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 (草稿 2 )孝悌、守法与幸福生活

个人日记

        老师们,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有幸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这个话题,荣幸之至!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希望自己的生活幸福。这是人们的共同追求,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这个追求非但无可厚非,并且应该大力提倡,鼓励人们去追求、去拥有幸福生活。虽然人们对幸福生活各有各的理解,但无论对幸福生活怎样去诠释,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不能身陷囹圄(yu)。因为幸福是需要自由的,而人们要获得幸福的前提就是要守法。

我虽然不敢信口雌黄,妄加评论现在人们的法律观念如何,但不容置否的是,现在有很多人无视法律的权威,往往将自己的权利和金钱凌驾于法律之上,随意践踏任何美好的东西,可是,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大家看看,大到老虎周薄徐令,小到无数苍蝇,无非是用铁窗高墙来作为他们违纪违法的代价。无论你用什么文化背景去解释,当一个人进了监狱,幸福对其而言,那就真的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那么,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言,畏圣人言”。什么是君子?所谓君子,就是能够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这样的人永远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有所敬畏,因为他们懂得敬畏。这就是“君子有三畏”。那么,什么是“天命”?“天命”就是自然之道,就是规矩。“畏天命”就是敬畏自然之道和社会规矩;什么是“大人言”?“大人言”就是法律,“畏大人言”就是敬畏法律;什么是“圣人言”?“圣人言”就是前辈的教诲,“畏圣人言”就是听从前辈的教诲。所以说,只有心存敬畏的人,他才能够自觉的去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只有这样,他才能成其为君子。也只有君子,他才配拥有幸福生活!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这样的君子呢?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有子的这句话为我们能够成为这样的君子指明了修身之道。

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孝悌”,他就不会有“犯上之心”;他没有“犯上之心”,就不会有“作乱之行”。一个没有“犯上作乱”成员的家庭,才是一个真正的幸福家庭。

大家想一想,一个懂得“孝悌”的人,他不但是君子,更是仁者,并且懂得“孝悌”不但是“仁之本”,更是“人之本”。所以说,一个懂得“孝悌”的人,他绝对不会去做“犯上作乱”之事的。这才是保障幸福生活的唯一之道。

所谓的“犯上作乱”就是对法律无所畏惧,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可是,大家知道,法律是公约,在这个公约下生活的人,都必须无条件地去遵守这个公约,不然,这个公约就会制裁你---也就是说,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一个人一旦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么,他就是失去了幸福---道理就这么简单。

我们试想一下:一个懂得“孝悌”的人,他每做一件事情,他首先要考虑到父母妻儿。每当他想到这些,他的行为无论如何是会有所收敛的。因为它一旦做错了事情,他就会给自己的父母妻儿带来无尽的灾难这种灾难就是失去亲人,失去家庭---也就是失去了幸福。

道理非常简单,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又是怎样的?

我们以国贼徐才厚为例。如果徐才厚懂得“君子有三畏”,他会蔑视法律而使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如果徐才厚懂得“孝悌”,他会置自己的祖宗和家庭而不顾去“犯上作乱”吗?只因为他不懂得这些,所以才大肆卖官鬻爵,祸乱朝纲,身背“国贼”之千古骂名。他虽然身死病榻,但他上留给列祖列宗的羞辱,中间留给家庭的灭顶之灾,下留给子孙后代的耻辱真是罄南山之竹亦难书矣!纵使你金银成山,富可敌国,又有何用?

我身边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当初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四口之家。儿子儿媳都是老师,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孙子。真可谓是儿孙绕膝,其乐融融。但是,可悲可叹的是,她的儿子恰好违背了“君子有三畏”之圣训而去“犯上作乱”了。从而让非法的民间理财蒙蔽了他那颗既缺乏法律意识、又缺乏“孝悌”的心。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原来其乐融融的四口之家面临支离破碎,他自己也远逃他乡避债。现在我们反过来看:如果他当初能够有“畏天命”之智,他就应该知道这世间的规矩,就应该去遵守这个规矩,就不应该去取那些不义之财。这样,他就不会失去他的幸福家庭。可是--都是太多的“可是”。可是,就因为他的“无畏”而冒犯了这个规矩,从而失去了他的幸福。如果又是“如果”,如果他当初能够“畏大人言”,知道非法理财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纵然他不去举报,起码也不至于冒着违法的危险而去参与。朋友们,纵观千古,违法的事情充其量也就是个一时之侥幸,最终谁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因为天网虽恢恢,但其疏而不漏。迟早有一天,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如此而已!

如果他当初能够“畏圣人言”,能够听从长辈的劝说,不置法律于不顾而以一意去孤行,怎么会有今天的有家不能归,有母不能孝,有妻不能见,有儿不能亲之境地?

大家想一想,如果当初要做这种非法的事情的时候,他能够去想一想年迈体弱的母亲,我想,他也不会去参与这种违法的勾当的;如果当初他能够考虑一下他的娇妻弱子,我想他也不会去帮朋友签字担保的。

可是,不幸的是,这些都是“假设”。这一切都是怎么造成的?究其实质,还是他不懂得“君子有三畏”,还是不懂得有子的教诲。所以说,幸福的前提是知法守法。知法的前提是修身,守法的起步是孝悌。

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悟透?

我们的习总高屋建瓴,倡导传统文化之回归,其终极目的就是通过传统之“文”去“化”,使 人性回归到道德的轨道上来。而这些必须要从我们每一个人的自我修身开始。而我们的修身,也必须从传统文化开始。

不要说什么“传统文化是奴性化教育”等等之谬论。静下心来,好好地读一读我们的历史。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而被完整地传承下来的文化,就是我们中华传统文化。两千多年来,她一脉相承,这就足以说明她的伟大之处。说什么“传统文化是奴性教育文化”。说这种话的人,要么是别有用心,要么就真的是不懂什么是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并不是什么“奴性教育”,而是人性教育文化。传统文化是告诉人们怎样去做人,怎样去遵守做人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矩。大家想一想,什么是“因为无知,所以无畏”?这就是说,因为你对传统文化的无知,所以导致了你对法律的无畏。一个没有敬畏之心的人,他什么不敢去做?他什么不敢去冒犯?他什么不敢去践踏?这就是当下人们缺少道德的根源。

“孝”是儒家文化的人伦核心,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美德。“孝”也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羔羊尚能跪乳,乌鸦尚知反哺”。虽然我们中国人写文章善于类比,但是,谁又能说这种类比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价值取向?“孝”即人性!没有“人性”何其为人?一个没有“孝心”的人,又怎么会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没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还奢谈什么幸福?

 

朋友们,我们的国家已经步入依法治国的新时代。“道之以刑”是新的历史时期的要求,因为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但传统文化对人又“道之以德”,这更是我们新时代的要求。只因为这样,我们中华民族才能会“有耻且格”!朋友们,让我们在依法治国的框架内用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去修身吧!这样,我们才会真正拥有幸福生活!诚祝在座的诸位都幸福安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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