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编:建筑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样本
学习天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增补修订内容,填充墙砌体检验批的填写方法,我们在做砌体验收的时候需要注意了。
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2011 。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 。
二、规范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2011 。
参见“02020101 砖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第3.0.20 条。
9 填充墙砌体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填充墙砌体工程。
9.1.2 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
9.1.3 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与堆放中应防止雨淋。
9.1.4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浸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
9.1.5 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 1~2d浇(喷)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或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烧结空心砖的相对含水率60%~70% 。
2 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40%~50% 。
9.1.6 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150mm 。
9.1.7填充墙拉结筋处的下皮小砌块宜采用半盲孔小砌块或用混凝土灌实孔洞的小砌块;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拉结筋应放置在砌块上表面设置的沟槽内。
9.1.8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砌块也不得混砌。
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填充墙上、中、下部可采用其他块体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块体。
9.1.9 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 后进行。
9.2 主控项目
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 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 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 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2.2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3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 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 5% 。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 填写。
抽检数量:按表9.2.3 确定。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
9.3.3 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4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 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5 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mm~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 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 砌体长度折算。
水落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2012 。
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2012 。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 。
二、规范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2012 。
3.0.14 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 500 ~1000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 应按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GB50207 第4~8 章的规定执行。
5.1.9 保温与隔热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 100 抽查 1 处,每处应为10 ,且不得少于3 处。
5.2 板状材料保温层
5.2.1 板状材料保温层采用干铺法施工时,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基层表面上,应铺平垫稳;分层铺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用同类材料的碎屑嵌填密实。
5.2.2 板状材料保温层采用粘贴法施工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的材性相容,并应贴严、粘牢;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平面接缝应挤紧拼严,不得在板块侧面涂抹胶粘剂,超过2mm 的缝隙应采用相同材料板条或片填塞严实。
5.2.3 板状保温材料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应选择专用螺钉和垫片;固定件与结构层之间应连接牢固。
Ⅰ 主控项目
5.2.4 板状保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5.2.5 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不限,负偏差应为5%,且不得大于4mm 。
检验方法: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5.2.6 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5.2.7 板状保温材料铺设应紧贴基层,应铺平垫稳,拼缝应严密,粘贴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8 固定件的规格、数量和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垫片应与保温层表面齐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9 板状材料保温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5.2.10 板状材料保温层接缝高低差的允许偏差为2mm 。
检验方法:直尺和塞尺检查。
配电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根据GB50300-2013新标准的要求,今天整理了有关节能工程的表格,配电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2007 。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 。
二、规范摘要
以下内容摘录自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2007 。
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的施工质量验收。
12.1.2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 3.4.1 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12.1.3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的有关规定外、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12.2 主控项目
12.2.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12.2.1-1 的规定。
注:λ是电路功率因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12.2.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 个规格。
12.2.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1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 ;单相220V 为+7 %、-10%。
2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 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 )为5%,奇次(1~25 次)谐波含有率为4% ,偶次(2~24 次)谐波含有率为2 %。
3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 12.2.3 中规定的允许值。
4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 ,短时不得超过4 %。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12.2.4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
2 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12.3 一般项目
12.3.1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12.3.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