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浪漫

个人日记

 一,记得当时年纪幼

从来没有写过恋爱的事,不是没有爱过,因为缺少浪漫。

上小学的时候,就喜欢一个同村又同班的丫头。黑幽幽的辫子、红扑扑的脸。算几加几和背白日依山尽的时候,老是扑闪着两只大眼睛。我被她的灵动迷了好一阵子。后来,一次大扫除,看到我扫过的教室像一幅写意画,身为小组长的丫头挥舞着笤帚,扑闪着大眼睛,向我发起进攻。情节发展太快,惜香怜玉的情绪尚未酝酿,丫头的凌厉泼辣就让我感觉自身难保。当务之急反倒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唯有抱头鼠窜。从此,退避三舍,敬而远之。不仅仅对她,闻一知十、举一反三,对所有异性。女人不是好惹的!

初一第一个学期,是在本乡中学就读。右手边坐着一个美人。如果顾及年龄,至少可以说是个美人胚子。肤如凝脂,眉目如画,而且是瓜子脸。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小学的教训其实没忘,但狗改不了吃屎,也是名言。那个年代,饮食之欲是无法从容的满足的。男女的和谐倒是给十三亿人口这个伟业埋下了伏笔。当然,初中生还不至于这么龌龊。欣赏就足够了,惹是惹不起的。于是,我和姑娘的男同桌无话不谈。姑娘对我总是侧身和他同桌聊天有些厌烦。似乎看透我的眼睛在玩假途伐虢的伎俩。在我看来,她的偶尔的厌烦,表达出来也是美:深坐蹙蛾眉,不知心恨谁。大多数时候,小姑娘正襟危坐,俨然一座白玉观音。任凭我妙语连珠,任凭我口若悬河,始终粉面含威。一个寒冷的冬日,一切美好都结束了。那天,姑娘感冒了。咳喘连连。眼泪鼻涕,毫无顾忌的都来了。这是对我最恐怖的打击。我最讨厌的,就是鼻涕。红楼梦里,林黛玉和晴雯有好多相似之处。一个做芙蓉花,一个做芙蓉花神。我认为,林黛玉流几滴眼泪情有可原,晴雯那么放肆的擤鼻涕,我永远没法喜欢。老天怎么可以让美女也感冒呢?真真的暴殄天物!一个学期后,家里给我转学了,记忆里只留下个淌着鼻涕的观音侧面像。

接下来的初中生活,爱上了中国象棋。玩物丧志,脑子里总是一个个山重水复的象棋残局。只记住了几个学习优秀的女同学的名字,和形象连线的话,可能会张冠李戴。初中岁月,飞快的跑远了。

高中总算有了初恋。然而,不仅仅不浪漫,而且可以说相当晦气。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是绝情书。一天,书桌下发现了一封信。悄悄的拿到操场一角,颤巍巍的打开。第一行字竟然是:我们是不可能的,你忘了我吧。下面的内容原话无法回忆了。大意是说,我含情脉脉的眼,她明白;我辗转反侧的焦虑,她理解。但她的家庭不会同意她恋爱。最后问我愿不愿意长久的等待。。。可是,可是,你是谁呢?信没有落款。可能是知名不具的意思。天哪,她是谁?等待?等什么?在树下坐着,不是乘凉就是等兔子,我算那种?上了高中,我好像还没有和哪个女同学说过话嘛。哦,是说眼睛,我有含情脉脉的眼睛吗?看我辗转反侧的,都是一个宿舍的爷们!我的初恋,不仅仅不知道和谁在恋,甚至不知道对方的性别!怏怏的回到教室,开始在60个人中海选初恋情人。大家都若无其事。但在疑邻偷斧的的心理下,每个人的淡定都是假的!我忽然发现,我们班有几个女生还是挺漂亮。而且越来越觉得那个校花嫌疑最大。神神秘秘的猜了几天,没有任何端倪。第二封信来了。说看到我神不守舍的样子,她非常痛苦。她决定跟着感觉走!第一节晚自习后,操场见。于是我决定等,看谁出去。第一节晚自习后,出去了好几个女生。我只好接着等,看谁不回来!水落石出,我后排的那个女同学没有按时回教室。和她唯一的一次说话,是帮了个小忙。一次,她们宿舍的门不小心反锁了,外面打不开。就求救男生翻窗进去开门。她们找了小巧玲珑的我。给她们开了门,她说了声谢谢。仅此而已。那节晚自习,我坐着一动也不敢动。直到她默默的回来。递给她一个纸条,两个字:误会!

 

 

二,偷得浮生几日闲

高中生谈恋爱,未必有书写海枯石烂的传奇的兴趣和勇气。多数是因为过剩。如同生产力超越了生产关系,就可能爆发革命一样。身心膨胀的少男少女天天渴望改变点什么,而且个个相信能够改变一切。家国天下,按部就班的同学,当然先恋爱。也有的,把家国天下的顺序是倒读的。我算一个,总以为刮掉点头发再粘上胡子就可以冒充列宁。我的同桌也算一个。不过人家的靶子是贝多芬。那家伙是个天才。写一手颜筋柳骨的好字,画一笔惟妙惟肖的速写,更厉害的,他的樱桃小嘴能让笛子发出天籁。高二快结束的时候,一个西安音乐学院的教授把他破格收入门墙。十年后再见时,他已经是音乐学院的讲师了。当然,这是后话。

随口而流了这么一段话,似乎和浪漫牛头不对马嘴,其实对我而言,却不是画外音。和同桌相处的那段日子,浪漫而惬意。至少,狐假虎威的高雅了那么几天。不知道怎么和他投缘。也许他对自己琴棋书画三缺一感到遗憾而拿我凑数。下棋是我的爱好,看了半部《橘中秘》,杀那些只会马后炮的同学像切豆腐。和他同桌,没有伯牙子期那么感人。我不懂音乐,除了吹口哨就只会吹牛。跳动的五线谱,在我眼里,是一串永远成不了青蛙的蝌蚪。对此,同桌常常用名人的话指桑骂槐的抗议:不懂音乐者,等于野兽。为了蒙混过关,我只好许诺:以后好好学钢琴。没想到他大为赞许。他的逻辑似乎是:不想玩乐器之王的同桌,是听不懂笛子的。两人关系非常好。好的形影不离。好的让我发愁。课间,跟他学打乒乓球。(他是学校冠军);课堂上,喋喋不休的闲扯,从窃窃私语到大声喧哗,直到老师忍无可忍的射来粉笔头。(他离开时,每个老师的弹指神通都到了百发百中的境界。)晚自习后,坐在操场草地上,听他笛子独奏,鹧鸪飞、二泉映月、梁祝等等。或者在他的房间(他的父母都是我校老师),边看他家的藏书边听红楼梦词曲和崔健的歌。假日,或者结伴徒步于高原的沟壑之间;或者拉他看我屠杀周围的象棋高手;或者,跑遍渭河边的芦苇丛,给他采集笛膜。整天忙忙碌碌,恋爱?哼,要愁哪得功夫?

看过红楼梦的同学,当时拿贾宝玉和秦钟开我们玩笑。引水自照,如果比对红楼人物,板儿倒和我参差相仿。同桌很不幸。他名字中偏偏有个秦字,而且生的风情万种,尤其长着一张为笛子眼天造地设的樱桃小嘴。难怪同学附会,他的风流俊雅实在不亚于秦钟。正是这我见犹怜的样子让人发愁。不是怕我有病,而是怕他不正常。他的身边,能歌善舞的校花们抛过来的媚眼如蝴蝶翩翩飞舞,连我不小心都会触到蝴蝶的翅膀,他却视而不见。对于女生的搭讪,更是大翻白眼,言辞的冷淡刻薄让人觉得不可理喻。大家当他怪物,我也不得不三思。我们只有一次谈论过女人。那是因为一句“英雄难过美人关”引发的感慨。为项羽悲情,为吕布纠结,鄙视吴三桂,叹服柳下惠。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在美女如云的今天,要成就一番大业,只能学司马迁和蔡伦,勇敢的拿自己开刀。虽然,这番研究因为怕痛成了纸上谈兵,毕竟没有得出男人成就事业需要爱男人的结论,我觉得我们好像还是正常的。还是那个阅人无数的班主任老爷子一针见血:这两个活宝,一个偏执、一个偏才,一个坐井观天的狂,一个才气纵横的傲。

去西安前,同桌特意找我话别。互相看看,觉得好像无话可说。挥手告别时,他忽然笑了:“唉,你要是个女的,兴许我会想你!”我哈哈大笑:“这下我放心了,一直担心你有病!”“你才有病!那些庸脂俗粉,留给你了。”同桌呲牙咧嘴的笑着,转身走了。

 

三,爱,YES or NO,这是一个问题。

 

人生大戏的正式开演,一般是走出校门之时,迈入社会之始。然而,就像看社戏,锣鼓敲响之前,常常可见大幕被好奇、淘气的孩子悄悄拉开一道缝。在多彩的世界、纷杂的社会、朦胧的爱情大幕前,每个少男少女都是好奇的。淘气的也不少。人生的大幕往往被提前拉动。虽然,戏台上小顽童拉开的大幕要被剧务重新封闭,而后又隆重的缓缓拉开,真正的主角在鼓乐喧哗中粉墨登场。不过呢,拭目以待、洗耳恭听的观众,也常常会记得那顽童的可爱模样,何况,那孩童,曾几何时,就是自己。初恋正如孩童的嬉戏,是生活的序幕之一。中学时代,尤其高三,是初恋的温床。此“温床”不能望文生义的看,因为绝大多数的初恋,纯洁而唯美,和“床”是无关的。

 臭味相投的同桌走了,走进了他梦寐以求的音乐殿堂。一下子成了孤家寡人的我,一天里平白多出好多时间和自由。就像最近极度缩水的洪湖,呈现一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的草原景象,令渔民和农民同时手足无措。可见,沧海桑田,自然是多么的难测;合久必分,自由是多么的寂寞。阳光和雨水,那个更美好,农民的看法往往以禾苗的需要为前提。生命、爱情和自由的贵贱,也往往遵循物以稀为贵的行情此消彼长。生命的田野赤地千里,自由可以任意驰骋,但心田最最渴望的,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及时雨。

弯拐的这么多,闲话扯了这么长,只是想在老老实实讲初恋的实践活动前,给自己找个自圆其说的理论依据。如果大家对今天荆楚旱区人民翘首云天的渴望感同身受,那一定能够理解初恋的男女怦然心动时的彷徨。

 真正的初恋,缘起一封家书。高三,喜欢上了足球。穿着奶奶做的布鞋,跟在一群城里学生的屁股后面,在操场追逐几个破皮球。时值马拉多纳时代,踢足球很时尚。但时尚的往往是贵族的。最风光的,是一群城里的帅哥,穿着印着马拉多纳头像的蓝白相间的阿根廷十号球衣和花花绿绿的足球鞋。大家脚上的技术都稀松平常,头上发型和手上的庆祝动作倒是不断花样翻新。存在即合理,我发现,他们之所以这样本末倒置,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踢球仅仅为了球场边的校花们的尖叫和回眸。(一叶知秋,我当时就觉得中国男足没希望。不过始料未及的是,现在毁掉中国足球的,是沾满铜臭的丑闻而不是我高中预测的绯闻。)农民儿子的吃苦耐劳精神使我在球场上的耕耘大获丰收。布鞋盘带着足球在足球鞋的丛林里穿行如闲庭信步。帅哥同学虽然有商品粮的优越感,却也有大城市的包容心。他们建议,如果我有一双像样的球鞋,可以进入校队。记得当时最便宜的球鞋12元,而当年的学费不过18元。我得想个办法,让老爸为这笔不菲的支出慷慨埋单。恰好这天,班主任布置了一个作业:写封家书。班主任的良苦用心是,家庭学校双管齐下抓高考。我则想为那12元施展全身解数,打动老爸的心!那封信,自始至终,笔端饱含感情。父子之情在字里行间泛滥。提到足球鞋前,先设身处地的罗列了家里的困苦境界,回顾了父母哺育子女的含辛茹苦,并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定为家里的美好未来殚精竭虑。最后声明:鞋子可有可无,我不过想劳逸结合,以求得学习上事半功倍而已。家书写好后,不许封口,班主任查阅后由班长一起寄出。情理之中的是,一个星期后,老爸给了我12元。意料之外的是,寄信第二天,我收到了一封回信。信的作者,是班长。女的。

 班长是校花中的校花。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班长当然首先是我们的班花。天生丽质明眸善睐、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在学校的文艺比拼中,除了我那同桌,就数她能给我们班露脸。不仅如此,她还经常代表学校到校外演出。学校各种规格的文艺表演都有一个保留剧目,就是班长演唱的歌舞《回娘家》。打扮成一个俊俏的农村小媳妇模样,“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背着个胖娃娃”,歌声悦耳动听,身段婀娜多姿。这节目让小姑娘闻名遐迩。有些把肉麻当有趣的男生,因为她面目姣好的圆脸,送给她“小邓丽君”的雅号。在收到那封信以前,我不过在她表演《回娘家》时,懒洋洋的拍过几下巴掌,为她盖过别的班演员的风头表示赞赏。在班里,几乎没有任何交往。一位退役运动员说过一句愤世嫉俗的话,让我产生了对演艺界的偏见:明星之所以成名,搞艺术的不要脸,搞体育的不要命。还有就是本人个性乖张:雪中送炭分所当为,锦上添花不屑一顾。对于众星捧月中的班长,我当然躲得远远地。

 班长的信挺长,可见那丫头上个晚上没睡好。首先说明看到我的家书是无意的:封口时,信纸滑了出来。接着说,她深深地被感动了。世上居然有这么慈爱的父亲,这么懂事的儿子,这么深的父子情。她也有一个爱她的家庭,但家境优裕,一直无忧无虑的生活,一直没有领略过亲人们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情感世界。班长请我原谅:她把我的家书誊写在了日记本里。最后,祝愿我心想事成。这封信,看得我哭笑不得。一封打着小九九的家书,居然一箭双雕,惊动了校花的芳心。好在比较清醒,没有把她的信误认为是情书。同情,纯粹的同情。当时我的座右铭是:最可耻的事情,莫过于被人同情!被小姑娘同情,让我愧赧;人家一派天真、善良,又不忍反唇相讥。所以,不了了之。为了不让姑娘的真诚建筑在我的虚伪之上,球鞋的权谋功亏一篑,最终没有好意思买,拿着那12元给老爸买了两盒治他胃病的特效药。

从此,感觉身边多了一双注意的眼睛。我在楼下打乒乓球时,会出现在二楼教室窗口;踢足球时,会出现在球场边;在教室高谈阔论时,会有微笑的一瞥。本来坐的不近,一次调整座次,发现她的座位挪到我的正前方。我扪心自问,会不会自作多情呢?感觉被人注意是不是说明自己太注意人家了?事实很快证明,不是我过敏,真的被盯上了。一个早上,课桌斗出现了一袋饼干。以前的同桌在时,这是司空见惯的事,零食一直是分而食之的。现任同桌则绝不可能,老师给我安排一个灭绝师太的传人做伴。是谁呢?第二天,出现一个面包的同时多了一张纸条。上面一行字:要养成吃早餐的好习惯。笔迹和那封信是一样的。课间休息,在台阶擦肩而过时,我匆忙告诉她,不要送食物了,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班长大方的笑着:“不客气。你太瘦、我怕胖。家里每天给我书包塞零食。跟你算合作,不是施舍。”我真的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也没有吃零食的习惯。班长拿来的美味,成了兄弟们的夜宵。兄弟们心照不宣,绝不把零食拿出宿舍,也不在教室里说起。相反,大家用实际行动配合班长。小丫头一般是在大家下楼做早操时,趁机把东西放过来的。几个以前下楼拖拖拉拉的哥们,变得非常热爱运动。集结号一响,争先恐后的冲向操场。丫头可能自己都奇怪,前几次急急匆匆,怎么现在一下子可以从容不迫了?东西源源不断的来,饼干、面包、沙琪玛,红枣、苹果、猕猴桃。我想,这丫头,如果可能,她会把火锅放进来。

 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早已逾越,我还是不愿和班长多说话。吃人嘴软的条件反射,就是四目相对的时候,不好意思的笑笑。和别人闲扯的时候,如果她过来搭茬,我会马上走开;打乒乓球时,她出现在窗口,我就会放下球拍;看到她到了操场边,就把球一脚踢远。活泼的班长不明白,我为什么和她躲猫猫?我也不明白。也许我是见到天鹅时忽然良心发现的癞蛤蟆,也许我是只会雾里看花的好龙叶公。也许,因为鲁迅。因为他的两句私话、一篇小说。“我先前偶一想到爱,总立刻自己惭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爱某一个人”这句是他说给许广平的。“其实呢,异性,我是爱的,但我一向不敢,因为我自己明白各种缺点,深恐辱没了对手。”这句是说给朋友的。那篇小说,就是著名的《伤逝》。鲁迅弃医从文,就是想用文字做药剂,挽救国民精神。是药三分毒。《伤逝》让我服用过量,严重过敏,在浪漫和现实之间的表现,有点癫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什么神秘的面纱都是皇帝的新装。故作淡定恰恰加重欲盖弥彰的味道,让人在想象中无限放大秘密的不可告人。在同学们看来,我们无疑在恋爱。兄弟们因为有好口福,乐观其成。姐妹们不尽然。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班长一直是几个城里女生的靶子。我和兄弟们的课间沙龙里,增加了几个女听众。她们未必是也对我这个乡巴佬有兴趣,只是显示得到男生的认可轻而易举,以衬托班长受到的冷遇。小姑娘变得有点沉默了。零食还在送。只是四目相对时,我察觉了一丝幽怨。我明白了,自己太过分了。亡羊补牢之前,我想先证实:姑娘的慷慨,是善良,还是多情?我没有误会。可我错了。现在回想,“难得糊涂”四个字,沉甸甸的,一字千金。

我错了。不该递给她那张纸条:最近,看到你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你知道为什么吗?班长很快回复:不知道。不过,我也感到了同样的幸福。唉!如果她的回复是:知道。看到我就有零食吃。那该多省心!我错了。更不该送另一个纸条:I L Y是什么意思?丫头回复:我爱你!你难道不懂?唉,如果她说:是“我爱你”的英文缩写。不就万事大吉?两个回合后,班长回归了活泼开朗的样子。我开始了真正的辗转反侧。因为,实在无法走出《伤逝》的故事。还因为,我是农民的儿子。农民起床都早,农民儿子的梦,容易醒。

 

 

四,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望子成龙,每个父母都会的。我的老爸,更有另外的情结。年轻时,他有去医学院的学习机会,却因为家庭历史,政审不过关,成了农民。他说,他曾经对着原野发誓:一定要把自己的家族变成书香门第!通过高考鱼跃龙门,是老爸的夙愿,也是我的宿命。即使是丘比特射出了神箭,在高考的阴云里穿行,命中时,也成了强弩之末,连初恋的窗户纸都捅不破了。不过,丘比特运气好:鲁迅先生让我成了惊弓之鸟,还是掉落尘埃。抬起头,姑娘就在眼前,闭上眼,老爸发誓的样子立刻浮现。跋前疐后,进退维谷。麻烦大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我的现任同桌,灭绝师太传人,忽然提出,要和我单独谈谈!

“谈什么?”“出去再说”“不去!”“怕我吃了你?”“怕你的倚天剑。”“贫嘴!”师太好像并不反感自己的外号,“知道怕就好。阿静就是我的周芷若!”天,身边居然潜伏着丫头的闺蜜!“阿静关我屁事?”“看你就像宋青书!”“你的意思,我是流氓还是我要死在她的手里?”不等师太回答,我赶快拈起一块饼干“汉水舟中,周姑娘给的馒头,我一直舍不得吃。”“这么油嘴滑舌,难怪她上当.....,张无忌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对你的周姑娘敬若天神,怎么坏了?”“亲都亲了,还嘴硬?”师太大怒,摩拳擦掌。“那是金庸自己想亲的。事实上,手都没有碰过!”“我不信!她连成家都想过了。”“啊!?”“说是就算你考不上,就算你家穷,就算他父母反对,都认了!”“啊?!”“啊个屁!人都快病了。”“不是好好的吗?”“你呀,就是个瞎子!”……

“还、还是出去说吧。”我有些乱。

本来以为,班长的垂青,类似于张爱玲所谓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不过好像岔了。照师太的信息分析,再演绎下去,可能不是山寨版的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脍炙人口的凤求凰,而是虎妞和骆驼祥子的实实在在的过家家。吸引姑娘眼球的,似乎并不是本人顾盼自雄的那些小聪明和大野心。我可能占了乡巴佬的出身的便宜。如果闰土和我同班,丫头就有可能移情别恋。即使她能够情深一往,我也是贪天之功。丫头好人有回报,可能歪打正着寻到金龟婿,我可不想揣着明白装糊涂,将错就错抱得美人归。那不仅贪婪,更像做贼。两叶不去,将用斧柯。我请求灭绝师太帮忙,做一次“灭绝”。

“阿静是真心的。不要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你难道连投桃报李都做不到?”“我的心,我知道。”“我也知道,狼心狗肺!”“反正,我不想周芷若给闰土做媳妇。不想让阿静给涓生做子君,给祥子做虎妞,给薛平贵做王宝钏。我一定要走出去的,而且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洞房花烛和金榜题名,双喜临门不更好?”“你错了,次序错了。金榜题名排在洞房花烛之前才是喜事。洞房花烛在金榜题名之前的,是陈世美秦香莲的故事,那叫祸不单行!”“董永和七仙女不幸福吗?”“未必。你那仙女,最拿手的,是一趟趟‘回娘家’。‘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我可伺候不起。”“男人哪,个个阴险狡猾!”“过奖!听说,‘最毒妇人心。’拜托师太了。”

 师太不答应帮忙。她耿耿于怀的,是不能“灭绝”我这个薄情郎。她认为,即使八字没一撇,写过那样的纸条又反悔,就十恶不赦,应该等同始乱终弃的行为鄙视。只好静静地坐下来,给班长写一封语重心长的信。大意现在还记得。首先,感谢班长对乡巴佬的同情和帮助。何德何能,受之有愧。贫穷可以同情,但不值得爱。党都说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应该知耻而后勇,努力改变现状,而不是要班长降尊纡贵。两个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鸳鸯蝴蝶的浪漫,一般都短命。何况,见异思迁是我的性格,不值得你这样的姑娘托付终身的。既然我们都有过了那么幸福的感觉,就在最美好的时候定格。不要等花开残了再无可奈何的扔进垃圾堆。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把你带入感情漩涡,是我的自私卑劣使我一直不能下决心让你早点解脱。希望我的悔过能够改变你的困苦。如果给你造成更大的伤害后而使你痛苦的离开我,我会终生受到良心的谴责。我绝不会忘记这段交往,永远感激你的垂爱。可惜,此生无缘。你只是被我一叶障目,忽视了周围那么多爱慕的眼睛。你这么善良美丽的姑娘,有权享有更纯洁美好的爱情和幸福美满的未来。不要再送东西给我了,我绝不会再接受你的赠予。我发誓,为了证明我的决心,我会把东西扔了的。

信给她的时候,丫头是笑着接过去的。这笑几乎粉碎了我所有的勇气,只想把信夺过来一把撕个粉碎。手伸出的时候,被师太同桌的肘撞了一下腰。我打了个机灵,踉跄着、夺门而出。平静了一会,溜回教室,在门口一看,班长双手抱头,趴在桌上。我赶紧走开。那天,旷课了。

 第二天开始,桌子下不再出现零食。班长的神态很平静,只是看到我时眼光有些空洞、飘浮。还好,一切都结束了,我舒了口长气。只是有些奇怪,灭绝师太的眼神,越来越凝重。终于,她又要和我“单独谈谈”。

 “你知道吗?阿静最近在约会。”“哦,好事呀。”“好你个头!不是和一个人。”“哦,她是明星,交往当然多。”“胡说!她以前从来不的。现在连外校的、社会上的,都有。”“社会上的?”“嗯,她还学会了抽烟!”“这不好,满口黄牙怎么‘回娘家’?”“少故作轻松!还不是你害的,你得想办法!”“我有什么办法?难不成再回去作张无忌?”“我不管张无忌还是宋青书,你看着办。反正,阿静出了事,我让全世界都骂你。”我只好再次坐下来,写信。大致内容如下:你怎么了?放纵还是惩罚?如果是放纵,不要看完我的信,你有你的自由。如果是惩罚。惩罚我?惩罚你的父母,还是惩罚你?你自暴自弃,不是对我的惩罚,而是说明我的选择是对的。对我真正的惩罚,是你过的好好的,让我悔恨错过了你。我的退缩,不是你的失败。只是我没有足够的自信来与你相伴。我会一直关心你,但不想以乡巴佬男朋友的身份关心你。那样,对你对我,压力都是无法承受的。也许,几年以后,我会自信起来。但看你现在的情形,当我回来的时候,你会变成什么样子?你应该承认,我们之间,还没有生死不渝的感情。不管同情还是喜欢,变成爱情,是需要时间的。没办法,在需要时间的时候,我们没有时间。然而,对于时间的等待,不正是对我们彼此的考验?在我不能对你说爱的时候,希望你能把我当哥哥。这样,在你得到白马王子的时候,我想,他接受个大舅子比接受前男友更容易。而当你受到欺负时,我也师出有名。就算你用零食雇来的保镖吧。信交给了灭绝师太。第二天课间,班长回眸一笑,“什么哥哥,臭美。弟弟还差不多。”

 

五 冲冠一怒为那般

高三的日子,如白驹过隙的匆忙,也如度日如年的煎熬。文艺娱乐基本取消,班长妹妹也很久没有表演“回娘家”了。她开始努力的学习文化课。尺有所短,前面我一直不愿说,考试对她来讲,实在勉为其难。否则,我也不会那么害怕做骆驼祥子,至少会做做比翼齐飞的梦。也试过力所能及的帮帮她,可是,对我的帮助,丫头买椟还珠。又好像听牛弹琴。只记住了俏皮话,知识点忘的更快。叹口气,由她去。她又提出送吃的,这次是行贿。当然一口回绝,三十六计,至少一半可以把誓言变成废话。国民党宁可错杀一千,还是被共产党赶到了小岛上。

一天,书桌上出现了一支崭新的钢笔,英雄牌。附着的纸条写着:这是最后送你的东西,我得的奖品。给你做个纪念,请勿拒绝。随手划了几笔,比平时的字增色不少。简直爱不释手了,有事没事的,都拿出来乱写乱画。誓言丢到了九霄云外。过了几天,一直看在眼里的师太终于忍无可忍。冷冷的抛过来一句话:“不要脸!还发誓不收人家东西呢,看来好东西还是要的。”当头棒喝,面红耳赤,无地自容。赶紧写个纸条,卷起英雄笔送了回去。“钢笔收到了。谢谢。替你试用了几天,笔很好。现在完璧归赵。它一定会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如果算纪念品,应该礼尚往来。这只笔,我收了,而且用了,算我的了。现在当做纪念品,回赠给你。”妙手回春,气得等着看热闹的师太给我座位上悄悄撒了一把图钉。化解危机之后,相处更加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高中的最后一个深秋,学校按惯例举行越野赛。内容是绕学校周围的城区跑一圈,全程十几公里。全民参与,每班派六个选手。我们班名单出来,赫然有我的大名。这个名单,有讲究的。前三个是运动健将,承担集体的重托,后三个,则是体罚。是班主任用来驯服害群之马的。班长悄悄向我解释,我是老师钦点的,不容替代。她知道,我不爱长跑。做事,有人认为,结果比过程重要。我不太同意。我觉得,过程一样重要。某种意义上讲,过程就是结果。所以,我喜欢足球,因为时时刻刻前面一个目标在动,让你明白在干什么。长跑就相对乏味。“跑吧,又不要你拿奖。慢慢来,只要跑完全程就完成任务。”“跑完?怎么会跑不下来?没见我追着足球能跑几个小时?只要把前面的人的脑袋当球追就行了。”我满不在乎。

比赛开始,在操场发枪,越野回来绕场一周冲线。发令枪一响,立即率先冲出人群,向校外狂奔。先下手为强,我才不管长跑要什么合理分配体力。很欣赏马俊仁的一句话:管他三七二十一,先赢200米再说!再说了,即使我再怎么科学,也无望跻身三甲。校门口聚集着各班的女子拉拉队。看到我一马当先,班长冲出人群,塞给我一样东西。无暇多心,接过来继续跑。远远跑出学校,张开手,原来是一颗心形的巧克力。遭了!这丫头乘人之危浑水摸鱼!这众目睽睽之下的授受,灭绝师太一定看的一清二楚。想到那寒光闪闪的图钉,不禁气馁。脚步越来越沉,终于跑不动了。

沉舟侧畔千帆过。刹那功夫,大队人马从身边奔腾而过。我更没有了追赶的兴致,慢慢的开始沿着长跑路线游走。走着走着,觉得路上人越来越少,以为自己可能是押尾了。没想到,前面不远,有个兄弟,同样不紧不慢的走着。紧赶脚步追上,我问道:“怎么不跑了?”“晦气!鞋子破了。”那人抬起一只脚,很新的鞋子,裂了一个大缝。他边走边嘟囔“刚买的旅游鞋,一只废了!”其实,那鞋子,不过是几块钱的人造革粗制滥造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过当时,在穷学生中,很流行。“你呢,为什么不跑?”他问。“嗨,跑的再快,还不是这么长的路。”“呵呵,你幽默。”破鞋抬头看看我“我认识你,我们下过棋。”“我不认识你。看来你是个臭棋篓子!”心情不好,一直出言不逊。“哪里!你不过会偷吃子!”“呵呵,盗亦有道,那叫本事。”人总是那么龌龊,和不如自己的人相处,快乐总是多一些。我和破鞋亦步亦趋的慢慢走回学校。

再长的路都有终点,我们来到了校门口。其他的学生可能都到操场参加颁奖式去了,班长和师太却还在原地呆着。师太一脸幸灾乐祸,班长一脸如释重负。不管看在那个脸的份上,最好的选择都是赶快跑。

“兄弟,你慢慢走吧,我要加速了。”说完抬脚就跑。

“咋了?同行一路了,善始善终嘛。”破鞋不解。

“我想玩玩冲刺。你别跟着起哄,多难看!”

“我陪你玩。”破鞋居然也加速跑了起来。师太和班长被逗乐了,抄小路走向操场。

“你这家伙,凑什么热闹?根本就和你无关!”“我不管!咱们比一比?”

真是莫名其妙!不过这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所以,今年大家都抢着屯盐的时候,本人极其淡定。

操场上,颁奖大会即将曲终人散。全校师生聚集在操场中央。教导主任正站在临时叠起的颁奖台上做总结发言。站得高看得远,他忽然看见操场入口两个活宝你追我赶的冲了进来。主任好像看到两匹识途的老马历尽艰辛终于归队了。擅长即兴发挥的主任不禁热血澎湃的慷慨陈词:“看呐!同学们!看呐!最后的两位运动员进场了!虽然已经不会有鲜花和锦旗,他们仍然坚持到了终点! 这就是马拉松的精神!这就是运动精神!这就是不屈不挠、永不言败的精神!这就是我们杜桥中学的精神!这是意志的力量!这是不可战胜的力量!”教导主任振臂高呼“让我们欢迎他们!为他们加油!为他们喝彩吧!”人群波浪般散开,沿着操场跑道一字排开。我的最后一圈,万众瞩目。破鞋忽然也来了劲,脚不点地,和我如影随形。我骂破鞋:“抢什么抢!当心另一只鞋,也要破!”破鞋气喘吁吁:“哥们,没办法,本来可以让你。现在我们班主任和同学都盯着呢。”“再跑也白搭,大不了倒数第二!”“反正不能做倒数第一!”不为最先,而耻最后,这破鞋的国学,半通不通。难兄难弟成了附骨之疽,大义灭亲也罢,重色轻友也罢,斯大林说过,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只有靠实力说话。好在我在足球赛上的最佳运动员不是浪得虚名,短跑还是动若脱兔的,何况对手是一个只会下棋而且穿着破鞋的近视眼!我埋头狂奔,四百米的一圈,胜利在望。师太和班长就在终点站着。好像怕我胜利后晕头转向,忘乎所以的冲向班长,教导主任让裁判员在终点重新拉起了彩线。我呼啸着冲了过去,彩带在我的肩头慢慢滑落。呵呵,这次长跑,只有冠军和鄙人撞过终点的彩带!昂首四顾,胸中竟然有了一种一览众山小的豪气。站定之后回头,“破鞋”接踵而至。不过,他的鞋子没有过终点:跑掉了,而且,果然,两只都破了。破鞋和我如此郑重其事的倾情表演,让全体的师生大饱眼福。操场上,一堆人前仰后合,遍地花开。

看到班长妹妹笑得花枝乱颤,我不禁得意: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成就,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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