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活着》

个人日记

       第一次读《活着》的时候,我刚好从学校出来。高中没毕业,没有文凭,没有皎好的容貌,没有高挑的身材,就连想帮家里干点农活,也没有大的力气。在一次又一次找工作碰壁之后,我对自己的前途甚感渺茫,甚至想过种种结束。
      那一天,我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转悠,不知不觉来到了新华书店,出于习惯我走了进去。一本名为《活着》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或许是书名应了我当时的情与境吧。
       书中讲诉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故事,他的一生从赌博输掉了所有家产、父亲将家产换成铜钱让他挑到城里还债,就开始了他命运急转的苦难的开始。父亲因此被气死在村头的粪缸旁,母亲也患重疾生命垂危,他在去城里帮母亲请医生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为壮丁。在战场上,他亲眼历见了战死争与死亡,后来被解放遣散回到家时,母亲已经离世多年。聪明乖巧的女儿凤霞也因一场疾病而失语,倒是儿子有庆已经健康地长到了六七岁。为了有庆能够上学,家境贫寒的他们决定将凤霞送给他人,有庆知道了姐姐是因为自己被远送他人,坚决不愿上学,后来凤霞因对家人的思念走了一天一夜回到了家里,福贵决定不再将女儿送走。好动的有庆为了不穿坏鞋子,每天出门不远便脱掉鞋子,将鞋子提在手里去上学,到了学校再将鞋子穿上,即使在学校跑步也是如此,而每次运动会,身为小学生的他也会赤足赛过中学生,深受体育老师的喜爱。校长是县长的夫人,因为难产失血过多,需要输血,学校便召集全校师生献血,经过化验,只有有庆的血型和校长相符,医生不知是为了讨好县长还是不懂得医学,竟然抽干了有庆身上的血,儿子死后,老婆家珍疾上加疾,卧床不起。凤霞到了结婚的年龄,好心媒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城里小伙二喜,二喜是个孤儿,偏头,但他善良,勤劳,心细,赢得了哑女凤霞的芳心。女儿凤霞因生孩子苦根丧命,老婆家珍倍受打击,也于不久离开人世。此时,福贵只得与女婿、外孙相依为命,然而作搬运工的女婿二喜也因事故遇难,孙子苦根便成了他唯一的希望。在那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年代,患病的外孙得到了福贵的犒赏,福贵给苦根煮了半锅豆子就下地干活了,等他回到家发现外孙苦根已被豆子撑死了。此后不久福贵履行与苦根的约定攒足了钱就去买一头牛回来,福贵去集市的时候,碰上一个壮汉正要宰杀一头流着眼泪的老牛,福贵就花钱把它买了下来,与他共度余生……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对福贵的命运感到同情,更对人生有了更透彻的感悟。我在农忙期间会穿梭于各亲友家庭之间,帮不上田间地头的忙,就帮他们做饭吧,让他们在劳累之后能吃上可口的饭菜。常常我会将这个平凡人的故事讲给周围的人听,有的人会嘲笑我傻,说这纯粹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并说人再倒霉却找不出福贵这么倒霉的;而有些人也会感叹命运就是这么无常和无情的,或者还会讲出比这更悲惨的故事。 我或许也是依靠令人难以置信、艰难的故事,从他们身上去获得一些安慰,走过了人生的一个又一个低谷,走到了今天。
      女儿的家长会,老师推荐的暑期必读书目中有《活着》,于是我再一次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时隔第一次阅读时已过二十余年。它依然使我眼眶湿润,但我在这本书里读出了福贵虽然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从他平淡的讲诉中却透露出一生也充满着幸福和欢乐:他把财产输给了出老千的龙二,土改的时候龙二却代替他做了地主恶霸被枪毙了;米行老板的女儿家珍放弃了荣华富贵,跟着他受苦受难,他觉得自己娶了一个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女儿聪明孝顺;他的儿子很有爱心;他的女婿很勤劳、很善良;他的孙子活泼可爱,即使那头被他称作福贵的老牛也很懂他的心思。他爱这个世界,也拥有着许多的被爱,这些爱会伴随着他走完他的人生。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他们了,我看到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象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正召唤着黑夜的来临。”黑夜来临,黎明也会不远,我们的生活依然会继续。

文章评论

飞扬炊烟

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也是自己最大的能量!

一休

6段式喔! 这么长的文章,就要注意分段!!!! 终于评价到你的文章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

皮皮

谢谢大家的评价和建议。。

一休

我也看了的,就是没感想, 某文青(之)女

化蝶

我想去看看活着!而且想推荐给儿子看看

雨儿

[ft=#444444,,tahoma]好文章!我也去买给儿子读。[/ft]

长风横笛

那天从成都回来,看见一个侏儒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筐,突然间觉得自己好幸福,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