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鸽散文之116:浅评冯景良小说《离奇的乡村故事》
个人日记
离奇透视现实,讽刺辛辣苛刻(文学评论)
——冯景良小说《离奇的乡村故事》讽刺艺术浅尝
捧读再三,不忍释手。小说嫁古典表现手法与现实社会生活于一树,熔离奇荒诞情节及辛辣苛刻讽刺于一炉,其艺术形式值得点赞。
这是一篇讽刺小说的上乘之作,借鉴古典表现艺术抨击现实生活中的假丑恶。但不是从正面直来直去地反映现实中的污秽龌龊,而是从侧面反面去揭露嘲弄。作品以狗写人,以离奇写社会,从而达到极强的讽刺效果,让人读后切齿扼腕,痛快淋漓。
古典文学中不乏以写动物来反映现实的名篇,如诗经中的《硕鼠》,《聊斋志异》中的《促织》。只不过这两篇是表达悲剧情绪的,而本小说是渲染喜剧色彩的。那么,具体说是如何借鉴古典表现手法进行讽刺的呢?愚以为——
主要是通过对“混蛋”(狗)形象的刻画来进行的。
出于本性,混蛋誓死效忠主人。“混蛋突然狂叫一声,那身子似一支利剑般射向柳副所长……叼住了柳副所长的手……”仅此一笔就勾勒出勇猛斗士的性格和为了救护主人敢于出手的品性。难怪世人说交人莫如交狗。
小说以寄托手法赋混蛋以正义品质,从而表达出人们驱恶向善的心理倾向。这里有倒错手法运用,柳副所长本意是用枪打狗,慌乱中确打了狗的主人。有对比的运用,狗的主人是身处社会最底层的丐帮弟子,属于受贫穷遭嫌弃的弱势群体之人;而柳副所长则属于强势之人。柳副所长在狗的主人面前是一副穷凶极恶的面孔,而在混蛋面前却是恐惧致极,暴露出他骨子里的虚弱本质。所以,小说的讽刺入木三分。
再有,通过离奇夸张,写出狗的背后——狗的背后是什么?是一个微缩的社会角落。混蛋在抢骨头的战斗中拼成王者之尊,主人吃过带肉的鸡骨头竟天旋地转起来。原来“这些被扔掉的鸡骨头上面浸透了村干部们招待各级各类领导们检查工作过后,在酒席宴上醉后无意间淋上的各类酒精津液……”这是一笔神奇的夸张,把下基层的官员和基层政府的作风腐败诙谐地端了出来,让人们对柳副所长,王秃子这些苍蝇之流鄙视厌恶。
小说有一处飞花点翠之笔,就是王秃子家的黄母狗下了一个黒狗崽,是混蛋的后代,增添了扑朔迷离的荒诞色彩,也渲染了喜剧性的讽刺力量,更给读者留下种种的猜想。
综上,作者以狗写人,以离奇写社会,寓庄于谐。读者在揶揄一笑之后,更会引发对故事背后的深刻思考:和谐社会必须体现公平与正义,这正是该小说潜意识里所呼吁的,也正是作品主题的深邃内函。但就其讽刺艺术的表现手法而论,笔者看到了聊斋先生的影子。
2015年6月19日。
作者简介 :冯景良,男,1958年生,法库县高中教师。毕业于辽宁大学中文系。80 年代开始文学创作,第一期鲁迅文学院高级班毕业,多年来在各级各类文学刊物上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将近20万字。现任沈阳市作家协会会员,法库县作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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