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反思—痛吗

悠然日志

 

小悦悦去世了。

在电视新闻里、在微博、在空间主页一直关注着,心里有一种沉沉的悲凉,不敢触及,不敢言说、不敢看视频,太冷了。有友要我写篇剖析人性的文章,一直拖着,感觉我的手指是僵硬的,敲不下字。

还原“小悦悦事件”,有泪有痛,如果这是一次撕裂,期愿撕裂是为了更好的愈合。。。

二岁女孩王悦走在路上,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辆小型货车碾过。二车相继辗过孩子大约七分钟时间,七分钟内在生死悦悦身边经过18个路人,但没有人施救,没有人打一个电话。最后,一位捡垃圾的老人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妈妈。

二岁孩子的血,一路滴下,滴在所有看到新闻和视频的善良人心上,我刚在空间主页看到网友春晓的说说“刚刚,看到有网友转载了小悦悦被碾压的视频,泪,立刻模糊了双眼。我竟然没有勇气再次点开”。是的,眼泪和鲜血,麻木和冷漠,花蕊一般凋谢的美好小生命,让善良的人们情何以堪?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小悦悦事件:

应该说,这是个法律事件。小悦悦的父母,先要承担责任,他们是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不管他们当时因何种原因未尽到监护之责,以至让孩子无知无畏走在人来车往的马路上,被汽车撞击,孩子的父母先要承担责任。我想,现在最痛心悲伤的是孩子父母,理解他们,照顾孩子万无一失的父母是极少的,而要求天下父母都对自己孩子的监护做到万无一失,也是不可能的。

其次,是司机的责任,第一名司机撞倒孩子并碾过了。几分钟后,第二名司机,又辗过孩子了。我不知道这两名司机当时究竟有没有看到孩子被撞被辗,但毫无疑问,他们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实司机当时当地看到撞倒孩子辗过孩子而没有停车,他们还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微博上看到有网友说两名司机应千刀万剐,我想这只是善良人愤怒的声讨,司机的责任,公检法自会定论,他们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他们还有点良知,他们的余生将背负一个如花生命丧在他们身上的自责和悔恨。

还有那18个路人,他们在本案里只是“过客”,他们是不是属于“见死不救”?若是,因为他们对需要救助的小悦悦不负有特定救助义务,所以在法律上无从定责,无从追究。

从道德角度来看待小悦悦事件:

我们知道,法律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层次,法律责任对应的是一种比较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追究触犯了相关法律、或者造成了一定后果的行为人的责任。所以我们常常看到当今社会许多合法不合理事件在频频上演却无奈无力无法。而道德就不同了,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

道德主要是判断人们行为正当与否,代表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那么道德有责任吗?我想,有的,有良知的人一定有。我不知道那18个见死不救的路人,他们知不知道世上还有道德二字?那车轮下奄奄一息的孩子,是多么需要帮助,多么需要救护,多么需要人世的温暖!然而,鲜花一样的小生命,沾血躺在地上,18路人充当了过客和看客。怎么忍心而走啊?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停下脚步,弯下腰看看,大喊几声,打个电话,真的不难,不知道至今他们心里是不是有后悔?是不是有羞愧?是不是在自责?

人类美好的悲悯心啊,竟然麻木冷漠至面对生命生死不闻不问,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地步。人的良心与道德丢在了哪里?这是我们应好好思考的问题。应该说,中华民族,泱泱五千年文化积淀,春秋时期老子已经写就《道德经》,社会发展到今天,良知与道德真的已经丢失了?那些与人为善、乐善好施、见义勇为之佳话,那些路见不平一声吼,匡扶正义、救死扶伤之美誉,曾是多少炎黄子孙的骄傲。如今呢?看看日本人在对小悦悦事件评价中的那句话:中国现在是一位金钱富翁,但是毫无疑问,同时也是世界上精神最贫穷的国家。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想我们听到这句话心里都会隐隐作痛,但不可否认,良知与道德真的在当今社会日益流失了。这首先表现在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尊严的践踏上,“我爸是李刚事件”、“药家鑫事件”,出了事认为有钱就可摆平有权就可搞定。为了钱可以不要良心,什么食品添加剂、瘦肉精、激素、地沟油等有害人生命的东西都可拿来换钱。另外,做好事需要防欺诈心理在很多人心上打下了烙印,帮人反而中套让人害。做好事要成本,在这种环境下,冷漠的人更冷漠,不冷漠的人也表现出冷漠。于是,悲剧一起又一起,道德缺失越来越严重。道德缺失是需要社会环境的,同样,道德的成长更是需要社会环境,不可否认,个体的道德缺失有时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缺失。。。

我一直认为,佛教文化讲究善是有因的。我们真的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就象小悦悦,幼小的她怎会知道她如花的生命会丧在飞驰的车轮下,丧在冷漠的人性里。个体生命只有在善与爱之间存活才有活的价值,能帮人时且帮人,得饶人处且饶人,须知今天可能是你帮人,明天就可能是人帮你啊,这就象一条生物链,需要良性循环。18路人啊,设想一下,假如地上躺的是你的亲人,冷漠围观走过的是和你一样的人们,你,是不是会痛彻心肺?所以,任何时候,面对生命遭难,救必在前,千万不要做那个让链条断裂的人啊,因为,断送的可能也是你的希望。

一个期愿:

小悦悦事件中,佛山市委刘副书记认为:事件给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抹了黑,但18个路人不代表整个佛山人民的文明水平,事件对佛山创文是个很大的负面影响。

不知为何,看到这段话时,心里还是有悲凉感,想起哲学家黑格尔的一句话:麻木和冷漠的民众是专制政体最稳定的群众基础。看过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原理》等专著,我想黑格尔创立的是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和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并不符,我也不喜欢干巴巴的哲学论述,但小悦悦事件,论证了黑格尔这句话的正确性。说实在的,我们的政府在此等“创文、创安、创卫”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上花的精力物力人力太多了,但表面文章终归是一个花架子,拆下来,就剩空壳了。政府真正应该反思的是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没有同步“人与德”的发展?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真正做到安抚民心?让德入心?作为立法者,应该考虑怎样通过法律引导和规范民众去追求一种符合正义和公理的社会环境;作为执法者,应该思考怎样依法惩处那些丧尽天良、受人相助后还赖上施救者的无赖。让正义得以伸张,让无赖无处可赖。如果麻木和冷漠真的成了这个政体最稳定的群众基础,那么这个政体真的危险了,好在还有拾荒的陈阿婆,救人且不求回报,救了小悦悦后,她最牵挂孩子,她把奖励款捐给了小悦悦,面对媒体镜头,她只有一句话:当时只想着救孩子,我救人不是为了钱。掷地有声!

还有我们的媒体,媒体一个主要功能是扬真善美,惩假恶丑于大众眼里,追求客观,力求真实。我每次看到某某好心人扶起跌倒的老人反被诬赖的报道后,经常会追着看下文,但很遗憾,经常看不到下文,所以,其实,我们并不知那诬告是否为真正的诬告,诬告有没有真正得逞?媒体在报道一件新闻后,没有对新闻跟踪报道,没有释大众心理疑惑,是媒体的欠缺。如这次的“小悦悦事件”,媒体应反思,引导民众,扪心自问,让每一个人都拿起良心之剑解剖自己的良心,都对照道德标准提问自我:如果我是路人,我会怎么做?

小悦悦事件在网上迅速流传,听说有超过四百五十万人在新浪微博上表达他们的愤怒。来听听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对这些愤怒的回应,她回答一个悲伤的提问者“你提的问题很长,但我的回答很简短。我们是法治社会,我们依法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我们也会依法处理有关案件。”这个回答,是官方回应愤怒悲伤民众的,但显然,这个回答并没有涵盖全部,试想,假如,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伦理道德、没有人情、没有人性而只有法治的社会,是不是会很悲凉很漠然?这样的社会,能称为人类社会吗?人类社会最起码应有法可依,有德可循,有爱可靠。。。

小悦悦去世了,但愿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国人能真正明白孩子是怎么去世的,但愿我们能从冰冷的小悦悦事件中找回一点这个社会缺失的暖,进而以暖溢爱,善与爱应是人类心灵的主题曲啊。不要让孩子的鲜血白流,孩子,希望你的鲜血流淌在世俗的河里不会无声无息,孩子,但愿你的生命唤回人间久违的暖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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