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致命注射液”绕过监管
个人日记
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收到报告称,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在浙江出现23例发热、过敏等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该企业2013年11月生产的6批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均可能存在质量风险。食药监总局要求立即停售使用,并通知企业启动一级召回。(8月13日荆楚网) 原本指望其治病的注射液,竟成了危害生命健康的“毒药”。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的这起“注射液事件”,令人震惊。 出了这么大的事,停止销售和使用该公司的此种药品,都是应当且必须的措施。不仅如此,相信造成这起事故的有关人员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但这还不够,如此危害人体健康的注射液,何以能够堂而皇之地从生产企业生产出来、销售出去、最终进入医院被临床使用的?这才是我们最应该关注和追查的。因为这一事件让我们担心,一些地方医药流通的某些环节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药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更是监管出来的。药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造假泛滥成灾,一些违法行为打而不绝成了顽疾,除了商业道德滑落,生产责任没有得到落实之外,更重要的在于,监管不到位。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的致命注射液能够在市场流通,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对药品管理并未能起到应有的“过滤”作用,给某些假药的制售留下一条“黑色通道”。 监管者本来是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奈何却走向了反面而成为“帮凶”。这对公众来说,无疑是养虎为患——用公共财政供养的“守望者”和“把门人”,不以为利反以成害,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而其危害显然比造假贩假行为更加严重,因而应当给予最严苛的行政处分,甚至诉以刑责,方才能正纲纪、明规则、顺秩序、合民意。 信任是个易碎品,成之者难,毁之者易;也是个稀缺品,得之者难,失之者易。在古人看来,兵可去,食可无,但民无信不立。这一点,在药品安全领域体现得尤为明显。往往因为一些极端案件,导致整个行业公信力的坍塌,这已经成为信任链条崩断的经典模式。 因此,如何从这一标本性事件中痛定思痛,反思造成此种监管丑陋的思想根源,还社会一个健康明澈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实际上是比个案的“严肃处理”更为紧迫的当务之急 |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