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把你变成了另一个她(他)。------没头脑也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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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想过,我会为了一个男人,撅着屁股在这洗衣做饭啊;我从没想过,不粘阳春的我会在这挑拣酸咸苦辣;我从没想过,我会为你掉那么多的眼泪,吧嗒吧嗒,像永下不完的雨水。
      
我从没想过,我会在你轻闭双眼的时候,偷亲你……
      
你看,爱情把你我都变成了不认识的样子。
      
如此的胆小,如此的谦卑,如此的自暴自弃,如此的故作不在意又掏心掏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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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需要爱情,尽管说出它需要勇气,因为爱并不是如一日三餐的日常用品,它是奢侈品,甚至需要维修保养。爱情的世界里,就像一个人手托指南针的S级,一人手托N级,在万千相似面孔里,找到那双,你注视它,就不会再感觉不安孤独的眼睛。我们寻找的如此辛苦,甚至几次栽跤,被他人把心一把推还搡在地下,几次都不敢再相信,这般的寻找下去,他会在下一个拐弯翩然而至。感情往往在心力交瘁的掉头离开时,两相错过。
       
谁都无法给爱情做一个加减法,算出我们寻找到他,还需要多长时间,多少距离。爱情就因为这不可猜,充满了玄机。若有幸,有幸的遇到了,谁又都无法端出合适的菜谱,做出他恰恰喜欢的感情口味。拿捏、纠结、迷失、愤恨,还有在清晨窗帘掀起,阳光打到他饱满的麦色肌肉上,喉结颤动,反光玻璃上落出他像跳动的鲸鱼一样扎猛前行的侧影,就像缱绻入睡的婴儿,爱情常常让你不设防的坦露一切,把最柔弱的那一面暴露出来。在相爱的时候,我们就像自动剥落的核,一层层的脱落掉,干瘪的皮肤、发朽的心事、随时准备撤逃的防备,然后一个鲜亮的,纯洁的,好像从未受过伤害的你,从这个核里走出来,等待着,一次新的抚摸和亲吻。
        
我爱你,所以我想占据你,我爱你,所以哪怕这彼此占据,充满着脚踩刀尖的试探危险,血涂遍地。我也甘愿。

        
爱至深处,便是改变。相爱时,谁都想秉持自己,即使是服饰喜好,也坚决不想改变,在起初在一起时,总害怕若为对方改变过多,就会占据下风,对方就会乘胜出击,将自己从头到脚改造的服服帖帖。倒不是害怕改变,而是怕变了后对方反倒全身而退,唯留自己端着他喜欢的汤饮口味,穿着他挑来的卡通睡衣,在Mp3里他喜欢的一首首歌曲里失眠辗转。你离开了我的世界,却把你的影子洒在了我的角落里,我走在每一条你走过街头都怀念你,听你听过的每一首歌都怀念你,我甚至连告白的语气都效仿于你。你曾对我那么好过,好的我甚至愿意揪出每一个经过我的人的袖口,告诉他们——”我是如此的爱你。却走得无声无息像不知融化的悄然白雪。你对我那么好,将我抛在没有你的世界里,我该如此是好?

        
可爱情也巧妙在这,即使你是个再理性,再能拿常识公式去拆解爱情的人,到了情不知所起, 一往而深的地步,所有的理性彻底崩塌。朋友深夜和我聊天,本是七尺男儿,却在喜欢的女孩难忘EX,并选择掉头回到他身边时,嚎啕大哭。视频两端,我看他抹着眼泪,脖颈上扬,却争辩着,只不过是伤风感冒。爱情即使是到了最后,也要保留一丝自欺的自尊。我不愿拆解,他不愿看清。到了后头,他尽决绝然发了誓言,从此再也不来北京,因为玉兰花飘洒的时候,会想起她给他揪落头顶花瓣的贴心;汹涌的地铁站,每一站停靠下来,他都兀自相信,她也许会在某一个停靠站露面;因为她会在某条固定的地铁线上班下班,尽宁愿改道也不愿再和她制造一次偶然的,也许永不会再撞见的邂逅。爱情若被迫分别,连两人相遇的城市,一起逛过的图书馆,看过的电影,保留过的旅行票根都生了罪,一起被揽到了回忆的抽屉里,盖了灰,可又一次次念念不忘的回顾,重复:她穿连衣裙的样子,真的很美;她喜欢我狂野地吻她;她瘦的好像风一吹就倒,没有我的日子里,还会不会有人记得给她带早餐,她有没有长胖一点?

        
两个固执保留着过往爱人喜好的男女,就像两列坏了刹车的列车,因习惯了某种惯性,所以即使偶然在半途相遇,也会因刻意的比拼和无功的怀念而失之交臂。没有人愿意一个人,时时刻刻念道前度的好,而两个都在想念前度的人,不过是寒冷夜里的一次拼被,体温短暂温暖体温。在大理偶遇一个姑娘,在人来人往的商业街,瘫坐在地上,无神的抽噎。我经过,拍了拍她的肩背,往她手心递上一张纸巾,告诉她,无论一个人过去有多么好,都不值得你在这车水马龙的街头,如此狼狈怀念。她身旁,一个短寸,表情明显隐藏着痛苦的男孩,安静的坐在她背后,冷峻的查看着路人的视线,手里还端着一杯散失了温度的奶茶。多少时候,我们是在用背,去对待那些,默默守护我们的人呢?

       
可我还是喜欢那些用情过深的人。因为爱于他们不是一蔬一饭,而是爱你就像爱生命,静下来想你,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以前我不知道爱情这么美好,爱到深处这么美好。真不想让任何人来管我们。谁也管不着,和谁都无关。告诉你,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一个人,若连生命都捧出来,去送给另一个毫无血缘的人,这种无私当之叫人喝彩。以前的老同事,每天坐两小时的地铁去上班,来回要消耗四小时在路上,下班回家后又马不停蹄的冲进厨房,双手揣进冷水里洗菜择菜,翻洗男人洗澡换下的大内裤。未结婚前,我们聊文学聊旅行,一群姐妹里她当数最会打扮,想法最活络,若想背包游走,脱下高跟就敢夜闯火车站。结婚后,听她念念叨叨,男友喜欢吃红烧肉,推算出菜场的猪肉又涨价啦,再进化到公婆的胆固醇有点高,再上升到是不是到了年龄了,该给老公生一个娃,从此床头夫君打鼾,床尾尿片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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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刮来,就像鼓起了千百面鲜艳的旗帜……

       
我们开玩笑,问她堕落如此快,可曾甘心?
       
她笑笑,端出一盆又一盆饭菜,男人在她又一次走进厨房时,细心的替她把头发捋到了肩膀一侧,担心汤汁四溅,又给她紧了紧围裙,然后在众目观望里,毫不羞涩的,吧嗒一声,亲了下她的后脖颈。
       
他知道我怕黑,所以给我买了小夜灯。
       
他知道我吃不惯辣,所以每次点菜,都会和服务员叮嘱一声,少放辣。
       
他怕我坐地铁太劳累,所以饭后会给我捏脚。
       
夜晚风凉,他会带件我的大衣,牵着我的手,一起去遛弯。
       
他能打败我游走的空虚抱紧我寒冷的荒凉卸去我时刻绷紧的坚强。
       
他肩膀虽不算宽厚,但我靠着他,就好像看到了我们会一眼老死的命运。
       "
不管我本人多么平庸,我总觉得对你的爱很美。 "

——
我走过这么多的路,见过这么多的人,看过那么多颗或纯洁或无良的心,我听过那么多句:我是如此的爱你。唯有从你嘴里发出的,最让我有想哭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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