心慌,进山也许就是唯一谋生的渠道了,他随父亲一连挨了十天的冻,终于逮住了几只狐子,毛色都不好,但肉还能填饱一家人的肚皮,照理狐子肉味儿重,但为了填肚子,也管不了那么多,好在那个冬天 ,兔子野鸡之类还是猎获不少,父亲拿到外地换回不少粮食,还接济了好几户邻里。
他这一个狗扑,原本带着某些侥幸,要是那东西就好了,他希望是那火红的精灵,但似乎有点太容易,这让他稍稍有点不够味儿的感觉,抬起身来眼见却是一只硕大无比的兔子,那兔子耷拉着几个奶头,分明就要有崽子了,一个奶头还被枪沙打烂,血将灰棕的毛色染得火红,他的眼前瞬时显现一幅影像,他和爷爷抬着狐子,一个婆娘耷拉着刚奶孩子的奶头,那孩子一只手还捏着那奶头,但那奶头又分明被打烂了,被血糊着火红火红的……
他有些懊恼。他深知那东西有些灵性,不会如此容易着了他的道儿,但他追觅了两天,在周遭他又细细看过,那东西绝对就在这附近,就在那个山石不远处,他坚信,这一声枪响,会让那狐子再无踪迹,裤裆里湿唧唧的,那声响屁带出了些东西,他知道,但这湿唧唧的感觉却又硬扯着他走进那幅影像里,他看着眼前那兔子奶头上的血,就不由得记起那婆娘耷拉的奶头,还有那孩子……
早先进城,在一个皮草店里他也看见过一张皮毛火红的狐皮,但他觉得他追了两天的这个精灵要远比那张货色要好,他决心再进山一次 ,这个狐子进入他的眼里已经有几年了,有两次他进山还打过照面。
太阳快跌落的那会儿,他又翻过山屲屲,在那个烟黑的窝里迷糊了。
他觉得他一直在一个山屲屲上过来过去地折腾,那个火红的影子鬼一样精灵,终于在一个山坳里他搂响了枪,那精灵的肚子被打得稀烂,一个奶头被血糊得火红火红,但恍惚中又分明是那个婆娘耷拉着被血糊得火红火红的奶头,那个孩子捏着奶头一声凄叫惊醒了他,汗透了他的全身,裤裆里湿的如同河沟,他觉得有些怪异,莫非……
次日,他把兔子埋在了他卧伏的那山石旁,在山石上他祷告良久,把枪摔成节节,随鼓胀的肚腹迸出来的一串串响屁,他下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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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叶舞风

古朴的有些撩骚味,哈哈——

Abelmosk

像是长篇中的一段,最佩服的是比喻的运用,比喻对于小说就像毛皮对于狐狸。 总的感觉比较原生态,尽管不以情节取胜,也令人读来耳目一新。 只是冒昧提一点,作品的确应该忠实于生活,但某些与主题不很密切的细节描述,尤其是那些令人不快的,或许可以略去。我指的不是那“撩骚味”,那是与生活不可分离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