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不合理收费.物业归钢司
个人日记
尊敬的舞钢公司领导:
你们好。
我们分别来自轧钢厂、炼钢厂、铁运、汽运、检修厂、三和盛等公司兄弟单位的购房业主,共有两千多户,我们今天给公司领导写信,就公司分房“龙寓花园”提出如下意见(也就是当时分房时的承诺),请公司落实解决:
- 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已经交过的如数退还;
- 物业规钢司,一切收费与寺坡小区相同;
- 房产证有公司统一办理;
- 暖气一定要通,可推迟到2013年,但是按照违约给予补偿;
5.由公司出面对住房逐楼逐套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拒绝接受;
一.公司文件承诺一:龙寓花园是舞钢公司与鼎和共同建造
大家都知道,公司领导在“集团舞钢龙寓花园奠基仪式”上提出:…“舞钢克服困难,本着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办大事的宗旨,缓解广大职工住房紧张的问题,与鼎和置业有限公司联袂建造"龙寓花园"住宅楼,这是舞钢实施的"民心"工程之一。"。所为联袂建造"龙寓花园"住宅楼,就是手拉手、联合共同建造;这说明,不只是我们业主与鼎和的关系,而是舞钢公司代表着二千多名职工与鼎和的关系。有问题找公司反映是对的。
二.公司文件承诺二:物业必须是钢司
文件“舞钢龙寓花园二次认购情况介绍”中,第三条中的第2条提出:…水电管理与老生活区相同;这充分说明我们的物业管理是舞钢公司;
即便是鼎和置业单方面与“瑞福祥”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协议,那也是不合法的,因为鼎和单方面与之签订,忽略了我们钢铁公司两千多户的业主,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我们有权罢免瑞福祥,拥护舞钢公司物业,即便是舞钢公司物业暂时没资质,也可以搞成代理物业,等手续办齐转成正式物业。
三.开口费收费不合理,理由如下:
天然气接口费于2009年12月4日以后不在向业主收取,明明国家纪委和财政部都下发有文件(2001)585号文,河南省物价局也转发了【2000】077号文
在2001年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已有明文规定,应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水、电、煤气等属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包括燃气在内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而政府收取了这笔费用后,再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给各个相关的公共事业机构,用于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开发商也把这笔上缴的费用列入了开发成本,购房者的房价款中自然也就包括了燃气初装费。所以说,这笔钱就不该再向业主们收取。
综上所述,应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水、电、燃气等开口费用。
四.收取“建筑垃圾倾倒管理费”不合法,原因如下:
国家计委、财政部公布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房屋开发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城建档案装具成本费,城市卫生管理费,建筑工程综合规划保证金,城市绿化建设保证金,临时占路保证金,临时建筑保证金,开发项目保证金,经济适用住房税费减免保证金,建安工程质量保修押金,伐树工程费,房产交易管理鉴证费,工程造价审查费,预制构件质量监督费,暖气集资费,城市给水建设费,新房进住手续费,拆房手续费,房屋兑换管理费,公园建设费,园林绿化管理费,优质工程奖励基金,合作建房管理费,城市规划管理业务费,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征地安置不可预见费,征地农业人口安置管理费,使用外地劳动力单位管理费,房地产抵押管理费,建筑垃圾弃土倾倒管理费,水表立表费,房地产转让交易管理费,房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节水保证金,电负荷控制费,供电入网费,安全用电费,人防工程建设押金,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费,使用散装水泥保证金,教育基础设施配套费,教师住房建设费,城镇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费,建筑设计卫生学评价行政性收费,建设项目卫生审批费。
所以,收取“建筑垃圾弃土倾倒管理费”,是不合法的,坚决取消;
五.收取“垃圾清运监控设备费”不合法,原因如下:
所谓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由此可见, “垃圾清运监控设备费”是属于设备、公用设施等范围,重复收取是不合法,坚决不交。
六. 由公司出面对楼房质量进行检查,面积核实统计,理由是:
根据“舞钢龙寓花园建设方案”第一中第2条之规定,我们公司对施工队伍、监理队伍、及主材确定有决定权,并对工程质量、成本、资金等全程控制。所以,由公司出面对质量、面积检查为宜。
七.房产证问题
众所周知,我们这次龙寓花园分房,是公司最后一次分房,公司领导应本着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我们福利分房办好事,所以,建议公司统一办理“房产证”。
我们信赖舞钢公司领导,是我们的父母官,全心全意为职工,一定会为我们做主的;以上陈述,请舞钢公司领导为我们职工做主,并尽快妥善解决。
此致
敬礼
舞钢公司职工(龙寓花园全体业主)
2012.8.3
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购房的业主们,赶快转发吧...
文章评论
拇指荞麦
和谐社会,从你做起
卑微的感情
能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