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之五——贾 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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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谷的微音——文心
贾  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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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静的文字洞见敏锐,语言干净得只留枝干,在极其克制之间,饱含深情。刚读到这篇《而我却今天才知道他的存在》,纪念科学家叶启孙,为中国知识分子之殇,一悲。刚读到《自由就是脑子里没障碍》,她采写民谣歌手周云蓬。我想起民间一个说话:
打蛇打七寸。她落笔一瞬就落在七寸上。
 

 

一个时代里,真的遗世独立者必持小舟从此逝的决意,向死而生,放下此岸的我执,转向心中的世界。王国维沉水遗言:“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自屈原起这样的绝响世代有余音。谁说生命只论长度?死亡面前,人人有份。尊严的死亡,在肉身的凋零里,有灵魂的飞升。

 

施比受更为有福。”《圣经 使徒行传》2035节如是说。当寡妇摸出自己的两枚铜钱去奉献,当母亲为了饥饿的婴儿忘了羞怯打开衣襟当众哺乳,当父亲在现世的艰难中沉默地为妻儿遮风挡雨,当一个人在朋友走投无路时将自己做为一展夜灯递过去……爱与幸福,真是人伸出去而非掠回来的那只有体温的手。
 
 

少年时诸子百家中格外推崇墨子,喜他棉裳布履的作派,兼爱非攻的胸怀。后读其《非乐》有所审视,他言音乐“不中万民之利”,指艺术导致国衰民败,这种认识存有功利主义的狭隘性。每个人都可以有两种需求,一个生存之碗,一朵精神之花,无论贫富贵贱,艺术,当如空气流动任世人呼吸尽享。

 

 比喻识人。俞平伯《燕知草》序称有的文字“像吴山四景园驰名的油酥饼”,绘的是舌是胃,入口即化的质感,透露出一个好吃之人;文字常以花作喻的,想那落笔的必是尚美之人;凡事以情来喻的,怕是情种,此生离不得情天恨海;每以女人来喻的,许是好色之徒,若有情生色,就当闲来握一把纸上风流,而已。 

 

情书,几乎没碰过,你侬我侬的,读来象檐下偷听,且那一滴滴的蜜,半口也落不到自家的嘴。分手辞,大至遇之必读,情事的收梢总在炎凉之地,更见出人的质地。最近,读到一个丈夫对妻子的分手辞,语带戏谑,暗滋情深,竟操心那女人会不会先笑后哭,心生回转,听到“他日红杏出墙,别忘找我”,这句。 

江湖。乱想这词,庄子那半句不打捞也上了岸:不如相忘于江湖。江湖在何处?何又为江湖?妄思,那江湖是一个过了度的世界,恩是过重的,直叫人舍命来还,怨是过深的,如天裂难缝,于是,有一天就当不起负不动了,登上一叶扁舟子,爱恨都抹去,从此逝。没有江湖的,如已,就淡淡地活,放得下,提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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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楼上》,晚年周作人评价“这是最富有鲁迅氛围的小说”,又读,默然心会。风景描写,全然是王国维所说的“有我之境”,写深冬红花,“赫赫的在雪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心于远行。”所用词语不是工笔细描,情绪渲染感浓烈介入,读到这花,心中出现的却是鲁迅的横眉竖发。  

小说写旧友酒楼相逢,对话有高度的现场感,对话与对话之间的情绪、神态、动作再现得非常精微,细节如窗漏,透露着言外的浮沉。吕纬甫用蜂比喻自己飞一圈又回原点的人生,那是令我反复停驻的一句,它涵盖了灰色的人生,有过激越,憧憬,突围,又颓唐下来,终于不再挣扎,很哀伤地一种活法。 

吕纬甫的讲述包含两段往事,一是为儿时早逝的玩伴迁坟,这段文字描写很是翔尽,吕一点一点地回忆自己迁坟时的心情,场景,“我的心颤动着,自去拨开这些,很小心的,要看一看我的小兄弟。” 死亡是隔年的,虚空之地,涌动的却是饱满的情态,一丝一毫都生命的气息,读到这,相信情感会生死不隔。 

吕纬甫回忆路过船户家,少女阿顺为他做荞麦粉,为他加白糖,加到甜浓,递完后,躲在屋角远远看他吃,那神情的紧张,象初恋,吕见此,便忍着那甜吃下去。后知阿顺渴望一朵剪绒花,他就在“在太原城里里搜求(剪绒花了一遍,都没有;一直到济南……”,这一段,如轻雪,近于纯美的青涩之恋。

最后部分,吕纬甫讲自己的近况,教回自己从前痛恨的四书五经,两人对话完全进入到了生活日常的生计,人的难堪也落在了实处。分手前,“他也不像初到时候的谦虚了,只几我看了一眼,便吸烟,听凭我付了帐。”这里实写结帐情形,读来却觉得象一种认命,连姿态也懒得摆一下的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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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不恋当下不绕未来不迎。”为老友走出泥淖欢喜,真的痛苦无以安慰,惟时光医治一切。为什么单单赞美女人的痴情呢?她曾经的每一滴泪都是心头拔不出的刀。诗词要清空,生活却要质实,就是愿意女人手上的日子一马平川,所跌之处都落在幸福的深渊,始终珍爱自己,也被命中的温柔深深席卷。 

 

热爱沈从文,除了他前半生的执着文字,还因他后半生的断然封笔,乱云飞渡之际,他从此古物埋身。虽说时代的倾巢之下难有完卵,但他内心不怕弃绝,甘以边缘、落伍、孤独的姿势,逆向独行,走得沉默、温和、坚定,什么时候都不屈从、不跟风、不异化。大写的人,无论踩在多么肮脏的土地,美善终是不弃。

 

    《边城》,第几回读了?记不清,每一回感觉又不同。美好与悲伤,哪一样更多呢?这一回,似乎觉得是悲伤。我以前怎么读翠翠都象一个空灵的梦,没醒似的,远远地看,却看不懂。她的心事,象所有隐而未发的幽情,云淡风轻,又让人惆怅。但这回,我真觉得这个还不敢表达的小女孩,承受的苦实在是最多的。 
  

      虎耳草是什么样子?《边城》里出现了几次,有时翠翠白日里窜到悬崖半腰去摘它,有时半夜梦见它。这故事读过的人都知道,越往后越悲的,最亲的祖父死在雷夜,自己暗自喜欢的二老出走了,恋她一场的大老死在水难,翠翠是一个孤女了,人情脆弱得真是不如草木啊,到最后,竟在想,但愿虎耳草还在。 

 

又读沈从文,抄录了一段。他坦荡地表示自己一生倾心现象,却不追问道理,“看”人生时,永远用艺术审美的眼。自己如立在碑前静默良久,那文字动人又纯澈,是因他普遍爱惜着一切人的本性,无偏无私,从不把那些河边的男女套在现世的价值观念里,任他们真真地笑,痴,爱,怨,任情成水自然流淌,无所边界。
 

《倾城之恋》,名字就是幻相,最初心意单纯地只想到这恋姹紫嫣红的美,却不想,此倾城非彼倾城,推进园里却是一座颓墙,是的,所谓倾,不是迷醉,而是倾覆,时代是不堪的,生于乱世,爱情是不堪的,一刺即破。偏偏,爱情的漏洞被更大的灾难救赎了,仅仅因为城倒了人还在,最后执了手,美满,却牵强。
 
 

哎,恋爱尤其渴望一纸婚约的女人,倒底是被动的。读范柳原和白流苏的浅水湾约会,哪里是在谈情,那些眉目、言语、举止、内心,看似波澜不惊,却是风起云涌地交手,是在读兵书啊,一路花前月下暗伏刀光剑影,女人终是气弱的,当她渴望归宿的心甚于男人,心就生乱,在情事中不知觉间低了头,迷了路。
 
 

闲耕。写博客的心境,多少暗合了周作人《自己的园地》,就是喜那点无关柴米的自在处,春风无意,拂了风筝,也喜没有江湖的边缘感,离那些名字叫作中心的诸人诸事们,远一点,再远一点,字如淡茶,闲时自己饮下一杯,抚心,若友人打这儿路过,歇下一脚,对饮成秦汉明月魏晋风,这又是多么快意的人生。

 

俗好。抒夫妇恩爱,《诗经  郑风  女曰鸡鸣》真是体贴,第一段换成现在的白话来,女人说哎呀鸡都叫了,男人却说天还没亮啊,呵,男人自古就更赖床的。于是,探头看窗外,星子如豆洒在天空,鸟雀起飞了,凫下水衔鱼啦,不想起也得起,总要干活吃饭吧。喜这诗,字字朴美,更喜欢这原初的爱,实在,温存。

  

  

真身。文字的背后总藏着个真人,读到完全肃然笔法钢筋的时政文章(通常是男人),脑子会闪出罗丹的雕塑《思想者》,不知那人眉头不皱拳头不握的一瞬间,会不会别有可爱;读到那种枝蔓妖娆气色妩媚浸染在情天恨海里的文章(通常是女人),想着那人若有一日不自诩狐不漫说妖,倒是会还原烟火的本真。 

 

读书。读书读到呆读到痴,都成可爱,却万万不能把活生生的人读死了去,上街买鞋不以脚试非要回家寻尺可不就是?墨迹里熏生出烟火气,纸张间活泛着草木香,行文走字是人间别样的山一程水一程。若消弭了界限,如水天极处成一色,何用区分漫卷风华处,哪一味散着书香?哪一味来自生命?
 
 

生疏。写字,时有捉襟见肘的短处,最感无力在于二,一为风景,在水泥地上成长的孩子,从小没有在田野疯跑过,早早地钻进纸墨森林,对自然是隔窗而赏,而非打成一片;二为男人,他们对自己一直类于遥远的物种,隔膜,费解,在水星打量火星,从来没真正明白过,风马牛如何相及,要懂,来生做个男人试试? 

 

局面。止庵在访谈中称鲁迅局面大,后人往往只视一面来论之,“局面”一词有新鲜感,让人联想到“整体”,东方思维本是整体观照,更擅综合,天穹笼地,虽失之细节,但总以概之完备为上。若仅以人一句、一情、一事来涵盖人生存在价值的全部,那样的深刻,难免片面,笔下论人需谨慎,宁平勿枉。

 

 

 

《烛虚》(五),沈从文不复是水边一派清波就可沉醉的赤子,他变为一个孤独的玄想者,“同外物完全隔绝,方能同‘自己’重新接近。”他似要将自己投入到荒凉又终极的思想原野上,剥离出了“爱”,“美”,“生”,“死”,“静”等抽象的生命观念,这个知性起来的沈从文让人有着三分的恍惚与陌生。

 

幸而,沈终是有一双审美的眼,一颗诗性的心,使他没有蜕变成一个完全的哲人,这也让人领略到即使陷入哲思,习染过美的文字依然可以流成灵溪开成山花,为了“接近印象里未消失那一点美”,他宁单独赴约,“如中毒,如受电”,“让灵魂放光”。世上真的有一种人只为美而生,且在孤寂中兑现了对美的忠诚。

 

厌世,几乎是一种永恒的精神。沈看到了人世的虚空,若干年前一个人怀着梦去了城市,若干年后发觉城市只是自己的外衣,而时光就在奔赴一个并无意义的梦中磨损荡尽。在关于“乡下人”的自定义中,让人似乎看到所有人的生命弧线,无论俗世看起来划动得如何漂亮,它的本质都是相近的,劳碌之后,回归虚空。

 

爱与死为邻,我因此常常想到死。”我被这句深深地钉住了。在生里,有什么比爱更大的呢?用了心力的爱,都会有慨然赴死的一股劲头吧,爱向往永恒而不能,人生前方唯一的永恒不是别的,只有死亡。爱到极处,会闪出疯魔,恨不能扫荡生命的绵长与琐屑,愿一夕忽老,愿同生共死,直接让爱坠入永恒。

 

《烛虚》读来是动人的,随时随地,那繁重的思想之旁,都依然浮动着颜色、天气、小花、绿苔、河水、石子、画眉,生鲜的气息,光影一般地活泛灵动着,让抽象与具象汇而合一。接近到的“自己”,深处,再深处,穿过“”与“”,又怀抱回了初蒙一刻的美,似一点蓝焰一寸灰,焰中藏灰,灰复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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