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第二章注解供参考

黄迦勒注解

  约翰一书第二章纲目

内容纲要

 

【如何保全相交】

   一、靠那义者耶稣基督得蒙父神赦罪(1~2)

   二、藉遵守主爱的命令得以住在光明中(3~11)

         1.遵守这爱的命令是认识主的人所特有的(3~4)

         2.遵守这爱的命令是住在主里的人所特有的(5~6)

         3.这爱的命令是一条旧而新的命令(7~8)

         4.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9~11)

   三、藉生命的认识而保全相交(12~29)

         1.认识父和世界(偶像)之不同(12~17)

         2.认识耶稣基督和敌基督之不同(18~23)

         3.认识恩膏的教训和人的教训之不同(24~27)

         4.住在主里面并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28~29)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约翰一书注解》

 

灵训要义

 

【维持相交的密诀】

   一、消极方面:

         1.对付「罪」(1~2)

         2.对付那恶者(13~14)

         3.对付「世界」和「肉体」(15~16)

         4.对付「敌基督者」的教训(18~23)

   二、积极方面:

         1.遵守祂的诫命、主道、主所行的(3~6)

         2.爱弟兄,住在光明中(7~11)

         3.认识神、爱神和神的道、遵行神的旨意(13~17)

         4.住在主里面(24~28)

 

【信徒该有的三层顺服】

   一、遵守祂的诫命(3)──顺服祂的教训

   二、遵守主道(5)──顺服祂的话

   三、照主所行的去行(6)──顺服祂的榜样

 

【知行合一】

   一、知:认识祂──行:遵守祂的诫命(3~4)

   二、知:知道在主里面──行:遵守主道(5)

   三、知:说住在主里面──行:照主所行的去行(6)

 

【三种生命进阶】

   一、小子们(13)──生命幼稚者──认识父

   二、少年人(13~14)──生命刚强者──胜过那恶者

   三、父老(13~14)──生命老练者──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

 

【信徒不可爱世界的理由】

   一、因为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15)

   二、因为属世界的情欲不是从父来的(16)

   三、因为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不是神的旨意,也都要过去(17)

 

【末世基督的特征】

   一、自称属我们(真门徒),却离开了正常的交通(19)

   二、自称懂得真理,其言行却与真理相背(22)

   三、自称是基督徒,却不认耶稣是基督(22),即不尊主为大

   四、自称是教师,却引诱人离开真道(26)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约翰一书注解》


逐节详解

 

【约壹二1「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原文直译〕我的小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了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代求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原文字义〕「小子」小孩,孩子;「要」为的是;「中保」保惠师,安慰者,训慰师,代求者,辩护者,帮助求情的人,在旁呼唤者;「那义者」那公正的人。

   〔文意注解〕「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我小子们哪』这口气流露神家中父老对晚辈的慈爱和关怀;『这些话』指本书第一章的话,特指510节认罪者必蒙赦罪的话。

         「是要叫你们不犯罪,」『不犯罪』意指不存心故意的犯罪,亦即不放纵肉体,而让神生命的道在心里掌权(参三9;五18)

         「若有人犯罪,」『犯罪』意指无心之失的偶而犯罪(参罗七18~20)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在父那里』指在天上神的面前(参来四14),这里用『父』字代替『神』字,似乎有意将信徒所犯得罪神的事,归纳为神家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中保』指主耶稣是那辩护者,为案件提供法律的援助,在神面前替我们祈求(参来七22~25);『那义者耶稣基督』指主耶稣全然无罪,却为我们的罪担当罪的刑罚,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惟祂有资格替我们辩护,故祂的代求具有功效,能平息父神的义怒。

   〔话中之光〕()神是完全的,因此祂对祂子民的要求也是绝对完美的;神的话不是说叫我们少犯罪,而是说叫我们不犯罪(参约八11)

         ()信徒有可能倚恃神的赦罪之恩(参一7~9),而不把犯罪当作一回事,认为反正神会赦免,也就不怎么慎言戒行了。

         ()我们信徒也不过是「人」,所以当我们靠主离弃罪恶的时候,我们仍有可能会犯罪;感谢神,祂也为我们可能的失败作了安排。

         ()不正常的基督徒对于犯罪有两种极端不良的反应:若不是放胆犯罪而不受约束,便是对于犯罪无能为力以致灰心丧志。

         ()「在父那里」这句话说出:信徒纵使有可能因犯罪而破坏了与神的相交,但父与儿女的关系却永不会中断。

         ()主耶稣已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224)

 

【约壹二2「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原文直译〕「并且祂为我们的罪(复数词)(作了)平息的祭物;不仅是为我们的(),也是为所有世人的()。」

   〔原文字义〕「作了」是,就是;「挽回祭」平息忿怒,使满意,使和解,遮盖,赎去;「单」单独,只有;「普天下人」全部世人。

   〔文意注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我们的罪』指我们的罪行,『罪』字原文是复数词,指我们所犯一切的罪行,包括得救以后的罪行;『挽回祭』指平息神之忿怒的祭物,主耶稣不仅为我们的罪向神代求(1),并且祂自己就是那平息神忿怒的祭物,祂在十字架上牺牲祂自己,成了能平息神忿怒的惟一祭物。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我们』指信徒;『普天下人』意指古今中外、不论信或不信的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赎罪的功效,遍及一切世人的罪,但必须相信的人才能取用。

   〔话中之光〕()主耶稣又是「中保」(1),又是「挽回祭」;祂又是那大祭司,又是那祭物。

         ()主是「挽回祭」,足以挽回神和普天下人的关系,没有任何短缺,但若人不肯信而接受,就无法经历其功效。

         ()我们不仅在得救时靠主作「挽回祭」,得以与神和好,并且在得救之后,仍继续靠主作「挽回祭」,得以与神维持相交。

 

【约壹二3「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

   〔原文直译〕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据此,我们便晓得我们已经认识了祂。」

   〔原文字义〕「遵守」保守,看守,守卫;「诫命」命令,规条;「晓得」知道,明白;「认识」(原文与「晓得」同字」)

   〔文意注解〕「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若』指出与神相交的另一个条件,1~2节乃消极方面的条件,3~11节乃积极方面的条件;『遵守祂的诫命』指遵守主所赐给我们的彼此相爱的命令(参约十三34)

         「就晓得是认识祂,」『晓得』指主观经历上的了解、知道;『认识祂』亦指主观经历上对主的认识、知道。希腊原文有两种认识或知道,一种是客观道理上经过学习所得的认识(oida),另一种则是主观经历上经过体验所得的认识(ginosko),本节的『晓得』和『认识』均为后者,但时式不同,『晓得』是现在式,而『认识』则是完成式,含有已经开始认识,并且还在继续不断的认识。

   〔话中之光〕()我们不但需要靠主耶稣修复与神相交的关系,并且还要靠遵行主的命令,来促进和发展与神相交的关系。

         ()真正「知己知彼()」的密诀,乃是实际在生活行为上经历和体验主爱的心肠,身体力行主爱的命令。

         ()信徒不可仅藉头脑的学习来认识神,并且还要藉亲身经历主的话来认识祂。

         ()凡是不能使我们定意遵行神真理的任何知识,都是空洞而无价值的,正如当日的祭司长和文士,明知弥赛亚要降生在伯利恒,却无意随同东方的博士去寻访(参太二1~8)

 

【约壹二4「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原文直译〕那说『我已经认识了祂』,却不谨守祂的命命,乃是说谎的人,并且他的里面没有真理。」

   〔原文字义〕「认识」知道,明白;「遵守」保守,看守,守卫;「诫命」命令,规条;「说谎话的」虚谎的;「真理」真实,真道,诚实;「心里」里面(原文无「心」字」)

   〔文意注解〕「人若说我认识祂,」『人』意指自称是信徒的人,包括异端假教师和失败的真信徒;『若说认识祂』许多人喜欢自认为认识主者,藉以高抬自己、教训别人。

         「却不遵守祂的诫命,」『遵守』原文是现在时态,表示不断、恒常的行动;『不遵守祂的诫命』指未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表现出爱弟兄的行为。

         「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说谎话』指其自我宣称认识主的话,和其实际的行为相背;『真理也不在他心里』指真理的道在这人的里面显不出功效,如同无有。

   〔话中之光〕()正确的信心,是正常生活的基础;我们从一个人的生活为人,可以看出他有否正确的信仰。

         ()基督徒虽然会偶而犯罪(1节;一8),但在正常的情况下,生活行为远离罪,并遵行主的诫命。

         ()口称认识主,行为却违背主命令的人,乃是世上最大的说谎者。

 

【约壹二5「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原文直译〕「然而凡谨守祂话的,神的爱就确实在他的里面被成全了。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

   〔原文字义〕「遵守」保守,看守,守卫;「主道」祂的话(logos);「爱」圣爱(agape);「实在」真,确实;「完全」完备,成全,达到目标;「知道」晓得,明白。

   〔文意注解〕「凡遵守主道的,」『主道』意指主的话,主的话含义比『主的诫命』(4)更广泛;『遵守主道』包括了遵守主爱的命令。

         「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爱神的心』原文是『神的爱』,本书所用的『爱』字(agape)都属同一个字;『在他里面是完全的』意指在他里面被成全,『神的爱』本来是完全的,但在信徒的里面,依各别的属灵光景而有不同程度的展现,随各人遵守主道的情况,这爱会逐渐被成全达到极致。

         「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从此』指根据这个;『我们知道』指我们在主观经历上得以知道(3节『晓得』原文同字);『我们是在主里面』因为惟有在主里面才会运用神的爱去爱人并爱神,在主之外则会凭那条件式的『人间的情爱』(phileo)去爱人并爱神,故藉此我们得知我们是在主里面。

   〔话中之光〕()「主的道」与「神的爱」(原文)彼此相关;主的话影响我们到甚么程度,神的爱在我们里面也跟着被成全到甚么程度。

         ()当我们愿意遵行主的道时,神的爱就达到目的,完成工作,使我们心中有对祂顺服的感觉。

         ()顺服和爱心,是信徒真假的试验,也是光中生活的要素。

         ()一个信徒是否活在主里面,其确据乃在于「神的爱」是否被成全(参三14)

 

【约壹二6「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原文直译〕那说住在祂里面的,就应当照祂所行的,他自己也同样去行。」

   〔原文字义〕「住在」居住,长存,安家;「该」亏欠,理当;「照」正如,像那样;「所行」行走,行事。

   〔文意注解〕「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住在主里面』比『在主里面』(5)程度更深,指继续不断且恒久的在主里面,已成为一个人生活为人的惯常模式。

         「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主所行的』按上下文,这里特指主怎样爱我们;『照主所行的去行』指我们也要怎样相爱(参约十三34)

   〔话中之光〕()我们不应当只满足于「在主里面」,而该进一步追求「住在主里面」。

         ()「住在主里面」相当于「与主同行」──主怎样行,我们也当怎样行。

         ()信徒和主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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