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心育课题中期评优和年终总结工作]

个人日记



在实验中期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年终要进行一次中期评审。对先进实验单位、优秀实验教师、优秀课题主持人和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1.评选要求: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实验区为单位,由实验校推荐、实验区初评、总课题组专家委员会终评,总课题组审批。各实验区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评选对象:凡已立项的实验单位及主要领导、凡被确定的子课题负责人、凡参加课题研究并获得培训证书的实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3.评选标准:

(1)先进实验校评选标准。必须有实验方案和实验计划,有组织机构和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全员参加培训,有实验档案和实验过程,有年度工作总结;按要求参加课题组组织的工作会、网络会议、“教育叙事”评选活动等。

(2)优秀子课题主持人评选标准。必须是经登记的子课题主持人,必须参加培训,必须提交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定期组织研究活动,所在学校的实验教师有研究成果。

(3)优秀实验教师标准。必须是经登记的实验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并获的培训证书者,必须参与研究工作并有获奖的研究成果。

4.评选比例:优秀实验教师评选比例为实验教师总数的20%,实验校评选比例为实验校总数的20%,优秀子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在先进实验校中产生,每校仅限1人。请各实验区严格掌握,不可超出。

5.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到2013年11月15日。申报单位须填写《先进实验学校申报表》,个人须填写《优秀实验教师申报表》《优秀子课题主持人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立项证书与培训证书复印件及电子版照片(制作证书用,要求提交与实验教师证相同的照片)。

2013年11月末,开始征集、评审年终阶段科研成果。部署年终实验工作总结.

2013年12月末,收缴年度实验工作总结;

先进实验校评选收取评审费 100元。个人先进收取评审费60元;各实验区不得向申报者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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