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雨谈好诗六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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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刊》常务副主编、著名女诗人李小雨,关于好诗的标准。她讲了6条---
1、有思想深度,能打动人,于普通的事物中开掘出不普通的意义。诗人应该是时代风涛的表达者。诗要有历史的高度、人性的深度。诗需避免平、浅、轻。
2、从平凡生活中发观诗。这种诗是真实的,也是虚幻的。它必须从生活体验中来,那怕是粗砺的、原始的,然后按情感取向重新组合,重新命名。它要从无意义找到意义,从有意义处看出无意义。
3、想象力、距离感、空间感。写诗要有新颖、奇特的感觉,由感觉而催发想象,与外物拉开审美距离,创造一个独立自足的诗意空间。诗应从似走向不似,又由不似回归本质意义上似。
4、形象性和细节。诗用意象说话,细节是意象真实的重要条件,因为细节即生活,即个人化,即独特性。没有深切的体验,就没有细节。细节有时是诗的生命的脉动和呼吸。
5、构思的智慧、巧妙、集中、凝聚。小中见大,出人意料,别出心裁,单纯而又丰饶。没有构思就没有诗,没有好的构思就没有好诗。
6、诗的语言,是抒情的、美的、有内在韵律和节奏的。而这一切在于气,在于流动。不同的词语形成不同的诗意风格,可以是朦胧的,可以是透明的,也可以是尖锐的、有磨擦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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