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关于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的通知

个人日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

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地方税(费)种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省地税局对2014年全省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作出具体安排(见附件),并对安徽地方税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AHTAX2013)作出统一更新,请遵照执行。

因税收征管、公共事件等原因,需要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属于全省范围的,由省地税局统一在AHTAX2013调整;属于市范围以内的,由市地税局统一在AHTAX2013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发布。

附件:2014年全省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安排表

安徽省地方税局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2014年全省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安排表

月份

申报纳税期限

备注

一月

1.1-1.15

包括按季、半年申报

二月

2.1-2.24

法定假期6天,22、23日为双休日

三月

3.1-3.17

15、16日为双休日

四月

4.1-4.18

包括按季申报

法定假期3天

五月

5.1-5.20

法定假期3天,17、18日为双休日

1.1-5.31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六月

6.1-6.16

15日为双休日

七月

7.1-7.15

包括按季、半年申报

八月

8.1-8.15

 

九月

9.1-9.18

法定假期3天

十月

10.1-10.24

包括按季申报

法定假期7天

十一月

11.1-11.17

15、16日为双休日

十二月

12.1-12.15

 

注:在实际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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