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个人日记

 

 

刘德未,男,现年23岁,住庄河市光明山镇乔屯村后卢屯,曾在解放军68321部队服役两年。在20138月感到头痛难忍,在庄河和大连医院检查发现颅内有肿瘤,无法治疗,最后去了北京的三博脑科医院,经住院检查发现颅内为胶质母细胞瘤,做了手术花医疗费近24万元。出院时,医生嘱咐一年后复查,所以今年8月去复查,发现在原手术位置深处又有肿瘤,做了伽马刀手术,又花医疗费近4万元,医院告诉3个月以后来复查,所以今年11月又去北京复查,这次复查发现在后脑部位复发,于20141117做了手术,现正在北京海军总医院住院,到目前为止共交医疗费13.5万元,大夫说不够,预计得19万元,后续吃药及化疗还得10多万元。刘德未母亲2012年患髋关节髋臼浅引发病变先后治病花医疗费4万多元,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因为他们母子的患病,给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带来雪上加霜,所有的医疗费全部是亲朋好友东挪西借的,昂贵的医疗费对一个农村家庭简直是个天文数字,父母在医院照顾都舍不得吃饱,省下来的钱好为孩子治病,也只是杯水车薪。后续治疗的10多万元现无着落。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乔屯村民委员会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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