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天涯的小欢喜
个人日记
昨夜,忽然想着,要找一个词语来喜欢,要像雪小禅喜欢“刹那”、“陌上”、“薄”.......一样,喜欢到欣然,喜欢到神往,喜欢到无语。而我,喜欢的词语还要上口,要适合朗读;要中性,要阔远深邃;要像一角天空,碧蓝瓦亮,要像一枚星宿,闪烁萤光;我喜欢的词语要适合蒸煮,可以当主食,亦可成为配菜,饥饿时用来饱腹,闲暇时拿来凑趣。
我喜欢的词语要像一根芒刺,有气节,有韧度。春来,在自然的微风里下种、发芽,在该拔节的时候拔节,该开花的时候开花,该结果的时候结果。秋季,叶落后,却仍有一根根芒刺站立着,站成一种风情,一种气度,有心的人,可以在宁静的夜晚用它做笔,蘸着黑色书写诗歌,且一边写一边吟诵,写到晨光微露,笔墨枯竭,才肯罢休。
我喜欢的词语要暖色,要像一个居家的女人,日里是白玫瑰,夜里是红玫瑰。要喜欢逛街,在人群里要有气质,要独特,让爱她的男人,只一眼,便能认得出她的前世今生;要喜欢坐在某个咖啡屋的角落里,喝摩卡。咖啡杯的颜色只选白色,是厚实的骨质瓷,咖啡汤是褐色的,温度微烫而不炙热,过热的东西总是会燥的,会灼痛,会让人产生欲望,不喜欢。
我喜欢的这个词语,亦是这样的女人,要喜欢厨房。一日三餐,要善于调配,各色时令小菜要选择原色原味,要喜欢辛辣,亦喜欢甜腻。或许,在木质的餐桌一角,永远有一碟素拌的青菜,要根据季节而来,冬是白萝卜,秋是野蕨菜,春与夏,就要丰盛了,满世界的青翠欲滴,任期随心挑选,但凡地里长的,只要是善意的植物,都可以拿来佐餐;这个女人,还要喜欢床。夜幕初降,净好床榻,铺上周末在集市里淘来的棉麻床单,这床单,底色是乳白色,花色是一枚枚的橄榄枝,有四色“粉、黄、绿、蓝”,四色综合,也不觉艳俗。这床单,要有厚度,有磨砺感,不起皱,不缠身,有包容性,有温暖度。
这个女子,在床上,亦要有风光与谐趣。枕边要备有书籍,用来打发失眠的短暂瞬间,书籍要古老,文字要散,避免读的人产生惊惧,加深清醒的长度。要像老情人,一起走的越久,越能体现亲情的参与。而枕头要厚薄适中,睡时用来伴寝,寂寞时可以拥在怀里暖心;被子要轻软,可以包裹两个人的爱情,可以藏匿燕语莺声,要有温度,有水汽,可以让女人像豆子一样慢慢发芽,安稳成长,长成青葱,长成营养。
一一细数,自己喜欢的词语竟然那么多,多的像尘土,密密实实,多的像空气,遍布四周。自己喜欢的词语竟然那么长,长的像日子,昼夜交替,无限蔓延,长的像生活,油盐酱醋,缺一不可;自己喜欢的词语还那么容易变幻,年轻时喜欢“我爱你”,中年时却最沉迷一句“我愿意”,或许,在未知的老年里,铅华滤净,万千词语中只剩下一个“我自己”,而那又何妨呢?那些喜欢过的词语和喜欢过的人一样,早已在心底里刻下万千篇幅,随便一拣,就是诗意,就是美文。
比如这个清晨,说了很多的“我喜欢”,而你,亦是因为你的喜欢,才来到我这里,而这彼此的喜欢,就是况味的悠远,就是茶与水的相融,就是春天与春天的交汇。
与我,也是一种恩泽,只因,在红尘里和你遇见了,总想,笑着说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喜欢红色,喜欢的愈久,愈是无法抵挡。
喜欢一种颜色,未必用来装扮,只要置在心里,默默地垂怜,也是好的。而喜欢红色的女人,多半和自己的性情有关。这个颜色,是热情的,是张力的,是饱满的,是充满媚惑的。少年时,尤喜红,与母亲去服装店,偏要捡了最艳的颜色来穿,有红的便是红,无红,就选临近的粉,似乎,只有这样艳艳的红,才配了自己的苍白肤色。
成年后,小小的心事装满心怀,便渐渐远离了这个红,只搁浅在心的最柔软处。那些年,喜欢上了素白、纯黑,和那个喜欢穿白衬衣的男孩一起走,一时相映,一时反差,内心里是干净的,是青涩的,酸酸的,甜甜的,是打破了浆的椰菜花,一边欢喜着开放,一边无缘无故的暗自忧伤。
红,总是在出嫁的日子里隆重出场。大红的喜字,大红的蜡烛,红若泛滥,就是海洋,就是铺张的幸福。坐了红色的婚车,捧了红色的玫瑰,走着红色的地毯,此时的红,是一场爱情修成的正果,是每个女人一生都难以忘记的耽美回忆,此时的红,更像男人的誓言和承诺,这一时,所有的爱都会是真的,是浓的,是欢的。
多年以后,才惊觉红是最容易褪掉的一个颜色。女人的红最不宜洗涤,即使千万分的怀着小心,轻揉,慢洗,加了醋,添了盐,仍是不行。红洗多了,就只是那么一瞬,就走丢了,就老去了。走失的红,若是被重情的男人得了,他如记得曾经的红,许是会给予珍藏。若是被情薄的男子拾了,就会日久而倦了,心里不说什么,眉目里却有了疏离。背叛这个词总是繁衍于女人将红洗旧的这个时刻,而爱情,旧了,有了色差,终是回不到当初,看不到未来。
喜欢红,空间里选择的头像也是红的。小至中年,偏偏喜欢上嫣红色的棉围巾,配了黑色的阔领毛衫,便看到了自己内心渴望的一种妩媚,原来,红配黑,才最具女人味。也曾,有朋友来问,一个看似素心的女子怎么的就选了个酷酷的头像,很野性,有点强悍,配不上你的文字里的雅。我只是欢喜着说,红色是最具妖性的一个颜色,比白色主动,又不如黑色那么幽深,这红,是会燃烧的颜色,是最具深情的爱情,尘世纷杂,颜色过百,我给你的暖,要你一眼便可看到,这,就是我的喜欢。
某日,逢着一个同样喜欢红色的女子。红色的油纸伞,一袭红旗袍,只是一个背影,把万千风情都隐遁了。她却不知,红色是最无法隐去的,藏到哪里,哪里都是一道烈烈的火焰。
不曾想,这女子竟似爱上了我,从最初的羞涩茫然,直至当下的热烈、喷张。
她爱我,像是爱上了一种爱情。我若小伤,她便如临大敌,日日想着磨出利刃,一一剿灭我的那些坏情绪。我若小喜,她便懒洋洋,几日都安静如斯,而我,是不安分的红,总是想撩拨着,贪图着她的关注,总是有意无意地弄出些差错,搅得她心绪不宁,每日每夜的,都来查我的岗,点我的名。
她终是爱上我了,像是爱上了一种爱情。她写火辣辣的诗歌,毫不掩饰地宣告她的爱情。 她的情话说的那么动听,不由我不困惑,不由我不恍惚。
她终是爱上我了,像是爱上了一种爱情,她吃很大的醋,容不得别人比我更优秀,千万个女子中,只有我最好,只有我入她的眼眸,只有我最贴心贴肺。
我也一千遍地问自己:“我,爱你吗?”若是不爱,就不会有这般的慌张了吧?不会在某个不经意间,习惯了静静地看着她的头像,只是看着,便觉温暖;若是不爱,就不会这般见到一幅图片,就急急地找了她去,说写字吧,这一幅,像极了你我。
图,是一枚断茎的莲花,红莲花。疼痛处,落着一只蜻蜓,红蜻蜓。
便问她,这世间,可否有红莲花?她说,一定有的。
与她,一时,默然静坐着,彼此都哑声了许久。我只看见了红,不知她,品出了什么。
过了一刻,她说,给你看看我写的诗吧:
“轻轻地咬破 / 镇压在思想里 / 嫣红的花朵 / 于是,莲的心事 / 慢慢渗出 / 在日落之前 / 红了又红”
“这个时候,我要用 / 十万颗星星 / 喊来一只红蜻蜓 / 停驻在肩头 / 怀念盛夏的涟漪 / 怀念六月的莲朵 / 怀念泼辣辣的无穷碧 / 就这样,守着往事 / 守着一朵花开的决心 / 勇敢地消瘦下去”
——原来,我的红,也是她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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