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东方之星”沉船背后的思考!
个人日记
作者:赵海均
近日,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东方之星”轮在由南京驶往重庆途中,突遇龙卷风发生翻沉。据统计,事发客船共有458人,其中旅客406人,多数是旅行社组织的“长江三峡夕阳红包船11日游”旅游团成员,年龄50到80岁不等。目前共搜救到96人,其中14人生还。
看到子女们哭叫“我不应该让你去旅游”的画面,确实让人很心痛。不仅相关的几百个家庭心急如焚,可以说全国都关注这个事件的发展,为什么?因为现在老年旅游团相当普遍,几乎所有的家庭都会有老人旅游的问题。在今年一月,一辆载有46人的大客车在陕西省内发生坠崖事故,而车上的全是老年人,原来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组织旅游。
目前有很多旅游团打着低价的名号吸引老年人参团,表面看为旅行团,实则为“保健品”购物团。这样的旅游团不仅保证不了老年人的利益,还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据说这次历时十多天的旅游团费只有二千多一点。
旅行社为提高竞争力,想方设法推出“低价团”,最终形成无序竞争。业内人士反映,“低价团”如今在中国各地旅游市场层出不穷,比起《旅游法》实施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低价团甚至零团费旅行团的大量出现,严重威胁着旅游的质量,特别是安全问题。
东方之星倾覆原因,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因素,目前还未有定论,但我们注意到,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游轮进行过多次改造,一名航运央企研究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沉船不会仅仅是因为龙卷风的因素,船体有问题的可能性很大。知情人士透露,东方之星号出厂后的多次改装设计没有找原先设计船舶的东风设计所,而是找了不知名的设计班子,船的上层建筑的防火分隔和客舱布置均发生较大变化,吃水由此前的2米变为2.2米,以致于该船的某些结构在改装后已经超标。
目前,我国旅游还处于大众旅游的初级阶段,一部分消费者还不能较好地树立旅游服务质量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客观上存在贪图便宜的现象,也给许多打“低价牌”的旅行社提供了可乘之机。
2013年10月开始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法律明令禁止,违法事件却依然屡禁不止,“不合理低价”顽疾难除折射的是当前旅游市场的不完善。
尽管《旅游法》否定了“不合理低价”,但何为“不合理低价”目前仍无明确的定义。按照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的说法,国家旅游局曾专门向全国人大、法律界咨询过关于“不合理低价”的界定,但截至目前没有权威而准确的说法。国家旅游局综合各方意见,初步对“不合理低价”进行了认定,即具有如下特征: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旅游市场。市场上常见的“零负团费”出游是比较明显的“不合理低价”旅游。
定义不明确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治理“不合理低价”的难度。旅行社热衷于这一竞争模式,与当前我国旅游市场的现状不无关系。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门票、住宿、餐饮费用不断上涨,团体旅游市场竞争白热化,为了吸引游客上门,旅行社多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再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等环节中补足。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和旅游的关系,从这句口号中就足以看出很不一般。安全是旅游的前提和基础,是旅游的血液和命脉。没有安全,旅游就无从谈起;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就不可能树立起良好旅游形象,更不可能成为中外游客旅游的第一目的地。任何一个涉及旅游的安全事故,都可能给旅游者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害,致使旅游业遭受重大挫折,旅游目的地形象大损。而加大低价团的治理,是保证旅游安全的重要环节。
对消费者而言,一个纷乱的市场是难以博得信任和支持的,无论是传统旅行社还是OTA企业,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从长远看,只有稳定、健康的市场环境才能为旅游企业提供更良好的发展空间,旅游企业也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旅游产品的研发和创新上,以此为根本并带动整体旅游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不是一门心思放在价格的偷奸取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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