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要注意的禁忌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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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公忌日
全年共十三个,七月两个,其余每月一个。从农历正月十三日算起,往后每月向前推两天,即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腊月十九。逢忌日,不事嫁娶,不动土木,不走亲友。目前,民间对这些忌日是否都 记得那么准确,倒也未必,但对于正月十三这个忌日,却还执行得此较认真,象正月开始的建房、给新嫁出去的女儿送节,无论如何都要避开这一天。


2、其他禁忌
(1)六月、腊月不动土,不搬家。
(2)初一、十五不看望病人,下午不看望病人。
(3)正月初五不走外婆家。
(4)妇女生孩子后第四天、第六天不去看望。
注:旧时医学不发达,初生婴儿易染四六风,故乡人忌四六以避嫌疑。
(5)妇女熬娘家或走其他亲戚,过节前必须回家。
(6)嫁出去的女儿不许在娘家生孩子。
(7)新媳妇下轿(车)时,四种人应当回避。
A、孕妇;B、寡妇;C、新婚不过百天的男女;D、服丧不过百天的男女。
(8)麦场上不能在碌碡上坐,簸箕不能朝天。
(9)借药锅不能送,要请人家来取。
(10)不许头戴孝布进别人家门。
(11)丧仪和上坟后的蒸食,回家进大门前必须掰破。
(12)丧事后头一年春节不许贴红春联。
(13)客人走后不许扫地。
(14)客人吃饭时不许刮锅。
(15)逢宴请,父子不同席,师徒不同席。
(16)年龄不过12岁的儿童,其衣服不许搭晾在露天过夜。
(17)盖房禁忌:①院子不正不能盖房。②不能颠梁、倒柱、交间椽。
注:此指盖木房。以木作梁,必须大头朝外,有向内“发”之意;以木作柱,必须大头在下,有向上“发”之意;以木作椽,两头必须在上下檩条的同一位置,不能上头在这间,下头又在另一间。


3.不准“大口”对“小口”。

注:“大口”指门,“小口”指窗。如盖东房,必须与西房门对门,窗对窗。倘门与窗相对,则被称为“大口吃小口”,为建房之大忌。
4.槐木、柳木不上房。
在乡民的观念中,“槐”字有“鬼”,“柳木”容易成精,即人常说的“柳树精”。房上若有“鬼”或“柳树精”,家中便不会安宁,故盖房忌用槐、柳。
实际情况是,槐木生长期长,旧时为不可多得的硬木料,多用来制作器具,故有“寸槐,不可烧柴”之谚。用其作房木,似有大材小用之嫌。柳木恰好相反,为速生树种,属软木料,不结实,又易生虫,故亦不用其作房木。为了让人们记住这些常识,古人便将其以禁忌的形式流传下来。

5.民谚曰:“东高不算高,西高压断腰”。
意思是如果东、西两家房子并列,东边的房脊比西边的高出一点还有情可原,若西边的房脊高出东边的房脊,则认为是欺人。
6.院中水必须从大门前流过。
7.厅房、门房间数必须是三、五等单数,不能为二、四等双数。


预兆 过去,由于迷信心理的驱使,人们把一些意外或非常的现象,均认为含有预兆。这种预兆,至今还在民间流传。如:

(一)有人突然打喷嚏,便认为是谁在念叨自己。
(二)有人感觉耳朵发烧,便认为是有人在骂自己。
(三)喜鹊在自家房上叫,表示要来客人。
(四)过去晚上点灯使用青油灯(青油即食油,在灯碗中添上食油,旁边压上一根用棉线捻成的灯芯,点燃即可照明)如灯芯结下灯花,即认为有喜事临门。
(五)听见猫头鹰在附近叫,预示村里要死老人。
(六)年龄逢明“七”暗“九”为不吉之年,特别是对“暗九”特别警惕。所谓“暗九”,即年龄为“九”的倍数。而在这“暗九”中,最重要的是三十六岁和四十五岁,所以一般人认为这是人一生中的两大门槛,为了平安过关,身上大都要佩戴避邪物。
(七)韩城有民谚曰:“男跌晴,女跌阴,老婆跌倒下连阴(雨)”。意思是下雨天,男的滑倒了,预示天要转晴,女的滑倒了,天晴不了,要是老太太滑倒了,就要下连阴雨。
(八)梦见蛇,可能会得到钱(蛇是钱串子的象征)。
(九)左眼跳钱,右眼跳拳。意思是如果左眼跳,就可能要得到钱;右眼跳,可能要与人吵嘴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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