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个人日记

 
                 这里所说的情人,是指男女之间双方(或一方)在法定婚姻之外保持的一种恋人关系。这种行为在西方广为流行。

基督教主张男女之间只能结婚,不准离婚。一夫一妻。在中世纪欧洲是政教合一,教规就是法律。于是男女之间婚后如果不如意,也只好在婚姻之外寻求满足。

从中世纪开始,情人之风在欧洲兴起,上至宫廷皇室,下至寻常百姓,以至皇帝皇后。著名的奥匈帝国皇后茜茜公主、俄罗斯叶卡捷琳娜女王都有自己的情人。很多情人之间的关系是公开的,如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与渥伦斯基。许多人甚至公开的追求别人的妻子。普希金就是在别人死命纠缠自己美貌的妻子,忍无可忍与情敌决斗,命丧黄泉。

中国是一个儒家文化为主导的国度,情人关系是被严禁的。中国把情人关系叫偷情、通奸,这在许多家法族规中是要被处死,死后也不能进祖坟。穆斯林也不允许通奸。男尊女卑是中国的主流意识。男人可以妻妾成群,皇帝则有三宫六院,数千宠爱。

古时名人白居易、苏东坡、纪晓岚都有小妾。樱桃小嘴、小蛮腰就是从白居易的家姬哪来的。

有句老话,妻情不如妾情,妾情不如偷情。那也是指大户人家的老爷、公子在自家府内和丫鬟下人瞒着长辈、发妻干的勾当,最后还是收入门下。要么也是养在外宅。寻常百姓是不敢的!偷了别人的老婆,被人打死告到官府也没人管。

民国时期随着留洋潮兴起,洋教传入中国,情人也开始在中国悄然实行。蒋介石在追求宋美龄时已大大小小几个老婆,宋美龄在提出的诸多条件中,就有蒋必须信奉基督教,从此蒋介石彻底割断了和大小老婆的关系,并开始走上了偷情的路。蒋有几个情人不得而知,最有名的要数陈立夫的侄女陈颖,就是被宋美龄按住屁股捉奸在床的那位。

国民党的“文化斗士” 宣传部长张道藩,就和好友徐悲鸿的妻子蒋碧薇,搞起了婚外恋,后导致其离婚。蒋碧薇更是以情人的身份公开和张道藩同居。

蒋介石的大公子蒋经国和女秘书日久生情,并产下双胞胎,老大章孝严(后改名蒋孝严)现在是国民党副主席。

当今的情人关系比较复杂,有的是受道德因素约束,害怕被外人或社会知道影响自身的前途、发展。如官员、社会名流因此常常将两人关系保持在极度保密的状态。如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事情一发克林顿险些丢了总统宝座。在西方民主社会常常是只准百姓放火不许州官点灯的。

还有一种是为了财产,法律规定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旦成为夫妻双方都将拥有彼此的财产,财产多的一方就要吃亏,于是就保持一种情人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如当今一些晚年丧偶的老人。

当今的情人都是建立在金钱物质的基础上。就是所谓的包二奶,养小三,比如现实中的官员、大款。这种关系严格的说不能叫情人,属于纳妾。法律既不保护还要追究责任。如果原配告发,追究起来是可以按重婚罪论处。法律上称为事实婚姻。

还有一种就是纯粹放纵型的如一夜情,办公室、工作地同事间的乱情,双方无论从道德上,感情上还是金钱上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再有就是那些被大款官员们保养的二奶、情妇耐不住寂寞红杏出墙。

其实在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下,如果对配偶不满或移情别恋,完全可以通过离婚来解决的,进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那种纯粹为了感情,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婚姻,去做他人的情人,默默承受着不被认可,又不能让外人知道,知道了还要受道德谴责,经济上又要完全自立不依赖对方生存的情人,不能说没有,只能说凤毛麟角吧!爱,能够做到不吃醋,不自私很难!

       情人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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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叮铃

天天快乐。[em]e113[/em]

逆水行舟

专一得悠闲,花心多烦恼。 遥握问好!

王老大

欣赏美文,祝你情人节愉快幸福!

王老大

羊年临近,祝你美满幸福过大年[em]e183[/em]

月下泛舟

婚外恋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里,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不存在错与对、是与非。

王老大

过了情人节迎大年,明天就是羊年佳节,祝你团圆幸福!

雨荷

为过情人节找个理由

王老大

祝福你和家人再美好的晚春时节踏青郊游,天天好心情![em]e181[/em]

老妖踏雪寻梅

当今社会大有兴情人之风,管不了他人,管好自己吧。也许,做情人有你说的之外的原因呐[em]e112[/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