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红萝卜》文评

.

深层的结构、深层的意蕴,简直像是解谜一样~
 

 

边缘地带的边缘人物
来自: 玄默
透明的红萝卜的评论   


  时间是十年动乱时期,地点是一个边缘的乡村。政治的热浪似乎只是给这里的人们增添了些吵嘴时的时髦词汇。人们好像还是和过去一样,如植物般自然生长,忙着生,忙着死,成长,衰亡,这么多的体验,却没有任何精神上的抚慰。他们是被荒废的土地。
  
  莫言的小说总像是一种呓语,是长久处在孤独中的人,特有的那种自说自话的习惯。他用这种梦呓般的语言对周边的世界进行着极端敏锐的体察,但当面对社会交流时,却会不自觉的失语。
  
  每个男孩子,或者就是孩子,都会有像黑孩那样的封闭时期吧。大约就是在十岁十一岁,介于童年与青春期之间。那个时候,人的自我意识蒙蒙胧胧地觉醒,少根筋的孩子会开始注意自己长得好看不好看,是健壮还是羸弱,开始有了烦恼的感觉。然而那个时候的我们无论是语言还是心理都还太稚嫩,无法解决这些可笑的烦恼,甚至不知道怎么表达,寻求帮助。于是,我们必须一个人面对最初的人生痛苦,忍耐着。沉默的久了,就索性不再说话了。孩子的心里觉得,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人能够理解。
  
  男孩子在这一点上似乎尤其明显。十多岁的大孩子,女孩或多或少还是乖巧爱娇的,男孩子,那可真是倔头倔脑,不招人疼。况且,社会环境对男性的期许,必然会使男孩在成长中带有更多的狂妄,这种梦想的负荷,是孩子羸弱的身躯和心智所无法承载的。内心与外界的矛盾,就这样变的尖锐起来。可惜,大人们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丝毫没有意象去了解,孩子的心理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经历着怎样的涅槃。
  
  处在乡村社群中心的青年们,他们对于黑孩从没有屑于理解。菊子的关怀,不过是少女过剩精力的施舍,或者说,是女人洋溢的母性作怪。一旦她的欲望,通过与男性的交往得到满足,她便顺理成章地把黑孩抛到了脑后。小石匠,我们都看得出他对黑孩的照顾是为了迎合菊子。所以,虽然这两个人是小说中为数不多给黑孩好脸色的,但是黑孩却丝毫不领情。一方面是出于孩子特有的敏感,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真正的不喜欢。另一方面,是边缘人物对于中心人群的嫉妒,他们有着完整的生活,燃烧不尽的生命力,他们年轻强壮,是社群的精英。而自己,只能沉默孤独。
  
  黑孩对铁匠们反而有着古怪的依恋。小铁匠虽然暴躁粗鄙,但他对黑孩的态度倒是真诚的。虽然他把黑孩欺负的够惨,但黑孩似乎与他有着诡异的精神联系。结局处小铁匠哭着呼唤着黑孩似乎正印证了这一点。老铁匠则是黑孩依赖的对象,他给这个孤独的孩子一种安全感。他常常唱起一首凄凉亢奋的歌:
  
  “恋着你刀马娴熟,通晓诗书,少年英武,跟着你闯荡江湖,风餐露宿,受尽了世上千般苦——
  你全不念三载共枕,如去如雨,一片恩情,当作粪土。奴为你夏夜打扇,冬夜暖足,怀中的香瓜,腹中的火炉……你骏马高官,良田万亩,丢弃奴家招赘相府,我我我我是苦命的奴呀——”
  
  古雅的茂腔,优美的辞藻,这首弃妇词抚慰着这些孤独的灵魂。他们都是精神上的弃妇。无论是作为社会边缘人物的老人和小孩,还是那些正当年的青年男女们。生命在他们身上产生了各种奇异的变化,可是在那个物质贫乏,精神更贫乏的年代,在那个闭塞的乡村,他们的精神封闭在死胡同里,虽然被生命力驱赶着,却走来走去,找不到出路。《透明的红萝卜》最大的气质就是孤独,无论是孩子独自走在田地间还是小伙子热热闹闹的打架,他们都是那么的苦闷,彷徨,相互之间无法理解,也无力援助。
  
  最后说说透明的红萝卜。小说中它在第三节末尾第四节出闪现。它的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我觉得,透明的红萝卜不过是当时黑孩脑中临时走神的产物。小石匠与小铁匠剑拔弩张,一触即发,可黑孩只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孤独的人,也有着不屑于参与世俗的傲气。那个金色的萝卜,或许是少年之梦的具象,是黑孩忍受痛苦,夹缝中生存下去的支撑。只是,那只是孩子充满傻气的梦啊。萝卜,是透明的。


请赐予我生花妙笔

来自: 三七,喵
 
透明的红萝卜的评论   


  前些天,看了一篇莫言在哥伦比亚大学演讲的记录,当时我最大的认识竟然是“写作也是一门手艺,也要琢磨技术。对世界的触觉或是敏锐可能天生,但是传达的动人的确需要磨练乃至练习”。这实在是因为莫言在演讲中说到的两个点打动到我:
  1、通感
  通感实在是一种玄妙的东西,我还记得小时候坐在妈妈的自行车后车座,跟老妈说起,觉得每一个汉字都是有自己的颜色乃至触感的。“柔”是浅淡的暖,摸上去是绒绒的,“锐”是清冷的反光,有点像冬天日光渐褪,却有青灰色的天光反射到窗玻璃,猛地刺一下你的眼。当时老妈很是诧异,却立刻都能感同身受。
  记得之后读过一篇报道,记不真切,说有些人天生通感能力强过他人许多,在阅读文字的时候能够唤醒嗅觉和味觉,聆听音乐的时候更夸张,放佛大量色彩在眼前盘旋,以致目眩。当时很是羡慕,觉得这简直是被赐予的天赋。
  写作其实细想,若要获得读者的共鸣,最重要的是唤醒读者的同感心。人在面对相似的经历,相似的背景环境的时候,这种共鸣更容易被唤醒。但是当你面对的读者可能跟你的生长环境完全不同,你去过的地方他都没去过,你认识的乡亲他一个都不认识,你的那个“东北乡”远的像来自另一个星球,那还应该怎样唤醒共鸣呢?通感实在是很棒的方式。
  哥大的演讲中讲到一个小段子,说莫言”清晰地记得妈妈在院子里捶打野菜的场景,妈妈捶得梆梆作响,一些野菜和汁水溅在妈妈的衣服上,空气里也飘着野菜的苦味。这样一个视觉听觉嗅觉俱全的场景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哥大演讲的原笔录者在这里写下(全面的感官感受——我当时觉得这也正是描写鲜活场景的诀窍之一)的评注,我不能同意更多。
  如果有一种记忆是全民皆有的,那就是触觉、嗅觉、视觉、听觉、味觉五感。用比拟的方式调动你对于五感的记忆,你自然能够同感。而一次调动你多种的感官,让你看到的同时听到,闻到,摸到,甚至尝到,你自然会迅速被拉入场景,带入故事,感受主人公的感受。我印象中的莫言在这方面是做的很好的,但是记不真,所以又把《透明的红萝卜》这一篇翻出来看。
  还记得当年看这一篇的时候,捎带看过一点文学评论,说其中提现了非常明显的”童年视角“,是说这其中很多是孩子的视角,有了变形,夸张和魔幻,今天看是有这么些意思,但是莫言是怎么借给你一个出生在大几十年前,爹出走,娘不在,后娘老虐待的敏感孩子的眼睛呢,靠的就是通感。
  试看这一段:“河水温暖,没到了他的肚脐。裤头湿了,漂起来,围在他的腰间,象一团海蜇皮。他呼呼隆隆淌着水追上去,抓住水桶,逆着水往回走。他把两只胳膊奓煞开、一只手拖着桶,另一只手一下一下划着水。水很硬,顶得他趔趔趄趄。他把身体斜起来,弓着脖子往前用力。好象有一群鱼把他包围了,两条大腿之间有若干温柔的鱼嘴在吻他。他停下来,仔细体会着,但一停住,那种感觉顿时就消逝了。水面忽地一暗,好象鱼群惊惶散开。一走起来,愉快的感觉又出现了,好象鱼儿又聚拢过来。于是他再也不停,半闭着眼睛,向前走啊,走……”
   触觉(温度)、触觉(湿度)+视觉(比喻)、听觉(拟声)、触觉(硬)、视觉(一段描写)、触觉(大段比喻)、视觉(光线)....而其中触觉视觉的感受中又杂糅其他感受的表达方式,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看完这段,即使没有前因后果,也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个怎样细腻的孩子,他对外界天生敏感,却不常向外表达,他的环境常是凄凉的,却常能从中寻得生之喜悦。
  我其实不喜欢特别复杂的描写,动用大量技法有时候会让我没有耐心进入。莫言和马尔克斯的作品都曾经给我制造过这种阅读障碍。你需要花时间进入语境。但是你一旦适应这种眼花缭乱的叙述节奏,迸,突然你就懂了他想让你进去的那个环境。
  就通感这点而言,我觉得莫言实在是可以作为表率的,唤醒你的感觉,甚至是多种杂糅交错的感觉,从而唤醒最终的第六感——你对书中环境、书中人物产生的情感。
  
  
  2、细节
  在演讲的问答环节,莫言强调了细节的作用,举了孔乙己的,说到人物塑造的成功以及给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常常靠的都是细节。
  我自己有点体会。前段时间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原意是打发时间,却常常突然被里面一小段的景色描写惊到。还记得其中一段写福尔摩斯和华生在赶往某个调查现场途中,走在空旷的街上,天冷了,靴子踩在街面上的声音变得特别响亮。看到响亮两个字的时候,我自己冬日住校往宿舍赶的经历立马全回来了:冬天的路面会冻的很硬,空气中的成分也放佛不一样,总让人觉得要不很静,要不一个动静就传的很远一样。十九世纪的两位绅士脚着高筒靴,走在冬天的伦敦街头,步声响亮实在是再贴切不过。而因为情节的紧张,这种在无人街头突然放大的声响,甚至能够迅速增加你对故事的投入和你呼吸的频率。
  一个细节,立马带给你十倍文字能够带给你的感受,这依靠的是背后更多的经验,更多的想象,更多对自己记忆的唤醒以及精确的视角选择。
  记得之前有次看《迁徙的鸟》,和@立早 同学讨论,说到其中一个镜头,拍一只鸟单脚独立在一个异常尖耸的顶端,转头看向屏幕,然后漠然地振振翅,转身飞走。说这里面有一种疼痛感。但是怎样表现,是通过镜头的选取来进行的。一部98分钟的纪录片,前后共600多人参与拍摄,历时3年多、耗资4000多万美元,景地遍及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记录胶片长达460多公里,最后切下来的那些镜头,自然打满了导演的烙印。我们看到的是他在观看了无数鸟类镜头,了解了无数鸟类细节,最后选出的最能表达他想法的,他觉得最能触动到大家的那个细节。
  回到莫言,在《透明的红萝卜》里面,细节描写很多。单单提一个细节,黑孩非常看重的桥缝:
   a、“他滑了下来,肚皮上擦破了一大块,渗出一层血珠来。他弯腰抓起一把土,按到肚子上。然后倒退几步,抬起手掌打着眼罩,看着桥墩与桥面相接处那道石缝,他放心了。”
   b、“他坐在姑娘的座位上,不断地扭动着身体,变换着姿势,一直等调整到眼睛跟第七个桥墩上那条石缝成一条直线时,才稳稳地坐住,双眼紧盯着石缝里那个东西……”
   c、“第七个桥墩前,他解下手绢用口叼着,费力地爬上去,把手绢塞到石缝里……”
   d、“黑孩偷觑着第七个桥墩上的石缝,心里忐忑不安。”
  四次描写桥缝,不断强调这个细小的位置,也不断拉升观者的好奇心。那里面到底是什么?黑孩为什么不安?而随着黑孩把菊子的手帕塞进石缝,这个“实施掩藏”的细节却放佛突然向观者释放了这个寡言孩子的内心。
  当然,文章的名字,那颗透明的红萝卜,本身就是这篇文章中最重要也最光耀夺目的细节。
  迟子建曾经说过,作家需要先在脑中构建出一个世界,小说只是将这个世界中的一小部分截取展现出来,而其实你的构建远多于写出来的。放到细节的选取上一样合适。
  
  
  3、一些其他的
  关于莫言的获奖,首先我觉得炸弹奖被大家看的太重了。感觉有点类似对奥运金牌的关注,是一种被压制之后民族自尊心的反弹,它就是个奖,写的好不好还不是读者说的算。
  另外,作为国际性奖项,翻译对原文意思的传达在其中所占的作用必然很大。而我认为正是因为莫言的作品隐含的文化背景、政治背景、成长经历较少,且善于采用以上两点,所以莫言的作品有很小的翻译缺失,因为他写的是共通的情感,用的是共通的表达方式,也自然会降低翻译之中带来的信息损耗。这的确在评比中更加占便宜。

你真的读懂了莫言的文字了吗?

来自: 静修
透明的红萝卜的评论  


   莫言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
  
   当我第一遍看完小说时不能立刻体会到小说中述说的到底是什么。当我第二遍阅读这篇小说时,我也未能寻觅到他想表达的主题,但我却品尝到了他文字里味道。当我再次仔细体会他文字的瞬间时,我才发现那文字中诉说的人性。莫言的文字注定是要慢慢咀嚼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点像我们中国文化的爱:含蓄而深沉,你不慢慢咀嚼很难体会到其中的味道,太直白的文字有点像口香糖越嚼越没有味道,而含蓄蕴含着人性的文字则像米饭越嚼越香。
  
   好的小说不仅述说优美的故事,更述说着人们深处的灵魂。《透明的红萝卜》用许多未知的疑问拷问我们的心灵,激发我们对人性的解读,从而引导出我们对人生的思考。这无疑也是对一个好的作家最大的回报。
  
  发现了书中的疑问,就看懂了书中的人性。
  
  第七个桥墩上那个石头缝里藏了什么?
  黑孩为什么咬菊子?
  老铁匠为什么要撞小石匠?
  小铁匠把钻子做坏了,黑孩是什么样的心情?
  小铁匠被烫时对着老铁匠恶狠狠地笑是为什么?
  老铁匠在雾中说:记住吧!是什么意思?
  老铁匠唱的的什么?
  老铁匠为什么走了?鸭子的话诉说的是什么?
  老铁匠走了又回来跟黑孩说了什么?
  黑孩为什么要帮小铁匠?
  黑孩的衣服是谁买的?
  黑孩到底在寻找的是什么?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