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师:用一个实例告诉你怎样打官司
个人日记
我开车上下班,经常在一个固定的加油站加油。我的油票要拿回家找老婆报销。有一次,我的一张400元的油票弄丢了,我再去加油时,我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说:能不能给我多开400元?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那怎么行呢,加多少就开多少,多开是违法的。 我再一次上班路过那个加油站时,我又想起那弄丢的400元油票,我进加油站,我对工作人员说,加100元的油。油加完后我对工作人员说:我上次加了400元的油,忘了找你们开发票,这次给我一起开进去。 工作人员说:可以,但下不为例。 工作人员的“下不为例”,让我觉得她一定会故意将我记住,如果我再次向他提出同样的要求,她一定会按“下不为例”的原则拒绝我。过了两天,我又去加油,专门找到那个说“下不为例”的工作人员加油。我对她说:我上次加了400元的油,忘了找你们开发票,这次给我一起开进去。 她说:好。 她的态度比先前的更好。 我为了进一步的验证她的“下不为例”其实只是职业性的尊严性的技术性的说说而已,并不会当真,我再一次故意的去重复实施上述行为,她照样笑容满面的地满足了我的要求。 其实打官司也莫不如此。 很多人找我打官司时,总是对我说:你是一个有名的大律师,关系肯定很扎实,你找人帮忙把事情搞定,钱不成问题。 我总是对他们说: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用钱解决的,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用钱解决,关键是要给为你帮忙的人找一个帮你的恰当合理的流行的理由或者借口。 正如我上面讲的加油的例子,你公开的直接的要她违法给你开发票,她当然会拒绝你。拒绝你的潜在理由有三条: 一是为了流行的尊严。即使她可以用踩着法律的边线的方法帮你,但你不能把这个事情说破,说破就没有尊严了。最流行的尊严在很多时候其时就是一种遮掩、虚构、真戏假做、假戏真演。 二是为了职业安全。你要人帮你,你要考虑帮你的人的职业安全。给你帮忙的人,首先考虑的是他的职业安全而不是你的利益。基本上没有人会为了你的利益而自愿地冒丢掉饭碗的风险。所以,有时候要将心比心。所以要人给你帮忙时,要给为你帮忙的人提供或设定或虚拟一个流行的甚至是自欺欺人的安全模式。 三是性格不合味口。做事做人是讲味口的,这是一个极普通的道理,但这个道理却被很多人所忽视。有人愿意给人帮忙,也有能力给人帮忙,但他并不是帮所有人的忙。看着你就心里别扭,不舒服,甚至想吐,他能给你帮忙吗?在这种情况下,你越想他帮忙,他越想整你。你找他帮忙,你是在找死。 最后,我要指出的是,我以上所讲,只是强调打官司的技巧问题,而不是教人们去违法。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是我们永远要遵循的原则。用违法的方法救赎不了自己,只会让自己死得更快! 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 全律师 15629316718 二0一一年4月10日于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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