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有话(七)
个人日记
物价局处理举报不公可见96年以来中介违规收费之根源
在我的这一宗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费跟中介公司有了分歧,我们不能接受中介公司单方面的霸道意见,于是就打物价局咨询和举报中心的电话,一个女工作人员告诉我们,10万至100万交易额的房子,每宗按交易额的1%收取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共同出。要是举报就要拿收费凭证来,我们帮忙调解,万一调解不成你可以走司法途径。中介费交了之后,我们打电话给物价局咨询和举报中心举报,接电话的是一个男工作人员,他说我们是应该交双方2%的中介费,还说先前的那位说的是错的,说他是问了有关领导的。我接着打电话问了办公室的一位领导,她也是这样跟我们讲,说是应该交2%。后来我们通过其他渠道得知按政策规定我们只应该交1%的中介费后,就写了上面这封举报信分别给了物价局和房管局。房管局的同志说他们尽量跟中介调解,但是物价方面的问题主要由物价局处理。这次物价局终于承认了1%由双方共同出是对的,但以我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在新文件出台(2013年11月12日)以后签订的为由,认为中介又没有违规了。试问,新文件出台之前的8年时间,成千上万的客户多出了一倍的中介费,这个责任应该由谁负?中介现在仍然还在按每宗2%这个标准收取客户的费用,这个应该由谁管?就算你按新文件处理我们的这一宗房屋买卖中介费纠纷,也应该全面执行新规,新文件要求中介要跟客户签订书面《存量房居间合同》书,协商中介费,中介公司没有跟客户签订,你们为什么不追究他们?新文件规定老标准跟新规定相符合的可以按老标准执行,你们为什么不执行?新文件说了老标准废止了吗?下面中介都还将老标准(96年出台)张贴在墙上并且按这个标准收费,既然废止了你们为什么不管?就是在0.5%——2.5%之间协商,2.5%显然是指10万元以下的买卖。如果是指10万元以上的,那么100万的房子,中介费就是25000元,按你们原先讲的各出一个2.5%,那就是50000元,要是再来一个其他的黑洞,那客户要被宰多少就只有天知道了。明明违规了,你们不但不秉公处理,还想方设法为中介开脱,反复申诉,至今连个电话答复都没有,倒是中介方告诉我们说物价局说他们没有违规。看来,不仅以前的责任没有人负,以后老百姓还得准备继续被坑被骗啊!社会的公平公正何在?
文章评论
胡承林(树之繁)
看了先生的文章,我为先生抱不平[em]e111[/em] ,当今的物价部门形同虚设,超市的物价是小商小贩价格的好几倍,谁管了?[em]e185[/em] [em]e181[/em]
夏宗亲
他们本来就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