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强制性条文在施工中的实施

给水排水

 
 一、给排水、采暖工程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的实施   

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1.jpg
图1-1 外墙套管加工及安装

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2.jpg
图1-2 风机盘管进场打压和排水管道闭水试验

3、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以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图片17.jpg
图1-3  给水系统铜管及配套铜管件

4、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图片20.jpg
图1-5  屋顶消火栓的喷射试验

6、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3.jpg
图1-6  排水管道灌水试验


7、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和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图片23.jpg
图1-7  散热器安装,支管1%坡度

8、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图片24.jpg

图1-8  整组散热器安装前的水压试验


9、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图片25.jpg
图1-9  盘管埋地隐蔽无接头

10、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图片26.jpg
图1-10  埋地盘管隐蔽前的水压试验


11、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高温系统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12、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转和调试。

13、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14、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4.jpg
图1-14  排水管道坡度达到设计要求

15、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16、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1-16的规定。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             表1-16
项次
设备名称
工作压力P(MPa)
试验压力(MPa)
1


锅炉本体
P<0.59
1.5P但不小于0.2
2
0.59≤P≤1.18
P+0.3
3
P>1.18
1.25P
4
可分式省煤器
P
1.25P+0.5
5
非承压锅炉
大气压力
0.2

注:1)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炉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2)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3)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17、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17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表1-17  安全阀定压规定
项次
  工作设备
      安全阀开启压力(MPa)
1
蒸汽锅炉
工作压力+0.02 MPa
2
工作压力+0.04 MPa
3

热水锅炉
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07 MPa
4
1.14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10 MPa
5
省煤器
1.1倍工作压力

18、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连锁保护装置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19、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20、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压力加0.3 MPa  ;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 MPa。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22、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2)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短丝现象。
(5)闭式喷头应进行严密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检1%,但不得少于5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当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检2%,但不得少于10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23、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4、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25、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使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26、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27、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8、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1)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本规范附录F要求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轻缺陷项(C)。
(2)系统试验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且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 通风与空调工程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的实施    

1、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图片2.png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