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版契税新标准
个人日记
省版契税新标准:二套房 契税一律为3%;首套房 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3%、90到144平方米的为1.5%、90平方米以下的为1%。
1、刚需购房契税优惠减少:90平米以下唯一普通住宅 征契税1%
政策原文: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独家点评:契税政策向自住房倾斜,能有效保障刚需购房者的购买需求。
2、改善型购房需求契税优惠减少:90-144平米唯一普通住房 征契税1.5%
政策原文: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
3、非唯一住房契税一刀切:3%
政策原文: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
独家点评:契税新标准强调对投资、投机需求的遏制,对非普通住房及多套房均征收3%,提高了炒房成本,但对部分改善型需求有误杀之嫌。
4、个税优惠退出楼市
政策原文: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独家点评:增加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抑制投资客出货成本。
5、已购房但未缴纳契税的 有缓冲时间
政策原文:凡在2010年10月1日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但尚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的,应在2010年10月20日前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手续,逾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独家点评:对已购房,但迟迟未办理房产证,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还有办理的余地;但要看南通出台的具体细则。若对在上一轮新政之前购买住房的,可能有漏洞可钻。
6、明确执行时间
政策原文: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一律停止执行。
南通市出台的调控细则只能与江苏省同步或有所添加、细微改动。
文章评论
明若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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