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的目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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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道的目的与方法

20141014

王永炳

拜读了山东大学学者甄鹏的《孝道可以休矣》(《联合早报·言论》,2014104日),深觉有商榷的必要。笔者认为,甄鹏把孝道的目的和方法混淆了,即把方法当成目的,结果论定孝道可以休矣。

孝的观念始自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社会,但用文字表述孝的目的,却是在西周时代。当时,孝有两个目的:一是以孝表示对祖宗的敬服,其目的是求祖宗“降余多福”(《宗周鼎》);二是以孝对在世父母尽奉养之责,即“用孝养厥父母”(《尚书》)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伦理思想最重视孝悌,认为孝敬父母,敬爱兄长,就是仁的根本。君子致力于孝悌,就能树立仁的根本,治国做人的原则就会产生。其实,悌亦可视为孝,兄弟姐妹相互敬爱,是父母最感欢欣和安慰的,其发挥的作用也等同于孝敬父母。

最可贵的是孔子对“孝”有了新的诠释,他明确地表明“孝”不仅限于对父母的奉养,而应着重于对父母和长辈的尊敬。孟子从“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推广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即如甄鹏所引的《孝经》之言:“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也说明了孝道有不同层次目的:开始于事奉父母,然后扩充至为国服务,而以立身处事为终极目标。

“中于事君”一语千百年来争议不断,有者如甄鹏所言“推崇孝道,是为了培养忠臣”,是“在朝廷给皇帝当奴才”。这种解释实际上是自己的思维,无法突破时代的局限所致。在古代,国与君是一体的,忠于君等于忠于国。明君得忠臣,很可能达成“贞观之治”的太平盛世。

如今,国家由民选政府管治,各个政府部门都需要许多忠于事的公务员(古之谓忠臣)辅助。忠于事的公务员从何而得?根据儒家伦理思想,忠臣出孝子之门。人能孝敬父母,他很难成为害群之马,不然,就会羞辱了父母。所以,国家选拔人才,第一条件应是“孝”。孝廉之才为国家社会尽心服务,怎能称之为“奴才”。说“孝文化”是“奴才文化”,无异于污蔑了中华文化

其实,根据孔子表述,行孝的方法很简单,主要是发自内心的敬、关怀和自爱。奉养父母不在于物质的丰厚多寡,而在于敬;父母之年,不可不知,关怀父母年华老去所需要的帮助,即使没住在一起,也应常回去看看。如果孩子在父母生前不行孝以敬,死后才来风光送葬,又有何用?照顾好身体,不可好勇斗狠,伤了自身也殃及父母,这是不孝。

甄鹏提到的一些过时的或不实际的行孝方法,以此来抹杀孝道,本末倒置,显得非常片面和牵强。方法多种多样,例如所谓“二十四孝”,目的本是突出孝道的重要,结果弄巧反拙,有些未必合理,甚至有损孝道,但不能就因方法有误而判孝道死刑。

甄鹏以孔子的“无违”说成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完全有意曲解孔子说这话的原意。孔子的“无违”二字,出自《论语·为政》:“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不难看出,孔子说的“无违”并非不要违背“父母的意愿”,而是不要违背“礼”。违背了应遵守的“礼”,也等于是不孝。

相反的,孔子劝人维持孝道要灵活。父母有过错,儿女应该“事父母几谏”,即婉言相劝,力求其改正;曾子有次犯错,父亲拿大棍子打他,他一动不动让父亲打,结果把他打晕了。事传到孔子耳中,孔子非常生气,骂曾子不孝。因为父亲拿大棍子打他,他应该逃,万一被打死了,就陷父亲于不义。过去交通不便,孔子劝子女:“父母在,不远游”,但有事要出远门,必须“游必有方”,等等。所以,尽管行孝途径不同,但实现“孝道”的目的则一。

当今社会,“养儿防老”的观念已经淡化,反而出现了“养儿啃老”、“养儿弃老”、“孤老腐尸”、“子女争产”、“父子母女对簿公堂”、“无钱无亲”等有悖人伦怪事,令人忧心忡忡,这与孝道日益式微密切相关;有识之士,无不想方设法加强“孝道”的传递,力纠时弊。

简言之,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不仅是一个理想的家庭格局,而且把这种格局扩大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境地,对社会风气肯定会产生良好的影响,这将是一种呼之欲出的文明优雅社会。

作者是新加坡南洋孔教会核心会员

孝道不可以休

20141014

孝道不可以休

何大成

读了甄鹏的《孝道可以休矣》,让人不得不发声。

孝道是什么,包含什么,不是谁说了算的。说孝道是“父为子纲”,那是狭隘的理解。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说“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可是睁大眼睛看,有几个父亲要儿子去死的事例,有几个儿子是因为父亲的无礼要求而死掉的?倒是儿女忤逆不孝的劣迹,比比皆是吧。

父亲要求儿子做什么不做什么,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是非常必要的。此所谓父亲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需要父亲的教导。一直到了学校,孩子的成长还是需要师长的教导。可是“父为子纲”的提法,却从来就不是民间的信条。随着孩子长大一些,孩子的道德认识,世界观的确立,同样离不了父亲的帮助。如果没有了父亲的“权威性”教导,你让孩子如何成长?

我从来不认为父亲具有绝对权威,就如同不认为老师在课堂具有绝对权威是一样的。但是具有权威性,是孩子获取正确认知观念的必要条件;只有具有权威性,才不必陷入时时怀疑,事事质疑的泥淖。如果把父亲的权威性放大而求证“孝道”的存在意义,明显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养儿防老,天经地义。不说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的回报,就说政府的公积金的存取,也不是一样的效果吗?年轻的时候存一些,年老了取出来用,这是多好的做法。人在年轻力壮的时候,一边赡养着年迈的老人,一边抚育着年幼的子女,这同样是一个存取的过程。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反过来赡养父母,有什么不对?我们养育了儿女,儿女长大了再赡养我们,有什么不能理解?以为社会发展了,个人的经济能力足够了,就可以不要儿女的“孝敬”了?这样荒唐的想法,只能说明眼光短浅,认识肤浅罢了。有多少人生活在发达的社会里?有多少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不要儿女的孝敬?就算是这些都做到了,大家都不缺钱了,难道活着就是为了钱吗?在年老的时候就只需要钱吗?

儿女带给家里的最重要的不是钱,到了一定岁数的人都知道。“无违”,怎么了?有多少儿女不管不顾老人,老人孤苦伶仃,守着电视,等着电话?又有几个老人对儿女提出了无礼的要求,要他们“无违”?拿这些似是而非的观点,说这些哗众取宠的话,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就忘记了自己是怎么长大的;以为自己有经济能力了,就不需要儿女孝顺了,这是多么幼稚的想法。

“孝道是单方面的,意味着不平等”,只要是有父母有子女的人,年幼时享受父母的养育,长大了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到老了接受子女的赡养。每一个人都是这样一个循环,不公平在哪里?怎么不公平了?

作为一个亚洲人,孝道在我们的文化中流传,甚至印记在我们文化基因里。西方人同样也有相似的东西,那就是家庭观念。虽然具体内容形式有所不同,但是精髓是一样的。

孝道不可以休,但是它会改变。不同的时代,孝道的内容会有所变化。但是孝道的核心思想不会改变,让父母高兴快乐地生活,是天下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孝道可以休矣”之我见

20141010

赵强民

甄鹏教授的文章《孝道可以休矣》,提倡大爱,废除孝道,该文的所谓大爱就是“平等”的爱。试问,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是不是也应该以“平等”的爱回报父母,这也就是孝道!其实父母的恩情,子女永远都无法回报得完,这又有何“平等”可言,但孝道依然可行,并且某些部分已经在新加坡立法执行。

爱只有一种,就是自然发出内心的爱才是真爱,把“平等”强加入爱,叫什么爱都不是真爱,况且如何定义或界定“平等”,都还在争论不休。

道德、法律、科学、宗教、甚至于情感及爱等等,最好不要混为一谈。

关于甄鹏教授文中所提到的“奴才文化”,无可否认,东方人及西方人最大的差异之一就是东方人多一点奴性及权威性,不要小看这多一点差异而已,举凡各领域如教育、政治、经济、道德、法律等等,都受其影响深远巨大,西方的不能照搬来东方,而必须另立名堂,叫什么“特色”主义、经济社会等等。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比较可行的就是认识其本性,然后想办法好好疏导治理。

西方并不比东方好多少,西方世界常常此起彼落大小动乱不断,关键何在?也是“奴才文化”造成吗?刚好相反,是文中强调的所谓“独立性”,说白了就是强调自己的自由,唯我独尊,为所欲为。

甑鹏:孝道可以休矣

甄鹏

20141004

三纲中“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破除得差不多了,留下最顽固的“父为子纲”。“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人们普遍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投入,所以需要子女回报。这几乎成了讨论亲子关系的起点,也构成了孝道渊源的基础。

随着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人们已逐渐不需要子女来养老。既然生养孩子要付出大量的投资,人为什么还要生孩子?显然,投入和回报的社会规律无法解释,只能从人的生物属性上寻找原因。人生养孩子首先是繁衍后代、将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孔融老早就提出“父母于子无恩论”。生养孩子完全是为了自己,多苦多累都是应该的。那么孝道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养儿防老”,在古代社会,主要依靠家庭来养老。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反过来赡养父母。即便在现代社会,这也是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自古至今,恐怕没有人对亲子之间的互养义务提出异议。可惜,这不是孝道的全部内容。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尊亲也不是大问题,难就难在孔子说,孝即“无违”。春秋时卫国有个公子叫急子,父亲要杀他,他束手就戮,说:“为人子者,以从命为孝。弃父之命,即为逆子。”(《东周列国志》第12回)

“父慈子孝”的话都是幌子,“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子女只能无条件地服从父母。孟子说了,“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有人以现代科学术语解读孝道,说什么孝伦理是社会契约;子女老了也会变成父母,所以亲子两代人是平等的当事人。法律上的当事人都是确定而具体的人,没听说当事人可以变来变去。这种转变理论非常危险。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出于补偿心理会变本加厉地对待后来者,造成了一代代的家庭悲剧。

人们常说,父母之爱是最无私的。这话要辩证地看。对子女而言,父母之爱确实无私;对社会整体而言,父母之爱最自私,因为父母只爱特定而狭隘的对象——其子女。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出于一种动物本能,目的是让自己的基因有更多的存续机会。当一个父亲发现其子女非其亲生时,会非常恼怒并会危及整个家庭。“自私的基因”理论很好地解释了此现象。当然,有的父母对非亲生子女也很好,其原因很可能是把“非亲生子女”当作“亲生子女”的“替代”。

人们常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我有了孩子后,很累很辛苦。但我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对孩子有什么恩典,反而感谢女儿带给我无穷的欢乐。要求回报的爱不是真正的爱。孩子无法选择是否出生和何时出生,也无法选择父母。刚出生的孩子是一片空白,父母完全主导了未来的亲子关系。感情是双向和自愿的。如果父母对孩子好,孩子怎会对父母不好?如果父母对孩子不好,孩子怎会真心对父母好?孩子刚记事的几年是建立亲子关系最重要的阶段,一旦错过了,后期难以弥补。奉劝所有的父母,无论多忙也一定要亲自带孩子。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孝”真的有这么重要吗?社会认定的恶人可能很爱父母,例如春秋时的宋国大将南宫长万。他杀了国君,推着车载着自己80多岁的老母一块逃亡。社会认定的好人可能不爱父母,例如美国伟大的开国总统华盛顿就不喜欢他的母亲。亲子关系只是一个人社会关系中的一部分。儒家显然夸大了亲子关系的重要性,“以孝治天下”没有任何依据。

孔子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儒家和统治者推崇孝道,是为了培养忠臣。所谓“立身”也是做给父母看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做主,何谈人的独立性?一个人,在家给父母当奴才,在单位给上级当奴才,在朝廷给皇帝当奴才。这是一脉相承的。孝文化就是奴才文化。“二十四孝”中的“埋儿奉母”违背基本人伦,“尝粪忧心”令人作呕,“卧冰求鲤”则荒诞不经……

许多人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还美其名曰是“为了孩子”。政法大学的杨帆教授就说:“我爹是爱我才打我。”(《以共产党的基本作风和原则为指导解决我院实际问题》,杨帆新浪博客2009118日)当然杨教授是在打比方,说的不是他亲爹。问题是,你是受虐狂,不记恨你爹打你,你的兄弟姐妹接受吗?再说了,你爹不光打你,还打别人家的孩子,他们接受吗?

“普通中国人通常只关心他们的家庭和亲属,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上而不是建立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基础之上。中国人只在乎他们直系亲属的福址,对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所遭受的苦难则视而不见。毫无疑问,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道德观势必导致自私、冷酷。这种自私和冷酷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关键因素。”这段文字来自网络,虽然是假的美国兰德公司报告,却入木三分。

对于中国式的家庭温情,龙应台说:“我更不忍心听人宣扬五代同堂的美德。在那个和谐的表面之下,有多少半夜的叹息、破碎的梦想、解体的个人意志,一切都为了一个抽象的理想、一个原本造福个人而往往牺牲个人的制度。”(《难局》)

孝道可以休矣!我曾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平等性(《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弊端》,《山东大学报》20091028日)。孝道是单方面的,意味着不平等。废除孝道,提倡大爱。爱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亲子之间的爱。为什么现在经常说,要和孩子做朋友?因为朋友之间的关系最平等。废除孝道,绝非不让子女尽义务,而是让亲子关系回归自然。

“妇道”已经不提了,孝道还有必要存在吗?

作者是中国山东大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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