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
个人日记
乡愁,我曾三反五次的记录,但内心世界仍有,永远也写不完,乡愁象莲蓬一样,节节相连丝丝不断,无处不在
“是瓦窑把人类带进了农业文明。历史书上说,蒸汽机把我们推向工业时代,而我固执地认为,是水泥消灭了我们的庄园,楼房像叠起的火柴盒,水泥路是我们永远无发愈合的伤疤。我仇恨水泥。瓦在消失,窑成了废墟,作为村庄的胎记和摇篮,我们失却了。我们无法寻找歌谣扩散的地方,无法寻找那条出生的河流,虽然它有着哀与痛,血与泪。”——傅菲散文《烈焰的痕迹》
看完这一段,我首先觉得傅菲先生的感受和我很契合。但仔细一想,噫,就我看到的文章,似乎文人都有同样的情结,那就是——仇视城市及其构成的各种元素。高楼,水泥路,霓虹灯。繁忙的车流。拥挤的人海。还有疲于奔命的生活快节奏。
也许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写作惯性已经养成多久。事实上就是这样,当我们要赞美原生态、赞美淳朴、赞美宁静、怀念童年、怀念青春、怀念纯情……,也就是说我们在向往一切“美”的时候,顺手拈起的批判对象就是,我们写作时所身处的城市。
对于自己这个发现,我突然有些不安。我觉得该问问自己,城市把我们怎么着了?让我如此不待见。
其实,城市待我不薄。
我在小城镇里接受了初等、中等教育。然后在一座大城市的大学里接受了高等教育的进修。直到现在,我留在了这座城市里,在它的一个角落里,反刍着多年积累的养分,拥有了一个叫“市民”的身份。我在一个城市的行业里有了养家糊口的工作. 作为一个七情六欲俱全的人,我从未拒绝城市对我赤裸裸的诱惑。
夜里,我回到自己的小窝,打开笔记本电脑,随意写下了一段文字。定睛一看,又在咒骂城市。
有句俗语,“吃饱了,骂厨子”,我觉得这就在说我自己。我知道,我控制不住自己。窗外,夜色中的城市很美,但我的心却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它属于我脑海中那个——乡村。
我的童年在乡村度过。但这并不是我想念乡村的全部理由,因为我知道有许多城市长大的人,也一样在诚恳地歌颂他们从没有生活过的那个地方。于是,我似乎有一点明白了,“乡村”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那是远离城市的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场景,一种过程。“生活在别处”,这是有道理的。
乡村的形象其实不是固定的。
对于村庄来说,周围的田野就是乡村,因为其“野”。村庄里有瓦房与茅屋。有印满车痕和足迹的土路。有土坯的院墙,有人类驯养的鸡、狗、猪、牛、羊。这里到处都是人为的痕迹。村庄是人类聚居的最小单元,是文明社会的最基层。从这里开始,人的存在就不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存在于一个关系的“网中”,这里有家庭、有邻里、有亲族、有村组。我们在家中,要顾及父母、姊妹与弟兄,我们在村中行走,见到长辈要侧身问好,见到同辈要寒暄问候。我们不能忘情奔跑,不能肆意的歌唱,不能旁若无人的孑然独行。于是我们就时常寻找各种借口去村庄外的荒野里。去割草,去砍柴,去放牛,或者我们就干脆暂时失踪到田野里,这就叫“撒野”。各种家畜似乎也有这样的情感需求,牛有时会脱僵到野外奔走一阵,看家狗更是经常在黑夜里擅离岗位,去田野中幽会。
对于大都市来说,小镇就是乡村,因为其“小”。小镇的面积很小,纵横两条街,东西二里地。一条溪流穿镇而过,溪水平平缓缓,似乎看不出流动。小镇的时光也因为这种缓慢的流动被拉扯得格外细长。在街面的铺子,能够见到老门老脸的杂货铺、铁匠摊、药材铺、农机修理所、兽医站、轧面铺、裁缝店……,这在都市中大都见不到了,但每逢集日,十里八乡涌来的庄户人家自会挤破这些门槛。变化也是常见的,伴着都市传来的流行歌曲,又一家超市在开业酬宾。在其他的角落里,还有装潢时髦,转灯闪烁的美发塑形中心、足浴中心、音像店、时装店、电器行、网吧……。小镇,就像一个有些固执的老人,缓慢地放弃着久远,也犹豫地接受着新近。镇上的孩子自小在这几条街巷上穿行,到镇东头去上小学,到镇西头去念中学。然后,一部分人又三三两两汇聚到街上来赚钱讨生活。一代代小镇人就这样生长着。他们把小镇的每个角落、每个细节都长进自己的躯干,他们对这样一个不大的空间驾轻就熟。一些人也许会从此离开小镇,但这个地方将永远成为他们情感独处的“私人空间”。著名的有沈从文、黄永玉的凤凰城,萧红的呼兰河、鲁迅的鲁镇……
对于繁华的闹市来说,幽静的老城街巷就是乡村,因为其“老”。现代化的都市,从平面上看来,大都像一张肆意摊开的馅饼。在尽情疯长的城市森林深处,有着一个古老的核,这就是“旧城”。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旧城在与推土机的对话中大片消失。于是,在都市文人的日常生活中,“老城情结”成为时尚。其实,仔细想来老城有什么呢?由土、木、砖、瓦等原始材料构成的建筑,大多年久失修。曲折而狭长的街巷小路,旱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湿滑。居住院落拥挤不堪,街坊邻里没有什么隐私可言。芜秽不堪的公用厕所,陈旧的水电供应设施。相比之下,新式小区则人性得很多。至少,我们可以在关上自己的单元房门之后,真正拥有一个隐私空间。我们可以在家里放心而舒适地享用着抽水马桶。但,文人们还是怀念老城。
老城区总会勾起文人们怀乡的苦痛。密集的平面建筑群,紧密的邻里和街巷关系,伸手可触的各种植物花草,巷口的城遑庙和小学校,一同长大的“发小”伙伴,似乎一切都离我们歌颂的田园生活,不太遥远。而高楼和闹市给我们带来舒适、便利,也引发了生活的快节奏,人际关系的淡漠,社区交往的松散……,这使得有着敏感气质的文人们,难以重建自己熟悉的情感家园。一块陌生的空间,是需要我们花费时间去“驯养”“捂熟”的。面对越来越庞大的城市、走马灯似更换的面孔,文人们感觉难以消化、难以掌控。文人总是希望,能够和身体所在的一砖一瓦对话,希望它们都注满情感,希望它们能够随时进入自己的文字,分享自己的悲喜。但迅速膨胀的城市、日新月异的城市,总是不给文人这样细嚼慢咽的机会。他们似乎总是滞后于这个空间的发展,习惯留恋这个空间里过时、落伍的东西。一段残垣断壁,一株百年的老槐树,比一栋堂皇的大楼,更容易唤起他们的好感。文人可以不知道这段古物的历史,不了解它曾有的功能,但他不能无视它的岁月,因为岁月就意味着故事与情节。
对于身处异域的文人,故国就是乡村,因为其“故”。在汉语的解释体系中,“故乡”(homeland),并不仅仅被解释为曾经生长过的那个“乡村”,而是指与我们有着深层情感交流的所有地方(那些土地 land),有第一故乡、第二故乡,它们包括乡村、集镇和城市。当身处异国他乡时,文人们发现,他们真正恐惧的已不再是空间的大小,也不再是环境的新老,而是文化的隔膜与孤独。文人就是这样一种生物,他是在一种叫“文化”的酱缸里泡大的。当他来到这个世界中行走时,他每个毛孔里都会散发出这个缸里特殊的味道。文人以这种味道而自豪,也凭借着这种气味来寻求同类。当他突然发现自己要长久脱离原有的缸体,会觉得浑身不自在,他会脱水,会贫血。当一个中国文人置身异域,他会发现自己以往痛恨的城市、咒骂的高楼,其实还是很可爱的,至少在那里可以随处看到大小的方块汉字,可以听到平仄四声的中国话,连骂人的粗话听着都是那么悦耳。他会埋怨自己的狭隘,当初计较什么城市和乡村呢,计较什么新城和旧城呢,洋溢在空气中的不都是那个“缸”里可爱的味道么。文人们,怀念的是那个文化的故乡。
因此,城市不幸成了我们随时拈起批判的对象,是因为它就在我们的手边,就是我们生活的现实。“生活在别处”,这句话注定“现实”是要遭受批判和诅咒的。每个人,尤其有酸腐气更浓烈一点的文人们,心里多少都有点乡愁的情结。这个词发明得比较蹊跷,为何没有“城愁”或者“家愁”“国愁”呢,只流传下来乡愁呢。而且,在中国文学的语境下,“乡愁”是带着那么一点点炫耀和孤芳自赏的,对持有者来说是一种意境和品位的提升。就像梁实秋总调侃苏东坡,最向往的是呕一口血,由两个美丽丫鬟搀扶着到窗口看海棠花。乡愁的感觉,就有点像这种稍显病态的审美体验。不幸,我们都是这种文化的熏陶者。所以无论我们生活在什么环境中,总也避免不了时时生出一丝乡愁,或者是旷野里漫天洒落的星斗,或是小镇上给自己祖孙三代剃过头的剃头老汉,或者老城胡同里起伏不平的青石板路,或是故国的一碗杂酱面……,那一点点愁,让我们觉得自己无端优雅起来,其实这丝毫无损于我们对于眼下城市文明的追求、向往与欣赏。
“是瓦窑把人类带进了农业文明。历史书上说,蒸汽机把我们推向工业时代,而我固执地认为,是水泥消灭了我们的庄园,楼房像叠起的火柴盒,水泥路是我们永远无发愈合的伤疤。我仇恨水泥。瓦在消失,窑成了废墟,作为村庄的胎记和摇篮,我们失却了。我们无法寻找歌谣扩散的地方,无法寻找那条出生的河流,虽然它有着哀与痛,血与泪。”——傅菲散文《烈焰的痕迹》
看完这一段,我首先觉得傅菲先生的感受和我很契合。但仔细一想,噫,就我看到的文章,似乎文人都有同样的情结,那就是——仇视城市及其构成的各种元素。高楼,水泥路,霓虹灯。繁忙的车流。拥挤的人海。还有疲于奔命的生活快节奏。
也许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写作惯性已经养成多久。事实上就是这样,当我们要赞美原生态、赞美淳朴、赞美宁静、怀念童年、怀念青春、怀念纯情……,也就是说我们在向往一切“美”的时候,顺手拈起的批判对象就是,我们写作时所身处的城市。
对于自己这个发现,我突然有些不安。我觉得该问问自己,城市把我们怎么着了?让我如此不待见。
其实,城市待我不薄。
我在小城镇里接受了初等、中等教育。然后在一座大城市的大学里接受了高等教育的进修。直到现在,我留在了这座城市里,在它的一个角落里,反刍着多年积累的养分,拥有了一个叫“市民”的身份。我在一个城市的行业里有了养家糊口的工作. 作为一个七情六欲俱全的人,我从未拒绝城市对我赤裸裸的诱惑。
夜里,我回到自己的小窝,打开笔记本电脑,随意写下了一段文字。定睛一看,又在咒骂城市。
有句俗语,“吃饱了,骂厨子”,我觉得这就在说我自己。我知道,我控制不住自己。窗外,夜色中的城市很美,但我的心却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它属于我脑海中那个——乡村。
我的童年在乡村度过。但这并不是我想念乡村的全部理由,因为我知道有许多城市长大的人,也一样在诚恳地歌颂他们从没有生活过的那个地方。于是,我似乎有一点明白了,“乡村”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那是远离城市的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场景,一种过程。“生活在别处”,这是有道理的。
乡村的形象其实不是固定的。
对于村庄来说,周围的田野就是乡村,因为其“野”。村庄里有瓦房与茅屋。有印满车痕和足迹的土路。有土坯的院墙,有人类驯养的鸡、狗、猪、牛、羊。这里到处都是人为的痕迹。村庄是人类聚居的最小单元,是文明社会的最基层。从这里开始,人的存在就不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存在于一个关系的“网中”,这里有家庭、有邻里、有亲族、有村组。我们在家中,要顾及父母、姊妹与弟兄,我们在村中行走,见到长辈要侧身问好,见到同辈要寒暄问候。我们不能忘情奔跑,不能肆意的歌唱,不能旁若无人的孑然独行。于是我们就时常寻找各种借口去村庄外的荒野里。去割草,去砍柴,去放牛,或者我们就干脆暂时失踪到田野里,这就叫“撒野”。各种家畜似乎也有这样的情感需求,牛有时会脱僵到野外奔走一阵,看家狗更是经常在黑夜里擅离岗位,去田野中幽会。
对于大都市来说,小镇就是乡村,因为其“小”。小镇的面积很小,纵横两条街,东西二里地。一条溪流穿镇而过,溪水平平缓缓,似乎看不出流动。小镇的时光也因为这种缓慢的流动被拉扯得格外细长。在街面的铺子,能够见到老门老脸的杂货铺、铁匠摊、药材铺、农机修理所、兽医站、轧面铺、裁缝店……,这在都市中大都见不到了,但每逢集日,十里八乡涌来的庄户人家自会挤破这些门槛。变化也是常见的,伴着都市传来的流行歌曲,又一家超市在开业酬宾。在其他的角落里,还有装潢时髦,转灯闪烁的美发塑形中心、足浴中心、音像店、时装店、电器行、网吧……。小镇,就像一个有些固执的老人,缓慢地放弃着久远,也犹豫地接受着新近。镇上的孩子自小在这几条街巷上穿行,到镇东头去上小学,到镇西头去念中学。然后,一部分人又三三两两汇聚到街上来赚钱讨生活。一代代小镇人就这样生长着。他们把小镇的每个角落、每个细节都长进自己的躯干,他们对这样一个不大的空间驾轻就熟。一些人也许会从此离开小镇,但这个地方将永远成为他们情感独处的“私人空间”。著名的有沈从文、黄永玉的凤凰城,萧红的呼兰河、鲁迅的鲁镇……
对于繁华的闹市来说,幽静的老城街巷就是乡村,因为其“老”。现代化的都市,从平面上看来,大都像一张肆意摊开的馅饼。在尽情疯长的城市森林深处,有着一个古老的核,这就是“旧城”。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旧城在与推土机的对话中大片消失。于是,在都市文人的日常生活中,“老城情结”成为时尚。其实,仔细想来老城有什么呢?由土、木、砖、瓦等原始材料构成的建筑,大多年久失修。曲折而狭长的街巷小路,旱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湿滑。居住院落拥挤不堪,街坊邻里没有什么隐私可言。芜秽不堪的公用厕所,陈旧的水电供应设施。相比之下,新式小区则人性得很多。至少,我们可以在关上自己的单元房门之后,真正拥有一个隐私空间。我们可以在家里放心而舒适地享用着抽水马桶。但,文人们还是怀念老城。
老城区总会勾起文人们怀乡的苦痛。密集的平面建筑群,紧密的邻里和街巷关系,伸手可触的各种植物花草,巷口的城遑庙和小学校,一同长大的“发小”伙伴,似乎一切都离我们歌颂的田园生活,不太遥远。而高楼和闹市给我们带来舒适、便利,也引发了生活的快节奏,人际关系的淡漠,社区交往的松散……,这使得有着敏感气质的文人们,难以重建自己熟悉的情感家园。一块陌生的空间,是需要我们花费时间去“驯养”“捂熟”的。面对越来越庞大的城市、走马灯似更换的面孔,文人们感觉难以消化、难以掌控。文人总是希望,能够和身体所在的一砖一瓦对话,希望它们都注满情感,希望它们能够随时进入自己的文字,分享自己的悲喜。但迅速膨胀的城市、日新月异的城市,总是不给文人这样细嚼慢咽的机会。他们似乎总是滞后于这个空间的发展,习惯留恋这个空间里过时、落伍的东西。一段残垣断壁,一株百年的老槐树,比一栋堂皇的大楼,更容易唤起他们的好感。文人可以不知道这段古物的历史,不了解它曾有的功能,但他不能无视它的岁月,因为岁月就意味着故事与情节。
对于身处异域的文人,故国就是乡村,因为其“故”。在汉语的解释体系中,“故乡”(homeland),并不仅仅被解释为曾经生长过的那个“乡村”,而是指与我们有着深层情感交流的所有地方(那些土地 land),有第一故乡、第二故乡,它们包括乡村、集镇和城市。当身处异国他乡时,文人们发现,他们真正恐惧的已不再是空间的大小,也不再是环境的新老,而是文化的隔膜与孤独。文人就是这样一种生物,他是在一种叫“文化”的酱缸里泡大的。当他来到这个世界中行走时,他每个毛孔里都会散发出这个缸里特殊的味道。文人以这种味道而自豪,也凭借着这种气味来寻求同类。当他突然发现自己要长久脱离原有的缸体,会觉得浑身不自在,他会脱水,会贫血。当一个中国文人置身异域,他会发现自己以往痛恨的城市、咒骂的高楼,其实还是很可爱的,至少在那里可以随处看到大小的方块汉字,可以听到平仄四声的中国话,连骂人的粗话听着都是那么悦耳。他会埋怨自己的狭隘,当初计较什么城市和乡村呢,计较什么新城和旧城呢,洋溢在空气中的不都是那个“缸”里可爱的味道么。文人们,怀念的是那个文化的故乡。
因此,城市不幸成了我们随时拈起批判的对象,是因为它就在我们的手边,就是我们生活的现实。“生活在别处”,这句话注定“现实”是要遭受批判和诅咒的。每个人,尤其有酸腐气更浓烈一点的文人们,心里多少都有点乡愁的情结。这个词发明得比较蹊跷,为何没有“城愁”或者“家愁”“国愁”呢,只流传下来乡愁呢。而且,在中国文学的语境下,“乡愁”是带着那么一点点炫耀和孤芳自赏的,对持有者来说是一种意境和品位的提升。就像梁实秋总调侃苏东坡,最向往的是呕一口血,由两个美丽丫鬟搀扶着到窗口看海棠花。乡愁的感觉,就有点像这种稍显病态的审美体验。不幸,我们都是这种文化的熏陶者。所以无论我们生活在什么环境中,总也避免不了时时生出一丝乡愁,或者是旷野里漫天洒落的星斗,或是小镇上给自己祖孙三代剃过头的剃头老汉,或者老城胡同里起伏不平的青石板路,或是故国的一碗杂酱面……,那一点点愁,让我们觉得自己无端优雅起来,其实这丝毫无损于我们对于眼下城市文明的追求、向往与欣赏。
文章评论
潇潇雨(123)
我喜欢城市。没有城市就没有我们现在的生活。然,城市也禁锢了我们的脚步和思维。所以今天下午就去乡下拔萝卜去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