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五)
智能建筑
工程名称 土建施工单位
顾 客 安装施工单位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土建施工 | 安装施工 | 备注 |
01 | 施工单位资质 | 企业的资质等级与工程规模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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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资质证书在批准的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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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施工合同 | 有招标、投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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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已填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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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双方现场管理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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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安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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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填写的安全技术补充条款已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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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符合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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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的委托人已具有法定授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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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安全协议 | 签约日期已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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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单位名称已填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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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名称和施工范围已填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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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双方安全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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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双方安全现场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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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填写的安全补充措施条款已填写并具有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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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施工 组织设计 | 协议已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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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已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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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的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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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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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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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专职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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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规定安全例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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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监理意见: 总监理师 年 月 日 |
注:1 在上表检查记录栏内,如果有相应的检查内容,可分别记作√或×。
2 如工程项目系有一个以上同工程的施工单位,按每个施工单位填写一表处理。
3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送顾客、施工单位、现场监理组各一份。
附录G输电线路各分部工程施工监理
质量检查内容及要求
1 送电线路路径、塔位复测监理
1.1 线路路径、塔位复测工作由施工承包商进行,监理工程师可随机抽查其结果。当发现超过允许偏差时,请其重测,如确超过允许偏差则应扩大抽查范围。如在一个工程处施工段内三处超差,则令其全段重新复测,监理工程师再行抽查。
线路路径复测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见下表。
序号 | 性质 | 检查(检验)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 |
1 | 关键 | 转角桩角度偏差 | 1'30" | 经纬仪复测 |
2 | 关键 | 档距偏差 | ≤1%L | 经纬仪复测 |
3 | 关键 | 被跨越物高程偏差 | 0.5mm | 经纬仪复测 |
4 | 重要 | 杆(塔)位高程偏差 | 0.5mm | 经纬仪复测 |
5 | 重要 | 地形突出点高程偏差 | 0.5mm | 经纬仪复测 |
6 | 重要 | 直线桩横线路偏差 | 50mm | 经纬仪定线、 钢尺量偏 |
7 | 重要 | 被跨越物与邻近杆(塔)位距离 | ≤1%L′ | 经纬仪塔尺复测 |
8 | 重要 | 地形空出点风偏点与邻近杆(塔)位距离 | ≤1%L′ | 经纬仪塔尺复测 |
注:L为档距, L’为被跨越物或地形突出点与邻近杆(塔)位水平距离。
1.2 基础分坑及开挖工程监理。
1.2.1 普通铁塔基础分坑时应注意设计给定的施工基面及坑位附近的地形条件,保证基础的达坡稳定。
1.2.2 分坑时要特别注意不等高腿,尤其是四腿皆不等高的基础间的高差及根开,依据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分坑手册(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查。
1.2.3 分坑时,基础中心桩位必须明确、稳固、无论等高或不等高腿基础,都必须控制单腿及整基基础的扭转。
1.2.4 基坑开挖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不同的基础形式,不同的地质条件进行巡视检查,基坑开挖结束时进行验坑。
1.2.4.1 普通土坑开挖时应按土质留有坡度,坑口周边及坑底留有操作裕度。基坑形状力求规整、坑底平坦。坑外土应有组织堆放,不得随意扬弃、占用田地。
当设计允许底盒采用土模时,则坑底可不留操作裕度。
1.2.4.2 地下水位很高或流砂坑开挖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档土板、投石压砂等措施完成基坑开挖工作。监理人员应强调安全施工,防止坑壁坍塌伤人。当挖掘工作实在困难,不能达到要求坑深,施工承包商要求减少坑深或改变设计时,监理人员应视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师报告。在没有得到肯定答复时,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无权改变设计,现场停工待命。
1.2.4.3 岩石基坑开挖应视坑位附近的人群、构筑物等情况采取人工凿岩或炸松岩、人力撬凿相结合的办法。监理人员应强调作业安全,防止飞石砸伤人员或其他设施。
1.2.4.4 岩石坑可不放坡,但坑底必须铲平并达到设计深度。
1.2.4.5 人工掏挖基础,要强调作业人员安全,在侧壁有可能坍塌的地质中掏挖时,作业人员应在护笼内工作,测量底部尺寸应在护笼内进行。
1.2.4.6 灌注桩基础,尤其是群桩基础钻孔时,监理人员重点检查机械的动力源是否可靠、泥浆池是否满足要求,桩头直径是否正确。
1.2.4.7 检查施工基面,风偏坡面及对地开方后净值。
2.1 基础浇制或安装是送电线路中的重要隐蔽工程,因此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做到跟踪监理,必要时设旁站监理(如灌注桩基础施工)。
2.1.1 基础施工前监理人员检查的内容。
2.1.1.1 原材料(钢材、水泥、砂、石、水)的检查。在施工承包商提供化验单的基础上,以抽检及现场检查为主,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责令施工人员停止使用进行处理或更换。
2.1.1.2 监理人员要检查施工承包商进行混凝土浇制的有关器具;搅拌机、砂、石、水重量或体积比的量具、塌落度量筒、试块盒溜斗、振捣器及其完好程度。对于人工拌制混凝土,拌制铁板面积不得小于3m2。
2.1.1.3 检查模板、运到现场的钢筋或钢筋笼的规格、配筋数量,地脚螺栓的规格,检查水泥是否同一标号、同一厂家产品。
2.1.2 基础施工时监理人员检查的内容。
2.1.2.1 基础施工时监理工作贯穿于混凝土浇制的始终,并作好监理记录。
2.1.2.2 在检查完浇制现场的全部准备工作后,监理人员方可同意浇制。
2.1.2.3 基础混凝土浇制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随时检查砂、石的质量,发现混杂物提前通知施工人员清除,要随时检查混凝土的配合比,每隔8-10罐要试一次塌落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人员调整。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耐张、转角塔每基一组,直线塔5基一组)并监督其使试块与基础处于同一养生条件。
2.1.2.4 混凝土的浇制应连续,停顿时间一般不超过30min。浇制高度超过2m时,混凝土必须从溜斗流下,防止离析,且以溜斗控制混凝土浇制方位。
2.1.2.5 混凝土应随浇随捣,无论是机械还是人工拌制混凝土,都必须是机械振捣,振捣棒的插入深度及插入点应保证混凝土都受到振捣。
2.1.2.6 为保证模板的边角处混凝土的质量,可要求施工人员在机械振捣的基础上,补以人工局部捣固,重点是边、角,尤其立柱脖口处及配筋密集的部位。
2.1.2.7 当工程所在地平均气温低于50C时,砂、石、水应适当加热或在混凝土内加入早强剂。平均气温低于-50C时,混凝土中应加入防冻剂。严禁在混凝土中加氯盐、早强剂、防冻剂的加入量由施工设计确定。当室外气温低于-150C时,一般应停止混凝土的浇制工作。
2.2 基础养生及回填
2.2.1 基础浇制工作完成后12h进入浇水养生阶段,炎热干燥天气应在浇完3h后浇水养护。监理人员要检查养生情况,要有专人进行养护工作,覆盖物必须保持潮湿状态。
2.2.2 基础浇制完成3-5天,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50%时可以拆模。拆模时监理人员必须在场,要详细检查基础全部表面情况,一般的蜂窝狗洞要及时修补。对于危及设计强度的缺陷报告总监理师处理。基础表面检查无误后应及时回填。
2.2.3 回填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监理人员要巡视回填作业,冻业回填时,必须砸碎,一般土应分层架填并逐层夯实。
2.2.4 回填后在基础坑口范围内的回填土应有高出地面0.5m的防沉层。不足者监理人员要通知施工承包商填补并做检查。基础外露部分继续覆盖浇水养护。
2.2.5 日平均气温低于50C时不得浇水养护。
2.3 基础的防护
2.3.1 基础的护坡、防洪提应按设计图纸施工,监理人员要检查护坡、护堤的材料及砌筑质量。
2.3.2 基础的防洪沟、排水沟的挖设要符合设计要求,有效美观。
3.1 杆塔组立前监理人员应做的工作。
3.1.1 确认基础强度已达设计值。分解组塔时为设计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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