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歌的全息审美三分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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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歌的全息审美三分简论
诗与歌的全息审美三分简论的同时,本文兼论诗的配乐成歌是诗歌的发展的必然。
诗歌有不可分,亦有必然分。诗歌必然分就是一种是诗,宜于书面化,可以诵读,但不宜配乐歌唱;一种是宜于言传口授,浅显易懂,节奏活跃,必宜于配乐。诗歌不可分,就是诗与歌的合体状态,就是有诗歌的深厚炼达,又不失明白如话。由此可见,事实上我们的诗与歌,是存在三种审美状态的。我们不必偏执一端,大可在一个全息审美的高度,认识诗与歌,创作诗与歌。
对于诗与歌的区别认识,分别对待,似乎已经太久。所谓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当下诗歌创作的发展,是出现诗与歌合体状态的时候了。草根诗人爆红网络,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人。一个是前两年在“中国达人秀”成为以诗歌晋级第一人的农民工诗人杨成军,一个是当下爆红的余秀华。当年杨成军的梦想之一就是自己的诗歌能谱上乐曲传唱,而今的余秀华走红诗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早已有人谱上曲唱起来了。更有一些诗歌奖项的举办人,将获奖的诗作请人谱曲歌唱。当时我们知道,杨成军的诗歌没有传唱开来,余秀华的诗歌谱曲后,我们明显感觉乐感不足。那些谱曲的获奖诗歌,应该也没有传唱的火起来的。这里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呢?其实很简单,就是他们这些诗歌虽然谱曲能唱了,但是因为诗歌的文本书面化程度太强,配乐为了尽力适合诗歌文本的整体节奏,失去了歌曲应有的一些和谐和强度。但这些作为不是毫无意义的,这预示着诗歌合体审美配乐传唱将与歌词一样获得认可。另一方面,使我们清楚的看到,诗歌合体审美的文本创作,需要向歌词学习借鉴。换句话就是说,我们需要一种既要有诗歌的醇厚隽永又要有尽力和谐明快的节奏感的诗歌。
回眸或者自省,我们发现,其实我们有过不少这样的作品,甚至有以此为主攻方向的诗人。比如汪国真。这位影响了几代人的大师,一直是诗歌的内蕴和音乐魅力的发掘者和创作家。他的诗歌给我的印象是,语言上看似浅显,人人都能感觉好懂,但又是每个理解层次的人都可以反复玩味的。比如他的经典作品《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意象与意象的表述都显得这样浅淡素洁明白如话,但语言上的乐感又是这样的回旋往复意境上也是这样的回荡绕肠。一种生命正能量的哲理真谛就这样揭示,又这样有味,这样使人明白懂得,又这样叫人感怀,好似有着不尽的意味送入心怀化入骨髓。
也可以是不似这般易懂的,但语言和随之而来的意境的延展衍生都必然有着较为鲜明的乐感,集中紧凑乃至活跃。可以说就是与歌词的文本语言的乐感靠近。比如拙作《城市在我手上》:
“喧嚣深处汗水不住
你我的挥洒成了雨的畅想
无边的阳光你喜欢何处
热风里是我力量的鼓荡
我知道花伞下的无助
还知道空调里的花香
谁知道小草在阳光下
谁知到我在绳索上摇晃
别笑我疯狂
向着蓝天白云高唱
不要说我草莽
手下摆出大厦高楼一幢幢
穿越莽莽苍苍
走过喧嚣荒凉
改变了多少城乡
变不了我挥汗的模样
远方的舞蹈,清爽的歌唱
高山流水啊,都在我的遥望
看我的臂膀,看我的力量
江湖在脚下,城市在我手上”
这类诗歌在没有诗歌三种分类的投稿栏,可以投入歌词,也可以投入诗。或许有人认为这类诗歌的文本长短句反差太大,或者没有典型意义上歌词文本那种单元律的相对整齐,但也会明显觉得,较之一般意义上的诗体文本,用语更为口语化,语言节奏更为突出。或者有质疑,这有些诗不像诗,词不像词,不伦不类了吧?
其实反观歌词,即便是歌曲传唱的很火爆的歌词,也并不都是那样语言浅显句式整齐的。当然句式整齐语言节奏一致,更宜于谱曲。但是比较起来,长短句反差大,但文本语言节奏和谐的歌词谱上曲子,好似更受欢迎,因为歌曲的张弛有度才更有魅力。说白了,就是一种像歌词一样宜于配乐歌唱,又区别于歌词的诗体文本,一种就文本整体形态特征兼有歌词语言乐感与诗体内蕴的狭义诗歌即诗与歌词的合体。
此说可以溯古,宋词原为谱曲的文本,元曲也是尽皆长短句也,何况现代语言的活跃,自是对整齐划一有天然的反感了。
诗与歌大致有各自的特征和装作规律,而这特征不是不相融合的,两者规律也不是不可以相互借鉴的,这样来说,诗歌合体自是必然,诗歌文本形体为主的全息审美三分必是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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