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秉义综述《阴符经》08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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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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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元鼎:“气应黄钟,万物萌动,此天生也。律中夷则,万物收敛,天之杀也。然天既生之而复杀之,何也?盖有生杀之理存乎其间。何以知生?人能充是道于吾身,密参造化,则春生秋杀,阴阳代谢,不在一年之运,而十二时中可以夺天之妙用,而得道之妙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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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坤:“万物盗天地之气以生,天地亦杀之以自还其气,乃斯道自然之理,由不得天地,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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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椿:“万物皆天地之所生,故曰天生。又有生必有死,其死亦天之所为,故曰天杀。生之杀之,此之为道。而生必有杀,杀必复生,乃自然之事,是乃所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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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明:“天道阴阳而已,阳主生,阴主杀,未有阳而不阴、生而不杀之理。故有春生、夏长、秋敛、冬藏,四时成序,周而复始,循环不已,亘古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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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易·说卦传》:“帝出乎震,齐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此言天理循环,生杀更替,故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理。伏羲十言之教:乾兑离震巽,坎艮坤消息。息即生,消即杀也。凡物过盛则当杀,过衰则当生,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也。故“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此之谓也。天生天杀,大道之行也,故《内经》:“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生杀之本始,变化之父母,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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