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办理移民美国的几种方式 看看哪款合适您
个人日记
美高美投资移民顾问公司成立这些时间来,得到广大博友的信任和厚爱,根据需求,业务量和范围增大,为了方便大家,我们和律师事务所合作,除北京外,在上海也设立办事处,下面介绍几种我们能够办理的移民方式供大家参考,不管您选择哪种方式,我们都会认真负责为您办理:
EB-5投资移民
美高美投资移民公司是博主高娓娓,应博友们的要求创办的。
以我们在美国多年生活、工作的方便,对美国的了解和做人的诚信,结合移民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美国很多项目,进行综合考察,考证,精心比较,然后挑选出已经成熟、成功的项目,根据博友们的不同情况和要求,推荐不同的项目,确保投资人能成功地拿到绿卡,顺利地返还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人的风险。
几种投资移民的条件
传统投资移民
1. 一次性投资100万美元
2. 需要创造10个新的全职工作机会 - 必须是直接创造
3. 必须投资在一个"新企业"
4. 投资资金必须是个人财产并能说明合法来源
5. 必须是"风险"投资。
EB-5投资移民
1、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2、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
3、 一次性投资50万美元;
4、 需要创造10个就业机会;
5、 需要说明投资金的合法来源;
6、 必须是“风险”投资;
7、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孩子的年龄不能超过21周岁;
投资移民以外的其他常见移民方式:
L-1(跨国企业)
美国国会于1970年设立了L-1 签证,适用于外国公司派遣管理人员赴美从事管理工作。L-1 签证持有人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美国绿卡。L-1 签证分L-1A和L-1B 两类:L-1A 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L-1B 则适用于具用“专业技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L-1 签证持有者的家属可申请L-2 签证赴美工作、上学、生活。
L-1签证申办条件
1. L-1 签证是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的工作签证。跨国公司指美国以外国家的母公司在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法律对投资额无具体要求,但数额要合理。
2. 母公司应该至少有2-3 年的营运记录,须是赢利企业。
3. 母公司拥有美国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美国分公司可为新成立的公司。
4. 各行各业都可办理,美国分公司不需经营同母公司相同的业务。
5. 申请人在过去三年需在母公司工作至少一年,并任经理以上职务。
6. 对申请人无学历及英语能力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 L-1 签证持有者一年后可申请绿卡,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且无观察期。
联系方式: Q Q: 1363246680 邮箱:
电话:010-58137792 13520901277
美国:电话:001-646-642-5871 邮箱:wwg986@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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