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哈木事件
个人日记
看到新闻上说伊利哈木以“分裂国家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对喜欢看清史的我有所反思,首先作为一名维吾尔族的族民,就像是大清朝入关以后的汉民一样,自己曾经的家园,被异族沦陷和控制,从而带着一种缅怀的心情创办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网站,在言论自由的今天,从网上交流一些属于自己“家人”的文字和见解,而后又在金水桥事件中,表达出自己看到族人被视做恐怖分子后的愤怒和炮击中国政府对待维族政策上的不公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一名教师,一名吃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皇粮的教师,应该懂得中国“民族”大学的含义和为什么要设立民族大学,作为维族同胞的佼佼者,应该懂得什么叫幸福。在和平年代的今天和极富政治色彩的北京,发表这样的言论是不理性
的,必定要杀鸡儆猴成为“破坏民族团结”的牺牲品。吃着政府的饭,干着“民族大义”的事,清朝时候有,现在有,以后还会有。大河有水小河满,康熙是一个好皇帝,只要他能让国家政治稳定,国力强盛,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何乐而不为之?
的,必定要杀鸡儆猴成为“破坏民族团结”的牺牲品。吃着政府的饭,干着“民族大义”的事,清朝时候有,现在有,以后还会有。大河有水小河满,康熙是一个好皇帝,只要他能让国家政治稳定,国力强盛,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何乐而不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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