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仪规制度
画外化内
一、丛林
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而言,故亦称禅林,但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
禅林制度而称丛林的。中国禅宗从曹溪慧能后,四传至于怀海,百余年间禅徒只
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处,或寄住律宗寺院。到了唐贞元、元和间(785—8
06),禅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于一处,修禅办道。江西奉新百丈山怀海以
禅众聚处,尊卑不分,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制,于是折衷大小乘经律,创意别立
禅居,此即丛林之始。丛林的意义,旧说是取喻草木之不乱生乱长,表示其中有
规矩法度云(《禅林宝训音义》)。
丛林规模开始不大,到唐末五代之间,南方有发展。如洪諲住浙江径山,道
膺住江西云居山,僧众多至千数;义存住福州雪峰,冬夏禅徒更不减一千五百人
(《宋高僧传》卷十二)。入宋,丛林建置益臻完备,禅众亦以集中居住为常,
凡名德住持的丛林,都有千人以上。如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延寿自杭州
灵隐移住同地永明寺(今净慈寺),学侣多至二千(《景德传灯录》卷二十六)。
北方丛林,亦始盛于宋代。仁宗皇祐元年(1049),内侍李允宁施住宅
创兴禅席,仁宗给与寺额为十方净因禅院。庐山圆通寺怀琏应命为住持,禅道大
弘于汴京。神宗元丰五年(1082),又命京师(今开封)大相国寺,创立慧
林、智海二大禅院,后都成为京师有名的禅林。至徽宗崇宁二年(1103),
宗赜集《禅苑清规》时,丛林制度已灿然大备。宋室南渡以后,禅宗名僧辈出,
所居丛林,皆极一时之盛。如克勤所住江西云居山、宗杲所住浙江径山、正觉所
住泗州普照寺及明州天童寺,清了所住真州长芦崇福寺等,其住众常至千人以上。
史弥远因而请定江南禅寺为五山十刹(余杭径山、杭州灵隐、净慈、宁波天童、
育王等寺为禅院五山。杭州中天竺、湖州道场、温州江心、金华双林、宁波雪窦、
台州国清、福州雪峰、建康灵谷、苏州万寿、虎丘等寺为禅院十刹。见《七修类
稿》),俾拾级而登,于是丛林制度遂遍行于江南,迄后世不衰。
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为一众之主,非高其
位则其道不严,故尊为长老,居于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世乃立佛殿)。
所集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腊次安排。行普请法(集体劳动),
无论上下,均令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又置十务(十职),谓之寮舍;每舍任用
首领一人,管理多人事务,令各司其局(《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
在这以前寺院的首脑为三纲:即上座、寺主、维那(或称都维那),都是领
导大众维持纲纪的职僧。上座以年德俱高,都是朝廷任命。如姚秦、元魏,常有
命令补上座。唐道宣亦曾被命为西明寺上座,其位居寺主、维那之上。寺主知一
寺之事。如后周陟岵寺、隋大兴善寺等,皆有寺主。维那意为次第,谓知僧事之
次第,或称为悦众;但后世常以悦众为维那之副,其职有数人,以大、二、三、
四等别之(《百丈清规证义记》卷六)。
至于丛林古规的职事,则有首座、殿主、藏主、庄主、典座、维那、监院、
侍者等名目。如黄檗希运在池州南泉寺为首座、遵布衲为湖南药山殿主、雪窦重
显为南岳福严寺藏主、南泉普愿于庄上为庄主、沩山灵祐在江西百丈山为典座、
克宾于河北魏府(今大名县)兴化寺为维那、玄则在法眼会下为监院(见元道泰
《禅林类聚》第九)、兴化存奖为临济义玄侍者等。
后世丛林组织日渐庞大,各寺家风不同,为住持者多因时制宜、自立职事,
名目层出不穷。宋宗赜《禅苑清规》的序文说:“庄严佛社,建立法幢,佛事门
中,阙一不可。岂立法之贵繁,盖随机而设教”。在《禅苑清规》所载丛林职事
名目即有二十三种。宗赜还撰了一篇《龟镜文》(弍咸《禅林备用清规》卷七称
之为《百丈龟镜文》),概括地说明设立各种职事的必要。文云:
“丛林之设要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僧故有首座,荷
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供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僧作务故有直岁,
为众僧出纳故有库头,为众僧主典翰墨故有书状,为众僧守护圣教故有藏主,为
众僧迎待故有知客,为众僧召请故有侍者,为众僧看守衣钵故有寮主,为众僧供
侍汤药故有堂主,为众僧洗濯故有浴主,为众僧御寒故有炭头,为众僧乞丐故有
街坊化主,为众僧执劳故有园头、磨头、庄主,为众僧涤除故有净头,为众僧给
侍故有净人”(《禅苑清规》卷八)。
以上制度,自宋以来通行甚久,少有更改。至于今日可行的,则根据元代
《敕修百丈清规》更有增益,且分成东西两序。东序序职(资格)有都监、监院
等二十一员,列职(实职)有化主、库头等二十六员;西序序职有首座、西堂等
十二员,列职有殿主、寮元等二十一员。细分职别可达八十种,可谓繁杂(见清
仪润《百丈清规证义记》)。
丛林职事人员之多寡,各依其规模建制大小而定。方丈为禅林正寝、住持所
居之处,故称寺主为方丈,他为全寺诸堂之头,故又称堂头和尚。至西序的重要
职员,则为首座(即古之上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知藏、藏主、知客、
寮元(云水堂首领)等。东序为监院(即古之寺主,俗称当家)、副寺(即知库)、
维那、悦众、侍者、庄主等,是一般丛林所常设的。此外,列职各专一务者,还
有饭头、菜头、火头、水头、碗头(通称行堂)、钟头、鼓头、门头、园头、浴
头(亦称知浴)、圊头(即净头)、塔头(亦称塔主)、树头(巡视山林、栽补
树木)、柴头、磨头、茶头、炭头、炉头、锅头、桶头、灯头、巡山、夜巡、香
灯、司水(禅堂专任)、照客、听用等。以上各种职事名称,以等级分,可统称
为知事人员(一级)、主事人员(二级)和头事人员(三级)。规模较小的丛林,
即以主事兼知事。规模较大的丛林,则有很完备的组织。方丈之下有库房、客堂、
维那寮、衣钵寮四个机构(通称四堂口),是为丛林的基本组织,重要寺务由住
持会同首座等班首与四堂口首领共议进行。此外有首座寮以处上座名宿,有侍者
寮以处初学新参,有行者寮以处杂务行者和童行,有众寮(云水堂)以临时接待
过往禅衲。又有蒙堂以处知事职僧以上退职人员,有单寮以处副寺以下退职人员,
有延寿堂以处老病僧人,有庄田以供禅众从事生产。各堂又各立规约以资遵守
(参看本书《清规》条目)。
现今丛林,以其住持传承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子孙的与十方的两类。本来
从宋代起,丛林即有甲乙徒弟院、十方住持院、敕差住持院三种之分。甲乙徒弟
院,是由自己所度的弟子轮流住持甲乙而传者,略称为甲乙院。十方住持院系公
请诸方名宿住持,略称为十方院。敕差住持院,是由朝廷给牒任命住持者,略称
为给碟院。甲乙院住持是一种师资相承的世袭制,故又称为剃度丛林或子孙丛林。
十方住持院由官吏监督的选举,故称为十方丛林。后世即大体沿用其制度,无大
变动(现无其第三种)。
另外,十方丛林中依住持继承制度的不同,还有选贤丛林与传法丛林之分。
有如镇江金山寺名刹的住持,即是依法系相传的,称为传法丛林;宁波天童寺自
清末寄禅(敬安)重兴后,改为十方选贤制度,称为选贤丛林。1924年厦门
南普陀寺改子孙丛林为十方选贤丛林,即依天童寺选贤方法,订立“十方常住规
约”二十条。并规定选举法、住持任期及进院退院等手续(《厦门南普陀寺志》)。
这种选贤制度是丛林住持史上的一个进步。
关于丛林制度详见于《百丈清规》和它的注书《百丈清规证义记》等。至于
丛林中行事和古德风规,则有道融《丛林盛事》、慧彬《丛林公论》、慧洪《林
间录》、净善《禅林宝训》、无愠《山庵杂录》等可资参考。
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而言,故亦称禅林,但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
禅林制度而称丛林的。中国禅宗从曹溪慧能后,四传至于怀海,百余年间禅徒只
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处,或寄住律宗寺院。到了唐贞元、元和间(785—8
06),禅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于一处,修禅办道。江西奉新百丈山怀海以
禅众聚处,尊卑不分,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制,于是折衷大小乘经律,创意别立
禅居,此即丛林之始。丛林的意义,旧说是取喻草木之不乱生乱长,表示其中有
规矩法度云(《禅林宝训音义》)。
丛林规模开始不大,到唐末五代之间,南方有发展。如洪諲住浙江径山,道
膺住江西云居山,僧众多至千数;义存住福州雪峰,冬夏禅徒更不减一千五百人
(《宋高僧传》卷十二)。入宋,丛林建置益臻完备,禅众亦以集中居住为常,
凡名德住持的丛林,都有千人以上。如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延寿自杭州
灵隐移住同地永明寺(今净慈寺),学侣多至二千(《景德传灯录》卷二十六)。
北方丛林,亦始盛于宋代。仁宗皇祐元年(1049),内侍李允宁施住宅
创兴禅席,仁宗给与寺额为十方净因禅院。庐山圆通寺怀琏应命为住持,禅道大
弘于汴京。神宗元丰五年(1082),又命京师(今开封)大相国寺,创立慧
林、智海二大禅院,后都成为京师有名的禅林。至徽宗崇宁二年(1103),
宗赜集《禅苑清规》时,丛林制度已灿然大备。宋室南渡以后,禅宗名僧辈出,
所居丛林,皆极一时之盛。如克勤所住江西云居山、宗杲所住浙江径山、正觉所
住泗州普照寺及明州天童寺,清了所住真州长芦崇福寺等,其住众常至千人以上。
史弥远因而请定江南禅寺为五山十刹(余杭径山、杭州灵隐、净慈、宁波天童、
育王等寺为禅院五山。杭州中天竺、湖州道场、温州江心、金华双林、宁波雪窦、
台州国清、福州雪峰、建康灵谷、苏州万寿、虎丘等寺为禅院十刹。见《七修类
稿》),俾拾级而登,于是丛林制度遂遍行于江南,迄后世不衰。
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为一众之主,非高其
位则其道不严,故尊为长老,居于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世乃立佛殿)。
所集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腊次安排。行普请法(集体劳动),
无论上下,均令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又置十务(十职),谓之寮舍;每舍任用
首领一人,管理多人事务,令各司其局(《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
在这以前寺院的首脑为三纲:即上座、寺主、维那(或称都维那),都是领
导大众维持纲纪的职僧。上座以年德俱高,都是朝廷任命。如姚秦、元魏,常有
命令补上座。唐道宣亦曾被命为西明寺上座,其位居寺主、维那之上。寺主知一
寺之事。如后周陟岵寺、隋大兴善寺等,皆有寺主。维那意为次第,谓知僧事之
次第,或称为悦众;但后世常以悦众为维那之副,其职有数人,以大、二、三、
四等别之(《百丈清规证义记》卷六)。
至于丛林古规的职事,则有首座、殿主、藏主、庄主、典座、维那、监院、
侍者等名目。如黄檗希运在池州南泉寺为首座、遵布衲为湖南药山殿主、雪窦重
显为南岳福严寺藏主、南泉普愿于庄上为庄主、沩山灵祐在江西百丈山为典座、
克宾于河北魏府(今大名县)兴化寺为维那、玄则在法眼会下为监院(见元道泰
《禅林类聚》第九)、兴化存奖为临济义玄侍者等。
后世丛林组织日渐庞大,各寺家风不同,为住持者多因时制宜、自立职事,
名目层出不穷。宋宗赜《禅苑清规》的序文说:“庄严佛社,建立法幢,佛事门
中,阙一不可。岂立法之贵繁,盖随机而设教”。在《禅苑清规》所载丛林职事
名目即有二十三种。宗赜还撰了一篇《龟镜文》(弍咸《禅林备用清规》卷七称
之为《百丈龟镜文》),概括地说明设立各种职事的必要。文云:
“丛林之设要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僧故有首座,荷
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供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僧作务故有直岁,
为众僧出纳故有库头,为众僧主典翰墨故有书状,为众僧守护圣教故有藏主,为
众僧迎待故有知客,为众僧召请故有侍者,为众僧看守衣钵故有寮主,为众僧供
侍汤药故有堂主,为众僧洗濯故有浴主,为众僧御寒故有炭头,为众僧乞丐故有
街坊化主,为众僧执劳故有园头、磨头、庄主,为众僧涤除故有净头,为众僧给
侍故有净人”(《禅苑清规》卷八)。
以上制度,自宋以来通行甚久,少有更改。至于今日可行的,则根据元代
《敕修百丈清规》更有增益,且分成东西两序。东序序职(资格)有都监、监院
等二十一员,列职(实职)有化主、库头等二十六员;西序序职有首座、西堂等
十二员,列职有殿主、寮元等二十一员。细分职别可达八十种,可谓繁杂(见清
仪润《百丈清规证义记》)。
丛林职事人员之多寡,各依其规模建制大小而定。方丈为禅林正寝、住持所
居之处,故称寺主为方丈,他为全寺诸堂之头,故又称堂头和尚。至西序的重要
职员,则为首座(即古之上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知藏、藏主、知客、
寮元(云水堂首领)等。东序为监院(即古之寺主,俗称当家)、副寺(即知库)、
维那、悦众、侍者、庄主等,是一般丛林所常设的。此外,列职各专一务者,还
有饭头、菜头、火头、水头、碗头(通称行堂)、钟头、鼓头、门头、园头、浴
头(亦称知浴)、圊头(即净头)、塔头(亦称塔主)、树头(巡视山林、栽补
树木)、柴头、磨头、茶头、炭头、炉头、锅头、桶头、灯头、巡山、夜巡、香
灯、司水(禅堂专任)、照客、听用等。以上各种职事名称,以等级分,可统称
为知事人员(一级)、主事人员(二级)和头事人员(三级)。规模较小的丛林,
即以主事兼知事。规模较大的丛林,则有很完备的组织。方丈之下有库房、客堂、
维那寮、衣钵寮四个机构(通称四堂口),是为丛林的基本组织,重要寺务由住
持会同首座等班首与四堂口首领共议进行。此外有首座寮以处上座名宿,有侍者
寮以处初学新参,有行者寮以处杂务行者和童行,有众寮(云水堂)以临时接待
过往禅衲。又有蒙堂以处知事职僧以上退职人员,有单寮以处副寺以下退职人员,
有延寿堂以处老病僧人,有庄田以供禅众从事生产。各堂又各立规约以资遵守
(参看本书《清规》条目)。
现今丛林,以其住持传承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子孙的与十方的两类。本来
从宋代起,丛林即有甲乙徒弟院、十方住持院、敕差住持院三种之分。甲乙徒弟
院,是由自己所度的弟子轮流住持甲乙而传者,略称为甲乙院。十方住持院系公
请诸方名宿住持,略称为十方院。敕差住持院,是由朝廷给牒任命住持者,略称
为给碟院。甲乙院住持是一种师资相承的世袭制,故又称为剃度丛林或子孙丛林。
十方住持院由官吏监督的选举,故称为十方丛林。后世即大体沿用其制度,无大
变动(现无其第三种)。
另外,十方丛林中依住持继承制度的不同,还有选贤丛林与传法丛林之分。
有如镇江金山寺名刹的住持,即是依法系相传的,称为传法丛林;宁波天童寺自
清末寄禅(敬安)重兴后,改为十方选贤制度,称为选贤丛林。1924年厦门
南普陀寺改子孙丛林为十方选贤丛林,即依天童寺选贤方法,订立“十方常住规
约”二十条。并规定选举法、住持任期及进院退院等手续(《厦门南普陀寺志》)。
这种选贤制度是丛林住持史上的一个进步。
关于丛林制度详见于《百丈清规》和它的注书《百丈清规证义记》等。至于
丛林中行事和古德风规,则有道融《丛林盛事》、慧彬《丛林公论》、慧洪《林
间录》、净善《禅林宝训》、无愠《山庵杂录》等可资参考。
殿堂是中国佛寺中重要屋宇的总称。因这些屋宇或称殿,或称堂,故统名之
为殿堂。殿是奉安佛菩萨像以供礼拜祈祷的处所,堂是供僧众说法行道等用的地
方。殿堂的名称即依所安本尊及其用途而定。安置佛、菩萨像者,有大雄宝殿
(一般称为大殿)、毗卢殿、药师殿、三圣殿、弥勒殿、观音殿、韦驮殿、金刚
殿、伽兰殿等。安置遗骨及法宝者,有舍利殿、藏经楼(阁)、转轮藏殿等。安
置祖师像者,有开山堂、祖师堂、影堂、罗汉堂等。供讲经集会及修道等之用者,
有法堂、禅堂、板堂、学戒堂、忏堂、念佛堂、云水堂等。其他供日常生活、接
待用者,有斋堂(食堂)、客堂、寝堂(方丈)、茶堂(方丈应接室)、延寿堂
(养老堂)等。
中国主要殿堂,如佛殿、法堂、毗卢殿、天王殿、方丈等,一般建于寺院的
南北中心线上,其余斋堂、禅堂、伽兰殿、祖师堂、观音殿、药师殿等,则作为
配屋而建于正殿前后的两侧。如宋慧洪《潭州白鹿山灵应禅寺大佛殿记》说:
“世尊遗教,弟子因法相逢,则当依法而住。……营建室宇,必先造大殿,以奉
安佛菩萨像。使诸来者知归向故,昼夜行道,令法久住,报佛恩故。”又《信州
天宁寺记》说:“入门,层阁相望而起。登普光明殿(佛殿),顾其西则有云会
堂(禅堂),以容四海之来者。为法宝藏(轮藏殿)以大轮载而旋转之,以广摄
异根也。顾其东则有香积厨(厨房),以办伊蒲塞馔。为职事堂(库房)以料理
出纳。特建善法堂(法堂)于中央以演法,开毗耶丈室(方丈)以授道。”(
《石门文字禅》卷二十一)从宋代以来殿堂的配置,大抵准此。
古代佛殿中像设如何布置,记载缺乏,难以详考。只可从现存古刹遗物中见
其一斑。如唐大中11年(857),五台山佛光寺佛殿存有佛像一堂。主像凡
五尊,各有胁侍五、六尊。中尊为释迦,趺坐在长方形须弥座上。左次主像是弥
勒佛,垂双脚,各踏莲花一朵。右次主像是阿弥陀佛,趺坐在六角须弥座上。释
迦的左右有迦叶、阿难两尊者和两菩萨侍立。更前则有两供养人跪在莲花上,手
捧果品,作奉献状。弥勒和弥陀的胁侍,除以两菩萨代两尊者外,其余均同。极
左的主像是普贤,乘象,两菩萨胁侍,普贤像前有一韦驮及童子像。极右的主像
是观音,乘狮,两菩萨胁侍(后世配置,都以普贤与文殊对称。文殊乘狮居左,
普贤乘象居右。佛光寺却以普贤居左,而以观音居右,此或因五台为文殊道场,
故尔)。佛坛两极端前角,各有甲胄护法天王,两像遥立对峙,各持长剑,瞋目
怒视(梁思成《记五台佛光寺的建筑》见《文物参考资料》1953年第五、六
期)。此种配置,为唐代留存的格式。
入宋,佛教像设始有具体记载。如慧洪《潭州白鹿山灵应禅寺大佛殿记》说:
“像设释迦如来百福千光之相,文殊师利、普贤大菩萨,大迦叶波、庆喜(阿难)
尊者,散华天人、护法力士,又环一十八应真大士,序列以次,庄严毕备。”至
南宋时,更有明确的记载。如宗鉴《释门正统》卷三《塔庙志》说:“今殿中设
释迦、文殊、普贤、阿难、迦叶、梵王、金刚者,此土之像也。……盖若以声闻
人辅,则迦叶居左,阿难居右;若以菩萨人辅,则文殊居左,普贤居右。今四大
弟子俱列者,乃见大小乘各有二焉耳。梵王执炉,请转法轮;金刚挥杵,护卫教
法也。”这种一佛四弟子的形式,一直为后世部分佛殿像设所采用。
但自宋代以来,较大佛殿常供三尊,所谓三佛同殿。此或以弥勒为中尊,以
释迦、弥陀位于左右,又以无着、天亲二菩萨为弥勒胁侍,如宋杭州金刚宝乘寺
及开封殷圣禅院等处皆是。或以释迦佛为中尊,以弥陀、弥勒位于左右,又以迦
叶、阿难二尊者为释迦胁侍,如天台山国清寺、大慈寺(唐修禅寺)、泗州乾明
禅院、开封太平兴国寺、五台山真容院等处皆是(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卷一、
三、四、五)。又有释迦、药师、弥勒为三尊者,则以药师代替弥陀坐于左位
(东方),如宋契嵩《漳州崇福禅院千佛阁记》说:“阁成,巍然九间。释迦、
弥勒、药师,则位乎其中,千如来则列于前后左右。”(《镡津文集》卷十二)
但以弥勒与释迦、弥陀并列,后来渐有异议,遂以药师代之。如《释门正统》
卷三说:“或设三佛同殿,右弥勒、天亲、无着(胁侍)者,当来补处之像也;
左弥陀、观音、势至(胁侍)者,净土之像也。窃尝论之:若据娑婆化主,止立
释迦之像,辅以文殊、普贤可也。当来下生既在补处,未有辅佐,岂得与释迦、
弥陀并列而为三耶?兹岂一佛独化之道乎?”宋以后,弥勒遂另居于弥勒阁、或
弥勒殿(见契嵩《镡津文集》卷十二《泐潭双阁铭并序》)。
宋、辽时代佛殿,也有供五佛乃至七佛的。如大同华严寺、善化寺及泉州开
元寺等宋、辽遗构佛殿,都各供五佛,亦称五智如来或五方佛。义县奉国寺大殿
则供过去七佛。山西玄中寺千佛阁倒坏后,近由人民政府拨款修葺,改奉七佛,
名七佛阁。此外七佛之像,仅见北京故宫博物院保存的山西兴化寺壁画而已。元
代巨刹,多有前后二佛殿,前佛殿塑三世佛,即燃灯佛(亦称定光佛)、释迦佛、
弥勒佛;后佛殿则塑五智如来(见元姚燧《牧庵集》卷十《崇恩福元寺碑》)。
明代佛殿,犹多塑三世佛。如徐一夔《灵谷寺碑》说:“其为制:以佛之当
独尊也,故于正殿,则奉去、现、未来之像,其他侍卫天神不与焉”(《金陵梵
刹志》卷三)。明末嘉靖十九年(1540),日僧周良奉使访问中国,于淮阴
兴国寺、沧州集善禅寺、北京大慈恩寺、苏州虎丘寺、吴江华严讲寺、余姚龙泉
寺等佛殿,犹见三世如来之像(牧田谛亮《策彦入明记之研究》上《策彦和尚初
渡集》)。
明代以后,伽蓝规制已有定式,故像设亦大抵一致。一般丛林佛像设三尊,
中为释迦,左为药师,右为弥陀。释迦之左为迦叶擎拳含笑之像,其右为阿难合
掌随侍之像,二像或对立或略斜向。药师、弥陀二佛,已少见胁侍。较小佛殿,
仅奉释迦与二尊者,而置药师、弥陀于别殿。另外,现今中国著名佛寺大殿,亦
有唯供一佛、或一佛二胁侍,或专供一菩萨者。如杭州灵隐寺解放后重修大殿时,
唯雕塑释迦一尊。
佛殿两侧,后世多塑十八罗汉之像(左右各九尊)。罗汉的尊数,多依玄奘
译《大阿罗汉难提蜜多罗所说法住记》,本为宾头卢跋啰惰闍等十六尊;其后画
像塑像或加庆友(即说《法住记》之难提蜜多罗)与宾头卢(将宾头卢跋啰惰闍
第一分为二人),或加迦叶与君屠钵叹,或加庆友与贯休(即最初画十六罗汉者)
……藏式造像则加达摩多罗与布袋和尚二尊者,遂成为十八罗汉。佛坛背后的像设,
常见的是观音手持杨枝水瓶,立于普陀洛伽山海之间(通称此处为“海岛”),其
四围则塑《华严经》善财五十三参中的人物,或《法华经普门品》救八难的景象。
寺院佛殿以外,各殿堂的像设大概如次:
一、天王殿,正面本尊,多安弥勒化身的布袋和尚坐像(北京广济寺则奉天
冠弥勒菩萨坐像),左右分塑四大天王。弥勒背后设手执宝杵现天将军身的韦驮
天像。布袋和尚为五代僧,名契此(—916)。体躯肥满,言语无恒,常以杖
负布袋入市行乞,而现喜悦之相,人呼为布袋和尚。后梁贞明二年(916),
寂于浙江奉化岳林寺东廊磐石上。临终遗偈,自称为弥勒化身;后人遂多塑之于
山门(《宋高僧传》卷二十一)。
四天王为印度十六善神之属,其名常见于大小乘经论。最知名者为毗沙门天,
义为多闻,乃印度北方守护神,与持国、增长、广目共称四天王(《金光明经》
卷二《四天王品》,即以毗沙门居首)。毗沙门天王造像早已见于云岗、龙门等
石窟。唐天宝元年(742)西域五国来侵安西,传说天王曾现身却敌,玄宗遂
命于各州府城上西北隅均置此天王像。其后又命佛寺别院安置(《僧史略》下)。
如唐长安大兴善寺之天王阁、江苏崑山慧聚寺等处之天王堂,即是供毗沙门之别
院。
四天王的形像,古今略有不同。据唐译《陀罗尼集经》卷一说:
一、《四天王像法》:四天王均着种种天衣,严饰精妙。东方天王提头赖吒,
左手把刀,右手执矟(即长矛)拄地。西方天王毗噜博叉,左手执矟,右手把赤
索。北方天王毗沙门,左手执矟拄地,右手擎塔。又依《长阿含经》第十二《大
会经》及《法华文句》等说:四大天王各领二鬼神,持国天王领乾闼婆与富单那,
增长天王领鸠槃茶与薛荔多,广目天王领龙与毗舍闍,多闻天王领夜叉与罗刹,
故四天王像的脚下各踏二鬼神以示威武。到了元代塑像,东方天王持物换了琵琶;
明代北方天王持物换了雨伞;清代西方天王持物换了蛇类,遂成今日一般常见的
四大天王的形相。元沙罗巴译《药师琉璃光王七佛本愿功德经念诵仪轨供养法》,
以四偈说明四大天王的身色持物及守护国土:“东方持国大天王,其身白色持琵
琶”,“南方增长大天王,其身青色执宝剑”,“西方广目大天王,其身红色执
羂索”,“北方多闻大天王,其身绿色执宝叉”。现在四天王的塑像,大体据此
记载为之。
韦驮天为南天王部下八将之一,在四天三十二将中以武勇著称。唐道宣在
《感通录》里写了他常于东、西、南三洲巡游,守护佛法,故称“三洲感应”;
又现天将军身,守护伽蓝等故事传出后,遂渐渐形成,凡建寺必奉之为守护神,
世称韦驮菩萨。其像形式有二:一合十指掌,横宝杵于两腕,两足平立。一以左
手握杵拄地,右手插腰,左足略向前立。面向佛殿,注视出入行人。
二、金刚殿。明代佛寺在山门之内有金刚殿,塑二密迹金刚力士像,称为二
王(后来即塑于山门内,不另设殿)。此二力士执金刚杵分立左右,守护佛刹。
其缘起见于《大宝积经》卷八《密迹金刚力士会》,经谓勇郡王二太子各言所志,
法意太子要誓,诸人成得佛时,当作金刚力士,常亲近佛,善闻一切诸佛秘要密
迹之事。法念太子誓言,诸仁成佛道,身常劝助,使转法轮。法意太子,即今金
刚力士名密迹者是。法念太子者,即今为梵天者是。《金光明经文句》知礼记谓,
据经金刚力士唯一人,今状于伽蓝之门而为二像者,乃应变无方,多亦无咎。古
代云岗、龙门、麦积山石窟,都有金刚力士雕像,只是一尊。唯隋代河北安阳宝
山大住圣窟入口两壁,刻有那罗衍神王(有大力神)与迦毗罗神王二像,左像执
槊,右像持杵,与佛所说于门两颊画执杖药叉相符(《大日经疏》卷一,夜叉亦
译为密迹,为毗沙门天属下)。此二像为中国现存最古的门像(常盘大定《宝山
之石窟》,见《支那佛教史迹踏查记》)。现今寺门左右的金刚力士像,都是面
貌雄伟,作忿怒相,头戴宝冠,上半身裸体,右手执金刚杵,左手扼腕,两脚张
开,故身体四肢均呈紧张之状。其不同者,只左像怒颜张口,以金刚杵作打物之
势;右像忿颜闭口,平托金刚杵,怒目睁视而已。
三、法堂,亦称讲堂,乃演说佛法皈戒集会之处,在佛寺中为仅次于佛殿的
主要建筑,一般位于佛殿之后。法堂之建,始于晋道安、昙翼于上明东寺所造
(《六学僧传·隋罗云传》)。唐百丈创制《清规》,不立佛殿,唯树法堂,则
尤加重视。法堂之内应有佛像、法座、罘罳法被或板屏及钟鼓等。《释氏要览》
下“佛堂置佛像”项下引《大法炬陀罗尼经》云:“法师说法时,有罗刹女常来
惑乱。是故说法处常须置如来像,香花供养,勿令断绝。”法座亦称狮子座,于
堂中设立高台,中置坐椅,名曲盝床(略称曲盝)。法座之后设罘罳法被(今多
设板屏),或挂狮子图以象征佛之说法。曲盝之前置讲台,供小佛坐像,下设香
案,供置香花。两侧列置听席等。左钟右鼓,上堂说法时鸣之。
四、禅堂,古称僧堂或云堂,与佛殿、法堂同为禅宗丛林的主要堂宇,禅僧
昼夜于此行道。百丈立制,裒所学众,无论多少高下,尽入僧堂之中,依夏次
(受戒前后)安排。设长连床(今称广单),施椸架以挂道具。堂中设一圆龛,
正中安奉圣僧像。圣僧之像不定,或以憍陈如、宾头卢为圣僧,或以文殊师利及
大迦叶为圣僧。《梵网经》法藏疏云:“闻西国诸小乘寺以宾头卢为上座,诸大
乘寺以文殊师利为上座”,即其出处。古时僧堂本兼食堂(今禅林“放参”晚饭
即就堂而食,犹其遗风),多安宾头卢尊者于其中,此事亦始于晋时道安。道安
常注经论,疑不合理,梦梵僧宾头卢劝其设食,愿为相助弘通。于是立座饭之,
处处成则。但先此只施空座,前置碗盏,不安圣像。至刘宋泰始末(471),
正胜寺僧法愿、正喜寺僧法镜等,始图其形(《寂照堂谷响集》第三)。唐大历
四年(769)不空三藏奏请令天下寺院食堂中,于宾头卢之上,特置文殊师利
形像以为上座(不空《表制集》卷二)。故唐时食堂即僧堂是安文殊师利和宾头
卢为圣僧的。后世于禅堂外另设斋堂(食堂),而圣僧仍留于禅堂,或禅堂改设
毗卢佛像,将宾头卢设于斋堂,并设香灯以奉香火。明徐一夔《灵谷寺碑》:
“以禅与食,不可混于一也,故食堂附于库院”(《金陵梵刹志》卷三)。于是
食堂在东,禅堂在西,遂为丛林定式。
五、毗卢阁,这是明代佛寺常建的殿堂。其上下层像设略有不同。明姚广孝
《天界寺毗卢阁碑》:“阁成,上供法、报、化三佛及设万佛之像。左右庋以大
藏,诸经法匦。后建观音大士,示十普门。下奉毗卢遮那如来,中坐千叶摩尼宝
莲花座,一一叶上有一如来,周匝围華。旁列十八应真罗汉,二十威德诸天。珠
缨宝幢,幡盖帷帐,香灯瓜花之供,靡不毕备”(《金陵梵刹志》卷十六)。由
于阁上设有万佛之像及庋置大藏,亦被称为万佛楼及藏经阁。
六、转轮藏殿(略称轮藏殿),创始于梁代傅翕(善慧大士)。《释门正统》
卷三《塔庙志》说:“诸方梵刹立藏殿者,初梁朝善慧大士傅翕愍诸世人,虽于
佛道颇知信向,然于赎命法宝,或有男女生来不识字者,或识字而为他缘逼迫不
暇披阅者。大士为是之故,特设方便,创成转轮之藏,令信心者推之一匝,则与
看读同功。……诸处俱奉大士宝像于藏殿前,首顶道冠,肩披释服,足蹑儒履,
谓之和会三家。又列八大神将,运转其轮,谓天龙八部。”唐时轮藏的构造,于
轮藏上又安佛龛彩画悬镜,并环藏敷座,形制更为精美。白居易《苏州南禅院千
佛堂转经藏石记》:“堂之中,上盖下藏。盖之间:轮九层,佛千龛,彩画金碧
以为饰。环盖悬镜六十有二。藏八面,面二门,丹漆铜锴以为固。环藏敷座六十
有四。藏之内转以轮,止以柅。经函二百五十有六,经卷五千五十有八”(《全
唐文》卷六百七十六)。
七、伽蓝殿,八、祖师堂。常分建于佛殿或法堂两侧。伽蓝殿供守护伽蓝土
地之神像,古时又称土地堂,位于佛殿之东。据《七佛经》卷四云:护伽蓝神有
美音、梵音、天鼓等十八神。今一般多供最初施造祇园精舍的给孤独长者、祇陀
太子及其父波斯匿王三像。祖师堂位于佛殿之西,多奉达摩或当寺开山祖师。宋
白云守端说:“天下丛林之兴,大智禅师(百丈怀海)力也。祖堂当设达摩初祖
之像于其中,大智禅师像西向,开山尊宿像东向,得其宜也。不当止设开山尊宿,
而略其祖宗耳”(《林间录》卷二)。但今一般佛寺祖堂,以达摩、慧能为禅道
之祖,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多塑达摩(中)、慧能或马祖(左)、百丈
(右)三像并坐。
九、浴室,安置跋陀婆罗(善守)之像,盖本《楞严经》水因圆通之说。
《首楞严经》卷五:“跋陀婆白佛言:我等先于威音王佛闻法出家。于浴僧时,
随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尘,亦不洗体,中间安然,得无所有,宿习无忘;
乃至今时从佛出家,令得无学。彼佛名我跋陀婆,妙触宣明,成佛子住。佛问圆
通,如我所证,触因为上。”今佛寺浴室,又名“宣明”,即依此说。又据《罗
汉图赞集》所引清乾隆考证,此跋陀婆即《法住记》十六罗汉中之第六跋陀罗云。
十、香积厨,安置菩萨像,传为洪山大圣,乃为佛寺监护僧食者。自元代以
后,则多奉大乘紧那罗王菩萨之像。相传元末,红巾首领率众至少林寺,众僧惶
惧欲散。忽一火头老僧自庖中出曰:汝等勿忧,老僧一棒驱之。众笑其妄。老僧
运三尺棍,径入红巾队中,遭者辟易,遂散去。世传乃紧那罗王显化。后天下佛
寺斋厨多塑画其像,祈其监护;今少林寺之紧那罗王殿即其遗迹(《少林寺志》)。
寺院殿堂布置除佛像之外,还有比较固定的各种庄严和供具。主要的庄严为
宝盖、幢、幡、欢门等。《洛阳伽蓝记》记建中寺的佛殿讲堂,有“金华宝盖,
遍满其中”的记载,可知中国佛殿之庄严,由来已久。
宝盖,又称天盖。本尊佛像有宝盖,经称华盖。佛行即行,佛住即住。今有
以木材、金属或丝织之类,制成华盖之形,垂于佛像之上;也有不用此盖的。
幢,又称宝幢,为佛、菩萨的庄严标帜。一般以绢、布等制成。幢身周围,
置八个或十个间隔,下附四个垂帛,或绣佛像,或加彩画。《观无量寿经》有:
于其台上,自然有四柱宝幢,故今每一佛前多置四幢,或绕宝盖而悬。
幡,又称胜幡,也是象征佛的庄严。凡结坛场,必以幡严饰,布列四周,所
谓“幡坛不相离”。幡有多种颜色和制法,以平绢制者曰平幡,束丝制者为丝幡,
以金属玉石联结制者曰玉幡。凡造幡之法,不得安佛、菩萨像,但得书写经文。
今多书佛号或经偈,悬于佛前。
欢门,是悬于佛前的大缦帐,其上以彩丝绣成飞天、莲花、瑞兽、珍禽之属。
两侧垂幡,称为幡门。门前悬供佛琉璃灯一盏。
殿堂供具多少,视堂构的大小及法事所需而定。《陀罗尼集经》云:当设二
十一种供奉之具,若不能供二十一种,五种亦得。一者香水,二者杂花,三者烧
香,四者饮食,五者燃灯。今佛前所设香炉、花瓶、烛台,所谓“三具足”,即
由此简化而来。小烛台之外,又有长檠,高五尺至八尺,上安木盏,以燃蜡烛。
檠身多施雕刻彩画,今禅林佛殿、法堂佛前多用之。
又佛像前设有香几供台(大桌),其形或长或方不一。长的香几,以安置三
具足之属,而供台则以奉五供(即涂香、花鬘、烧香、饮食、灯明)之用,以丝
绣桌围围其四面。供台之前,置香几,几上放小香盘。香盘以紫檀木为之,上置
一香炉二香鬘盒,分盛檀香、末香。盘前挂一红幛,绣莲花瑞禽之属。凡住持尊
宿入殿诵经及上堂说法,多由侍者端香盘先导,至佛前置于香几,尊宿即就其前
礼佛拈香。
三、传 戒
传戒是设立法坛,为出家的僧尼或在家的教徒传授戒法的一种宗教仪式,亦
称开戒或放戒。就求戒的人说是受戒、纳戒或进戒。佛教大、小乘的戒法有:五
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和菩萨戒五种。比丘、比丘尼戒,必须具足一切条件—
—即一定僧数(中国十人、边地五人)、一定范围(结界立标)、一定程序(白
四羯磨,即会议式),才能授受,故称为受具足戒,略称受具。
佛教初入中国时,并无传戒仪式。据佛教史籍记载,当时度人出家,只为剃
发披服缦条,即无条相袈裟(见《释氏要览》上),以不满五人,不能受具。大
概只用三皈、五戒、十戒迭相传授而已。到了曹魏嘉平二年(250)时,昙摩
(柯)迦罗(《高僧传》卷一译云法时)来到洛阳,见众僧未秉戒法,乃就白马
寺译出《僧祇戒心》(戒本)以备用。并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这是中国依律传
戒之始。魏正元中(254—255)安息国沙门昙帝在洛阳译出《昙无德羯磨》,
才具备羯磨仪式。中国僧徒之受具足戒,一般传说以朱士行为首(《僧史略》上),
或即在此时。
东晋时(317—420),出家僧尼渐多,道安始提倡严肃戒律。他以为
佛法东流未久,译人对于受戒之法考校者少,先人所传相承自以为是,至佛图澄
乃多所改正(见道安《比丘大戒序》)。道安时值丧乱,转徙四方,常率弟子数
百人,往来襄阳长安等地。他所制定的僧尼轨范,有布萨(说戒)、悔过等法,
可见其重视戒律弘传之一斑。
中国尼众之受具足戒实始晋代。晋穆帝升平元年(357),僧建请昙摩竭
多于洛阳,依《僧祇尼羯磨》及《戒本》建立戒坛传戒。当时沙门道场以《戒因
缘经》为难,认为他传戒结界不合法。昙摩竭多遂浮舟于泗河结坛,洛阳竹林寺
净检尼等四人同于此坛从大僧受具足戒,这是中国尼众受戒之始,称为船上受戒
(宝唱《比丘尼传》卷一)。
其后刘宋元嘉六年(429),有狮子国(今斯里兰卡)比丘尼八人至宋京
(今南京)。当时景福寺尼慧果、净音等以先所受戒不如法,戒品不全;适罽宾
沙门求那跋摩经南海至宋,于南林寺建立戒坛,因请求重受。求那跋摩引证佛姨
母波闍波提最初为尼因缘,谓戒本本从大僧而发,虽无僧尼二众,无妨比丘尼的
得戒。又以当时狮子国八尼年腊未登,不满十人,且令学宋语;求那跋摩另托西
域船主难提于元嘉十年(433)复载狮子国比丘尼铁萨罗等十一人至,而先来
诸尼已通达宋语;但这时求那跋摩已经去世,恰巧同年僧伽跋摩到达宋京,慧果
尼等始在二众俱备的形式下,于元嘉十一年(434)在南林寺戒坛,重受具足
戒。这时次第受尼戒者达三百余人(《比丘尼传》卷二、三)。世传汉代妇女阿
潘出家但受三皈,晋时净检尼只在一众边得戒,都未为全戒;故中国尼众于二众
边受具足戒的,以慧果、净音等为始(《僧史略》上)。五世纪初,《十诵律》
(404译)、《四分律》(410译)、《僧祇律》(416译)、《五分律》
(423译)诸律部次第译出,中国戒律典籍遂大体完备。最初盛行者为萨婆多
部(即说一切有部)之《十诵律》,其次《僧祇律》、《五分律》次第流行,隋、
唐时代,《四分律》始广行于世。
南朝宋、齐时代(420—501),律学巨匠志道、法颖等,皆盛弘《十
诵》。志道(412—484)住钟山(南京)灵曜寺,特长律品。北方先时
(446)魏太武灭法,后虽复兴,而戒授多阙。志道乃携同契十有余人至河南
虎牢(今汜水县北),于引水寺集合洛、秦、雍、淮、豫五州僧众,讲律明戒,
更申受法。北魏僧戒获全,实得其力(《高僧传》卷十一)。法颖(416—4
82)敦煌人,精研律部,元嘉末(453)至宋都居新亭寺,受命为都邑僧正;
齐时复为僧主。他于宋、齐二代在金陵盛弘《十诵》,被推为七众宗师。著有
《十诵羯磨》并《尼戒本》等(《高僧传》卷十一)。其门下出智称和僧祐,都
是后来知名律师。
梁、陈二代,受菩萨戒风气盛行。梁武帝、陈文帝等均称菩萨戒弟子。菩萨
戒之弘传始于罗什。敦煌写本中有题罗什撰《受菩萨戒仪轨》一卷。至于受戒的
作法则以昙无谶(385—433)在姑臧(今甘肃武威)为道进等十余人受菩
萨戒为嚆矢。梁武帝以戒典东流,人各应受,但所见偏执,妙法犹漏。乃掇采群
经,更造圆式戒坛,并诏慧超授菩萨戒。天监十八年(519)四月八日,自发
弘誓,暂屏衮服,受福田衣(袈裟)于等觉殿从慧约受菩萨戒,太子公卿道俗男
女从受者四万八千人(《续高僧传》卷六《慧超及慧约传》);一说武帝将受菩
萨戒,命僧正推选戒师。僧正略举法深、慧约、智藏三人,武帝意在智藏,遂从
他受菩萨戒(《续高僧传》卷五《智藏传》)。后至隋代,文帝杨坚从昙延受菩
萨戒,炀帝杨广从智顗受菩萨戒,均称菩萨戒弟子(《广弘明集》卷二十二)。
北方在元魏时,多行《十诵》及《僧祇》。魏法聪本学《僧祇》,后依昙无
德羯磨得戒,始弘《四分律》;然是口传,未载简牍。门人道覆继之,始制《疏》
六卷(《僧史略》上)。北齐时代,慧光始弘《四分律》。他在北齐任天下僧统,
世称光统律师,著有《四分律疏》并删定《羯磨戒本》,盛行传戒(《续高僧传》
卷二十一)。慧光弟子有法上、道凭、僧达、昙隐、道云、道晖等十人。为魏、
齐二代僧统四十年,常为众僧授戒(《续高僧传》卷八)。北周沙门慧远,依法
上僧统受具,光统律师十大弟子并为证戒,时以为荣(《续高僧传》卷八)。
晋、宋以来,南方所立戒坛很多。东晋法汰先于杨都(今南京)瓦官寺立坛,
支道林于石城、沃州(今浙江新昌县境)各立一坛。支法存于若耶(今浙江绍兴)
谢傅隐处立坛。竺道一于洞庭山(今江苏吴县太湖)立坛。竺道生于吴中虎丘立
坛。宋智严于上定林寺(在今南京)立坛。慧观于石梁寺(在天台山)立坛。求
那跋摩于南林寺立坛。齐僧傅于芜湖立坛。又有三吴戒坛(似与法献有关)。梁
法超于南涧(在今南京)立坛。僧祐于上云居、栖霞、归善、爱敬四寺(俱在今
南京)立坛。到唐初为止,自渝州(今重庆)以下至江淮(江苏、安徽)之间,
通计戒坛有三百余所(道宣《关中戒坛图经》)。这些戒坛形制如何已不可考。
至唐乾封二年(667)道宣于长安净业寺建立戒坛,始有定式。其制凡三层,
下层纵广二丈九尺八寸,中层纵广二丈三尺,上层畟方七尺。其高度下层三尺,
中层四尺五寸,上层二寸,总高七尺七寸;四围上下有狮子神王等雕饰(《戒坛
图经》)。
戒场本无建筑屋舍之必要,只要随处有结界标示即成。道宣《四分律行事钞》
卷上之二云:“外国戒坛多在露地,如世祭坛郊祀之所。”但为妨风雨起见,古
来大抵是堂内受戒与露地结界受戒并行的。道宣以后,戒坛的建立遍于全国。如
广州光孝寺、嵩山少林寺(义净重建)、长安实际寺、嵩山会善寺(一行建)、
洛阳广福寺(金刚智建)、罗浮山延祥寺、庐山东林寺、长安大兴善寺、洪州龙
兴寺、抚州宝应寺、交城石壁寺、魏州开元寺、五台山竹林寺、泉州开元寺、吴
郡开元寺等都有戒坛。戒坛名称亦有种种不同:嵩山会善的名五佛正思惟戒坛
(《金石萃编》卷四十九)、洛阳广福寺的名一切有部石戒坛(《不空三藏表制
集》卷三)、交城石壁禅寺的名甘露义戒坛(《金石续篇》卷九)、建安乾元寺
的名兜率戒坛(《宋高僧传》卷十二《大安传》)。
唐代宗永泰元年(765),命长安大兴善寺建方等戒坛,所需一切官供。
又命京城僧尼各置临坛大德僧人,永为常式。临坛大德之设始此(《僧史略》下,
此十临坛大德,即后世受戒时之三师七证)。其后会昌、大中年间(841—8
59)临坛大德见于僧传者有长安圣寿寺慧灵及福寿寺玄畅等。当时还有内临坛
(宫中戒坛)外临坛(一般寺内戒坛)大德及内外临坛大德之称。玄畅即当时有
名的内外临坛大德(《宋高僧传》卷十六、十七)。
宣宗大中二年(848)、懿宗咸通三年(862)又各命建方等戒坛。此
与声闻小乘教法有异。求戒者不拘根缺缘差,并皆得受;但令发大心领纲而已。
此以禀顺方等之文而立戒坛,故名方等戒坛。宣宗又以会昌法难时,僧尼被迫还
俗者达二十六万零五百人,在俗期间不免犯过,现欲再受出家,必先忏众罪,后
增戒品,若非方等,岂容重入?取其能周遍包容,故称方等戒坛(《僧史略》下)。
大中二年命上都、东都、荆、杨、汴、益等州建寺立方等戒坛,即为僧尼再度者
重受戒法(《佛祖统纪》卷四十二)。到了大中十年(856),又命僧尼受戒
给牒。这是中国僧尼受戒给牒之始(《释氏稽古略》卷三)。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永智于杭州昭庆寺立万寿戒坛,后允堪重建,为
江南著名戒坛(俞樾《杭州昭庆寺重建戒坛记》)。允堪自庆历、皇祐(104
1—53)以来,还于苏州开元寺,秀州(今嘉兴)精严寺建造戒坛传戒(《稽
古略》卷四)。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命异州(今南京)崇胜寺建坛,
名承天甘露戒坛。翌年又在京师(开封)太平兴国寺立奉先甘露戒坛。天下诸路
皆立戒坛,凡七十二所。京师慈孝寺,别立大乘戒坛。使先于诸方受声闻具足戒
(比丘戒),后至此地增受菩萨戒(《佛祖统纪》卷四十四)。此为后世三坛次
第传戒的开端。
明代中叶,封闭戒坛,受戒轨则遂遭废弛(《百丈清规证义记》卷七)。至
万历间,如馨于南京灵谷寺,重兴南山,开坛传戒,三昧寂光继之,重立规制,
开律宗道场于南京宝华山。弟子见月读体参照古规,撰辑《传戒正范》、《毗尼
止持会集》,遂为近代传戒的典则。同时三峰法藏撰有《弘戒法仪》一卷,盛传
戒法于江南;清初终南山超远加以补充,成《传授三坛弘戒法仪》一书。见月弟
子书玉弘律于杭州昭庆寺,撰《二部僧授戒仪式》及《羯磨仪式》,有了这些著
作,传戒的体制乃渐备。又清初广东弘赞,著有《比丘受戒录》和《比丘尼受戒
录》;乐山老人著有《增删毗尼戒科》、智旭著有《重治毗尼事义集要》等书,
俱行于世,为各地传戒时所依用。到了清末,湘僧长松以各地传戒遵守戒科不一,
谓“遵三峰者不少,亦因乐山颇多,集吴越间专遵华山更广矣”(《戒科删补集
要叙》)。因依毗尼删补合辑《弘戒法仪》、《增补毗尼戒科》、《传戒正范》
诸本,成《戒科删补集要》,盛行于湘鄂之间(苇舫《中国戒律宏传概论》,见
《海潮音》第十五卷第七号)。
古代传戒唯属律宗寺院之事,近世禅寺教寺亦相率开坛传戒。有些不定期传
戒的寺院,常于数月前分寄“报单”,实贴各寺山门,使远近周知。
一般传戒之法都是连受三坛。凡新戒入寺求戒须交一定戒金,以充戒堂灯烛
香花、戒牒、同戒录等费用。登记后男女新戒分别编入戒堂。以三人为一组(叫
做“一坛”),次第编号,登坛受比丘戒时,即依此序而行;初坛沙弥戒和三坛
菩萨戒,皆另集体授受。每传一坛戒法,事先都要经过隆重演习,称为演仪,然
后正式传戒。据《传戒正范》所载:初坛授沙弥戒前请戒忏悔仪,有净堂集众法、
通启二师法、请戒开导法、验衣钵法、露罪忏悔法、呈罪称量法等。二坛授比丘
戒前请戒忏悔仪,有明习仪法、请戒开导法、通白二师法、教衣钵法、审戒忏悔
法等。三坛授菩萨戒前请戒忏悔法,
有通白二师法、请戒开导法、开示苦行法等。
初坛传戒仪式,于法堂或其他适当场所举行。至时鸣钟集众,待新戒齐集法
堂,引礼作白教新戒请师开示。传戒和尚即为开导受十戒意义,并行三归羯磨。
次为说沙弥十戒戒相(沙弥尼同),一一问以尽形寿能持否?众答“依教奉行”,
初坛告毕。
二坛传戒仪式,在戒坛举行。即为比丘、比丘尼授具足戒。受戒之时,鸣钟
集新戒于法堂,迎请戒师入戒坛。十师入坛拈香礼佛毕,绕登坛上就座。传戒和
尚依律命羯磨师作单白羯磨,差教授师下坛与诸沙弥询问遮难。教授师对新戒先
说衣钵名相,随问“今此衣钵是汝自己有否”?新戒答“有”,即向师白受衣法,
再口诵偈咒,身著袈裟。然后教授师次第询问十三重难,及十六轻遮;新戒必须
一一肯定回答。这是在受戒前实施审查受具者是否犯有众罪以决定允许加入僧团
的遗制。这时问的遮难,在戒律程序上为预审,坛上正式受戒时,据此一一重问。
问毕,传戒和尚即开导明授戒体法。次依白四羯磨(三读表决法)仪式,为
诸沙弥授比丘戒。受具足戒已,传戒和尚又举四重禁即淫、杀、盗、妄四重戒或
四不应作事,说明任犯一禁即失去比丘资格。比丘本(依用四分律)有二百五十
条戒相,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条戒相,俱以四重戒为根本,故戒坛上只宣四重戒,
其余枝叶戒相,命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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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庐
我不相信一切的说教,但宗教文化我愿意探讨学习,此篇日记是先有音乐,后寻找了中国佛教的知识,贴于此,供偶尔求佛的朋友了解佛教的基本知识,但我不是说教,只是为想了解学习佛教文化的朋友予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