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

个人日记

       酝酿了一天的冷雨,挨近傍晚时终于下了。雨点不大,像细粉一样,纷纷扬扬。下了一阵,街面刚湿,似乎觉得不过瘾,干脆把冷雨换成了雪霰。开始还雨夹雪,后来干脆全是雪花。这么早就下雪,往年从来没有过。然而老天爷的事,谁能管得着?你要是还不相信,可以用手接住看看,落在掌心的雪,身形轻轻一晃,像出水的鱼,扭动一下便融化了……天真冷,下的是真雪。

大街上行人很少,让人觉得寂寞、荒凉……街灯一个接一个亮了。它们亮得很小心,很孤独。当无边的黑暗挤压过来,每盏灯都不敢有半点放肆。桔黄的光晕,缩得很紧,像毛绒绒的线球,只能照亮脚下巴掌大一块地方。飘洒的雪花,在灯光里飞舞着,像光柱里的粉尘,混乱,失了章法。要是碰上一个诗人,这样的景况,倒是能给他一些枯寒瘦削的诗意,可在李小虎心里,只有无尽的寒冷,从而感到肚子里更饿更空了。

“怪不得这么冷,原来下雪了。”李小虎在心里琢磨:“下雪也好,天一冷,户外活动的人少,更安全……可是,下雪了人不出来,也不好……”他心里七上八下,矛盾得要命。“不行,我不能再犹豫,得尽早把那单生意做了。可我还是担心,怕做不好。也不是担心,是害怕。我真没用,胆太小,做什么都怕。不过第一次单独出来做生意都害怕,没有哪个天生就是做这号生意的料,成熟总要有个过程。但我要把这单生意做得干净漂亮才行,好让他们刮目相看,要是失败了,……呸呸呸,我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我已经身无分文,要是再不成功,只有冻死在大街上的份了……”

整整一天,李小虎没正经吃一顿饭,生意上的事让他心烦意乱。他想,现在得找一个地方吃饭,不管好坏,得正经吃一顿饭,只有吃饱肚子,才有力气干活。可上哪儿吃呢?他心里纠结,一时拿不定注意。

为了御寒,他把身上的衣服拉紧盖严,把斜挎在身上的帆布包紧护在身前。他侧着身迎风,尽量贴紧墙根走。那里风小些,雪也少些。可一股股迅捷的回旋风,裹挟着狂野的雪子向他袭来,弄得他满头满脸都是。他把头缩在竖起的衣领里,端着两肩,背也弓着。尽管这样,他还是冷得直打颤。他穿得太单薄了,一件卡其布灰色工作服外套,里面只有一件毛线衣。穿得单薄,并不奇怪,谁知道今天会下雪呢?凡在外面匆匆走路的人,个个缩着头、端着肩、弓着背,他们大多是年轻人,蜷缩得跟大虾米似的。突如其来的寒流,让他们来不及加衣。早上出门了,中间就不想再回去,心想,不就是降了点温嘛,多大的事呀,咬咬牙抗一抗就过去了。也只有年轻人敢和老天对抗,年纪稍大的人得小心才是,如果不谨慎加衣,会让他们感冒发烧,有些年老体弱者,甚至因此一命呜呼……此时李小虎不能开口讲话,要是讲,上下牙齿一定会乱碰出火花。

天越来越黑,而城市越来越亮。城市只有到晚上才好看。白天的城市,死气沉沉、灰不溜秋,北京、上海也不例外。城市又不是植物,不会光合作用,太阳底下,苍白无力,了无生气。城市属于夜晚,像婊子,只有到晚上才容姿焕发、艳丽娇媚。

与寂寥的大街不同,所有商店都很热闹,人都钻到里面躲风雪了。李小虎也想进去,不管哪个店,不管哪个地方,只要没有讨厌的门卫,无需亮明证件,只要不掏钱消费,只要能躲风避雪,他都愿意进去。向着大街敞开的门,只有商店的大门他是可以随时进出的。有些商店,为了招徕生意,吸引人气,门口的礼仪小姐,对过往行人,不厌其烦,做客气的邀请——“欢迎光临”。街面上商店真多,大大小小,一家挨一家,连绵不断。这个社会,物质太丰富了,只要有钱,什么东西都有。李小虎知道,不管哪家店,哪怕到里面呆上一小会儿,也能暖和一下身子。可他没有进去,他不能再进了,这一身工作服,已经够扎眼的了,整整一天,他无处可去,就是这家店逛到那家店,出来进去,进去出来。由于寒碜,他不敢老呆在一家店里,他老是觉得,有人盯着他,盯得他心里直起毛。眼下最要紧的是混饱肚子,肚子早就提抗议了。他感到,肚皮瘪得已经前后相贴了,还有肩上的包,越来越沉,他真想把它扔掉,可是不行,等会他还得工作呢!

他觉得身子太冷了,从外到里冻透了,冻得结结实实,再也化不开了。他甚至觉得,自己像根冰棍儿,直愣愣硬杠杠的,不能弯儿了。这点衣服,什么也挡不住,寒冷钻进来,像尖刺一样,直往肉里扎。

他走着,眼前似有万千蝴蝶在舞,他知道,这是饿的。他渴望能有一个暖和一下身子的地方。最好是围坐在一个烧着木炭的火炉子旁,熊熊的火舌伸出来,映得脸色通红,全身烤得暖和和的,然后再来一个烫手的略带焦味的烤红薯。他脑子里不时幻现出一个火炉,炉火通红,火舌调皮,一下一下伸出来舔他的手。这是他小时候曾经拥有过的生活,那时他娘还在。爹死后,娘更疼他。娘常对他说,儿呀,你命苦,才这点大,爹就死了,爹死了不要紧,还有娘呢,可娘也快不行了。娘不在了,你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娘活厌了,不怕死,还是死了好,死了就享福了,可娘就舍不得儿。娘不该把儿带到人世来,有的人命好,来人世是为了享福,有的人是来遭罪,娘不该让你到人世来遭罪。你大哥,唉,你现在只有他这么一个亲哥,你以后只能靠他,不管怎样,他是你的亲哥……老天不公平,我生了那么多儿女,可他们全死了,全给黄鼠狼叼走了,要是能活上一二个姐姐,你也不至于太孤单。他娘这样说时,他似懂非懂,等他娘一死,在哥嫂那里过日子,人生艰难,他一下子全明白了。现在,他又想起娘没死的时候了,那年冬天,雪过天晴,房檐上挂着长长的冰凌,娘给他一个小火炉,火炉的灰烬里袅袅升起黄豆和红薯的香味。这是他记忆里唯一感到幸福的事。他还想到哥嫂,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他们了,小侄子也该三岁多了。他早就原谅哥嫂了。他们是刻薄了些,但也就限于言语上,毕竟还是有饭吃有衣穿的。那年他赌气跑出来,几年了,连过年都没回去过。他对哥嫂讲过狠话,就是饿死也不再上他们的门。

“你不读书啦?”哥哥不愿意了,他有责任管教他。

“不读了,我不是读书的料。”

“那你想干嘛?”

“我去城里,去打工。”

“打工?你太小了,没人要。”

“不要你管!”

李小虎还清楚记得和哥哥的那场对话。参与那场对话的还有嫂子,她挺着五个月的肚子在一旁冷冷地说:“他既然要去,你让他去。”

他溜进城,像一尾鱼溜进了海里,像一只鸟飞进了树林,顿时感到天广地阔,为此,他开心了好一阵子。

现在想想,那时他们三个人的心情都不太好,相互总有看不顺眼的地方。凭心而论,哥哥其实还不错,可恨的是他好坏全听老婆的。所以李小虎一直恨嫂子,如果没有她从中掺合,哥哥对自己不会这么差。看到嫂子一天天隆起来的肚子,他恨不得上去踢几脚。

进城后自由是自由了,可靠什么生活呢?打工,哪有那么容易。还是哥哥说得对,没有地方愿意要他。人家问他多大了,查看他的身份证,算算连十三周岁还不到,人家赶紧摆摆手,让他有多远走多远。用童工被政府查到是要重罚的。他开始没想过这么艰难,要是开始就想到,兴许就不敢贸然进城了。可既然来了,怎么能回去呢?都说覆水难收,好马不吃回头草,这些道理在他脑子里根深蒂固。不过他也想过,如果哥哥不放心,进城来找他,他就回去。可是哥哥没来,也许来过,可这么大的城,上哪儿找他呢?

正式打工是不可能的,他只能像游击队一样,这里干一下,那里干一下,一有风吹草动就卷铺盖走人——其实他没有什么铺盖,主家随手塞几个小钱,让他走人,等风声过后,想来再来。

他晚上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棵树。他想,还是树好,连窝都不用挪,却长得很好。照照太阳,喝一点水,就能活。他谁都不求,不要四处找活……他正向往呢,一下子醒了。醒了,就觉得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他不是植物,不能光合作用,得吃饭穿衣才行。

这几年,他什么地方都睡过,马路边、涵洞里,火车站、停车场,天为庐,地为床。什么活都干过:在饭店里洗饭、端菜,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替人守摊子、跑腿……可挣的钱不多,还不够糊嘴的。他身上也有过钱,那是每月开工资的那几天。可他没学会计划,钱一到手就花光了。钱难的时候,他吃剩饭,拾垃圾,甚至上街乞讨。

有一天,他在街上溜达,身无分文,正愁无处吃饭,过来一个人,主动和他搭讪,说注意他很多天了。两人还没说上几句话,就熟得跟老朋友似的。到了吃饭时间,那人邀他一块去,说是自家兄弟不必客气。

那顿饭吃得挺气派,是在一家不错的酒店,同席的还有几个人,都以兄弟相称。他们个个神气,都挺有钱。他们对李小虎说,这年头没钱可不行,钱是人的胆,有钱才是硬道理。他们一番话比烧酒厉害,把李小虎灌得晕晕乎乎。

“兄弟,来和我们一块干吧,不会让你吃亏……艺多不压人,学一门手艺在手上,走到哪里都吃香喝辣。”

“我?手艺?可我什么也不会。”

“没关系,手艺也不难,只要胆大,只要敢干……你们几个听好了,从今往后多带着他一点……”席上有一个人说。“你也不要急,先在旁边看,全是手头上的活,看看就会了。”

李小虎满怀感激,站起来喝了满满一大杯酒,表示一定跟在他们后面好好学艺。今天,就是他的几个兄弟让他独自表现一下,检验他前阵子学艺的成果。事先,他们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看他能不能独自完成作业。

雪越下越大,墙角、树杈这些地方,已经积下一痕白雪。

“要是在家就好了,不管怎样,不至于这样忍冻挨饿。”他越走越慢,离计划好的时间越来越近。“这个活我干不了,万一失手,万一……可怎么办呢?”他越想越焦虑。跟他们几个在一起的日子,有吃有喝,他们个个都能独自出门干活,干得相当漂亮。他们慷慨大方,给他钱花,邀他喝酒。可他也得干活,不能老吃人家的。

路过大酒店时,从里面飘出来的酒菜香味让他更加饥饿。院大庭深,其实他什么也没闻到,只是从门前的车,还有辉煌的灯光,他能想象丰饶的美食。“这不是我能去的地方,身上这两钱,不够泡一壶茶的。”他算计着,到哪里吃一顿实惠的便餐。

他熟悉这个城市,各路公交车线路,每个居民小区,还有商场、酒店这些地方,他全都熟悉得跟看自己的掌纹一样。北京路、上海路、湖南路、山西路……它们盘根错节,在他脑子里恰似GPS导航图。

不知走了多久,后来,他踅进了一家小饭店。饭店并不小,只是店的门脸不大,进到里面,仍然富丽堂皇、金碧辉煌。除了包间,光在大厅就放了十多张桌子。

他想退出去,可服务生的热情留住了他。算了,既然进来了,怎好出去,凑合着吃一点吧,只是委屈了肚子,这点钱,只能半饱。他一直想找个最小的饭馆,哪怕路边的夜市,可是这雨这雪,让那些街头小吃隐遁了踪影。

吃饭的人很多,大厅里声音噪杂。可他的胃不要这些声音,要是声音能填饱胃就好了,可惜不能,只有香喷喷的饭菜的味道,让它一阵翻腾。

他小心翼翼,捡了一张靠边的桌子,那里人少,光也暗些。那个在肩上待了一天的包,现在终于可以放下了。他把它放在墙边,靠近自己的右脚。

他开始低头看菜谱,他不是挑选适合自己口味的菜肴,而是看它的价格。他一定要控制好价格,他知道身上有几个钱。

好一会儿,他看中一个可以接受的数字,慌乱一指:“给我来份这个。”他的声音有些小,还有一些怯意,以至于服务生没有听清。他只得重说一遍,但声音仍然很小。

“请您稍等,”听清后的服务生对他微微一笑。“您先喝点茶水。”

他又饥又渴,真想要一杯热茶,暖和一下冰冷的胃。哪怕不喝,光捧在手上,也能暖和暖和冻僵的手。他太需要温暖的东西了,但他没好意思开口。他想,这里是饭店,是消费场所,在这些地方,所有东西都是要钱的……还是忍忍吧,等有了钱再来好好享受不迟。

刚才那个服务生的微笑,让他对这家饭店一下子有了好感。这好感不是上司对下属的那种,而是源自他内心感动,受人恩施的那种。他想,我今天的衣着这么寒酸,哪有大晚上还穿着工作服的?饭店又不是职工食堂。李小虎想到这些,不由自主把脚旁的帆布包往桌子底下踢了踢。就在刚才进门时,他还在门前的玻璃窗前把自己从头到脚整理一番:衣衫虽然简陋,但还算整洁,只是显得单薄,与下雪天太不相称。可等到在明亮灯光下看,除袖口磨得花了边外,胳膊肘儿处薄得也快现洞了。

就在等饭菜的时候,他又想到了茶,心想要是有一杯热茶就好了。这也太慢了,不就一饭一菜,不费多少工夫,为何要等这么久?还有,比他晚的客人,饭菜都上来了。他想,一定是人家嫌他消费太少,有意怠慢,甚至让你知趣,赶紧走人。这也难怪,现在什么事不是钱说了算?像他这样的人,人家能让进门,不给冷脸看就算不错了,怎么还能嫌人家慢、索要茶水呢?他想起刚才在大街上溜达,那些装饰华丽的饭店酒楼,是绝对不可以进去的,一是不能接受那里的消费,二是怕被人家扫地出门。不光饭店酒楼,凡高档场所,那些看门人,个个练就了“火眼金晴”,他们一眼便能看出你身上有钱没钱,他们眼睛如秤,能称出你的斤两,明了你的社会地位。寒酸如叫花子的他,与富丽堂皇格格不入,连他自己也怕弄脏了人家的地方。

店里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就连最边上的座位也坐满了人。生意很好。不时有顾客大声抱怨,催促服务员快点上菜。

从邻桌飘来酒菜的香味,一丝丝沁入李小虎的肺腑,愈加饥肠辘辘。他也想像别人那样催促和吆喝。可他不敢,拢共才点了那点价钱的菜,哪里还敢催促和吆喝。他只得耐心等待,把饥饿这个鬼紧紧地挤压在肚子里,不让它溜出来。

真不容易,他要的饭菜终于上来了。米饭就麻婆豆腐,很可口。

饭菜真香。他恨不得一下子把它们扒到肚里。可他觉得,这样子吃法岂不让人看成了饿鬼。“不行,我得文雅一些,慢慢品尝。”他说服自己的肚子,让它不要太急,不管快慢,这些饭菜迟早都是它的。

他吃得很小心,生怕弄脏桌布。偶尔掉下一个米粒,他也小心地包进餐纸。而旁边那些人,将骨头、鱼刺吐在桌布上,有的甚至直接扔到地上。他们不停地叫唤服务生,要茶,要水,要纸巾。他们将剩下的茶水泼在地上,纸巾扔得满地都是。李小虎觉得很不应该,不就是吃饭嘛,干嘛要大声喧哗呢?干嘛要弄脏桌布和地面呢?难道就是因为你花了钱?桌布这么白,油渍污渍多难洗,为什么非要把它弄脏呢!

很快,他把自己的饭菜全部吃光了,可感觉只有半饱。他真想再吃一份,觉得他的胃还空着一大半呢。不行,不能任由胃了,现在它空得能装下一头牛……等把那单生意做了,再来好好享受,饱餐一顿。

他想着,正要起身,服务员端来一大碗鸡汤,轻轻放在他面前,微微一笑道:“饭后一碗汤,身体更健康。”

“我没要鸡汤呀!我——”李小虎慌了,更有些狐疑,吃惊地望着服务生。“这家店是不是有意宰客?不管是不是你点的,既然你吃了,那就得付钱……莫不是服务生弄错了?这些人,手忙脚乱,把别人点的菜端来,”他这样想着,“妈的,真要这样,我就装傻,索性把它吃了,反正不能怪我,谁让他端错的,要钱,门都没有。”望着桌上汤少肉多的一大碗,李小虎的胃欢欣鼓舞,一阵翻腾。

“这是老板赠送您的。”服务生笑着解释。

“赠送,为啥?”李小虎以为自己听错了,更加吃惊。

“老板说您是今晚所有客人中最文雅最有教养的。”

“我?文雅、有教养?”

“是呀!他早就注意到您了,他说,您等了这么久,从没催促一声;我们忙得忘记给您上茶了,您也没抱怨;还有,您用过的餐巾纸掉落地上,您马上捡起来;您用餐后,桌布干净如初……所以老板赠送您一碗鸡汤,请您慢用!”

李小虎来不及做更多思考了,心想,不管是不是陷阱,我先吃了再说。

等一大碗鸡肉下肚,他终于觉得饱了。他的胃,还有他整个人感到惬意。

可惬意过后,李小虎又感到一阵紧张:“能不能走了呢?毕竟一碗鸡汤,价格不菲,他点的这点饭菜,价钱还不及这碗汤的三分之一。”他后悔起来,不该这么贸然,可是东西已经装进了肚子,无路可退了。他叫来服务生给他结账,做好了纠缠的心理准备,可账单上确是他开始就算好的钱数。那碗鸡汤千真万确是老板赠送的!

临出门时,迎宾小姐向他鞠躬:“先生慢走!”

“先生?”李小虎开始并没在意,以为肯定不是对他说的。可当他环顾四周,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时,这才意识到,服务生的这一声“先生”不是对别人,而是对自己。他突然心中一怔:就我这样的身份,也能被人家称为先生?

想起进门的时候,他还担心被拒,没想到,服务生竟向他微微鞠躬:“先生,欢迎光临!”当时他因为急着想退出去,并没留意服务生的用词,现在想起来了,他同样被人尊称为“先生”,鼻子不由一酸。

“我是先生!”李小虎的眼泪差点下来。进城这几年,他四处游逛,为混一口饭,什么活都干过,处处低声下气,甚至失去做人的尊严。还有,他在前不久结交的那帮兄弟们中间,连名字都没有,他们只给他起了一个外号——二鬼。兄弟们说,干他们这一行,无需名姓,以绰号相称就够了。

李小虎走着,突然站住脚,回头望一眼店门内的那几个服务生,他们正目送他离去。一个念头突然在他脑子里冒出:今晚的那单生意,我不做了。

他迈开大步,将那只装撬门开锁工具的帆布包扔进垃圾箱。他想:人穷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能没有志气、失了尊严;我要同那帮兄弟划清界限,伤天害理的事绝不能做。明天一早,我就去外来务工人员劳务市场……

做出这个决定的一瞬,他感到有一样曾经失去的东西重新回到了自己身上。雪还在下,可他不再觉得寒冷雪地上留下他一行清晰、端正的脚印。

201492第一稿 

201497第二稿 

 



文章评论

江肥土

“将那只装撬门开锁工具的帆布包扔进垃圾箱”---我看可以不要写,读完基本明白了。社会问题,全世界都有,但感觉社会问题写的不是很切入。

在水一方

人物描写很细。 雪还在下,可他不再觉得寒冷,雪地上留下他一行清晰、端正的脚印。 结尾写得很舒服,使我想起冉阿让。 肚皮瘪得已经前后相贴了, 这一句可以写成:肚皮瘪得前胸贴后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