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端里的清喜 」

个人日记

许是骨子里妖娆出来的一份情愫,偏生对那些处在极端的东西饶有雅趣,叫人非落笔不可。

文/纸上画清欢 。

承认我是极端的,喜欢着有关极端世界里的一切。就好比在春夏秋冬这四个不同的季节里,如果让我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春天和秋天。在我眼里,只有两种景象,要么是万物复苏,要么是疮痍满目。

我说极端是清喜的,并不矛盾。清喜,是眼里看着就能生出的淡雅,是唇齿读着就能滋长的宁静。又或者,它是两个词,是清闲与喜欢。而我,唯独喜欢着极端里那一抹无处安放的清闲。







在这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写下去的意向,便随意地把它搁置在了岁月的一旁。总是出于三分钟热度,以至于好多篇文章写了开头看不到结尾,就这样败在了我的笔下。

这一次,我选择了写下去,是偶尔在空间里看到了一篇文字,关于十指的簸箕与斗。带着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将十指都仔细的看了一遍。里面说,十个都是簸箕的人,是极端的。而我,就是那其中的一个。也不知道,从那一刻起,是否开始更加地相信所谓已经编排好的命运了。

我喜欢的女子,也与极端有染。小半生里,爱极了两种女子,她们互不相干,而又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对立面。不知道要怎么去阐述才能表达内心最真实的喜爱。一种就好比是清淡出尘,仿佛一碰就会碎的如水女子。另外一种却是浸润了沧桑过后的野生女子,脸上写满了故事。











容不了其他,也只会是这两种,你可以说我是吝啬的。她们被我看成是一条线段的两个端点,永远没有重合的可能性。你还可以说我是绝情的。或许,你更应该说我是极端的,喜欢别人这样说我。







连我喜欢的城市都是这样,充满着极端。你可能不会想到,我千百次日夜为之倾倒的水墨江南,爱上了那一方独有的清净同时,也爱上了灯红酒绿的大都市。我喜欢热闹,又钟爱安静。自己觉得并不怪异。











还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每个月老师都会换一次位置。班主任总会把我放在第二排的同一个地方,可能是处于厌倦,时间长了,就非常讨厌。所以我选择了最后一排,就是这样,除了最前面就是最后面,别无选择。

我的生活里到处都遍布着极端。我会喝一瓶水,选择那种冰到刺骨的凉,或者是烫到心里的热。我会穿两种风格的衣服,不是非常艳丽的颜色就是素简的,简单到甚至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是剩下一种纯色。我会留很长的头发,可哪一天要是想剪头发了,它一定是极短的。

也许好多人不能够理解,我却爱极了这种极端的感觉。极端它是简单的,不缠绕,也不纠结。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文章评论

秋意浓

十指都是簸箕的人,偶也是其中一个[em]e163[/em]

灵感(live)

连我喜欢的城市都是这样,充满着极端。你可能不会想到,我千百次日夜为之倾倒的水墨江南,爱上了那一方独有的清净同时,也爱上了灯红酒绿的大都市。我喜欢热闹,又钟爱安静。自己觉得并不怪异。 志同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