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讲演录》
心中心
说明
王骧陆居士讲
一、此讲演录都为三分,系主讲师王骧陆居士开示语录,初为启机分,以启发大心承当为因,次有正修分,以当机授法实修为缘,三为印证分,以修后开悟印心为果,谨择要记录付梓,以供同参。
二、本会原名学佛研究会,嗣改组为印心精舍,骧师在会传法,前后二年,讲座四百余次,教诲学人,倦焉勿替。皈依同人得明心要识自本性者,不可胜数。惜甲戌岁所讲,未存记录。此系专就乙亥岁(1935年)所讲者,故名乙亥讲演录。
三、本会传法,不拘定何法,非净非密非禅,当机而授,亦戒亦定亦慧,自然而持,要以总持法识自本性为体,般若法启发方便为用,净土法证入圆觉为归,说戒则重戒体而防戒病,说定则言正定而除邪见,说慧则证慧力而戒狂妄,其精义尽备于讲演录中。
四、此讲演录不可草草阅过,精义尽在隐微处,能前后反复细阅至四五次,同时修法参究,必有地开悟之一日,否则亦文字解耳。
五、正修分后心中心修法一段,于初学人关系尤巨,远道修法者,得假方便,打坐时切宜细参。
缘起
学佛研究会,是个合作的性质,善根属于行者自己,因缘有赖师友,合之则成就无上福德。故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成就如是功德庄严也。惟初学时,在师友之启机与自己之信仰。先启发其机,观其与何种法门相当,授之以法,斯名正法。再进则在自己之虔修,埋头苦干,只用一个恒字,师则处于防守之列,时时察其行动,考其意境,防其知见,预杜其弊,勿使狂纵,以臻明悟,是名开正法眼。再进则又在开悟后自己勤修勿惰。惟定慧未均,体用未合,师则处处纠正指示,为之调伏,于意境上之细分微细分,详加考察。凡在此时,行者稍得胜境,言论纵荡,意气放逸,乃必经之阶级。如舞剑时,其力渐充,但舞法未全,稍一不慎,即成两误。故必合作到底。上根人至少二年后乃可放松,然而法无定法也。以此法异于禅净,修法各异。又各人根器亦有不同耳。我人所修,在于求得根本,目的是在印心,得真实受用。本会不是研究教理文字,但亦不废教义。惟择其简要者明之,为进修之资助。其方法约之如下,也即印心宗旨:
一、通释浅近教义以启其机,以坚其信,以正其因。
二、以印心为宗,以般若为用,以总持为法,以净土为归。
三、第一明体,第二起用,印证心地,开发佛慧。使亲见般若相貌,即生成就。
四、空破无明,徐除习气,使其顿悟渐修,以佛法通于世谛,断除情见,得真实受用,至如实知自心为止。
五、修根本大戒于因地,励行《佛心经》①十大行愿②。
六、破一切疑惘,转惑业苦为定慧空。
分三期三分:此数端决可于即生先植根基,故分三期。
一为说理期,二为实修期,三为考证期。讲法又分为三:一为启机分、二为正修分、三为印证分。密法为不共之法。心中心法,又与他密不同。勿与未修未证人谈。起其疑谤,即我之罪过,非彼之咎。学问在自己知得,勿妄测他人意境,与之比胜较量。未得谓得,即属未知谓知,其谬正等。为重法故,因地不可不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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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修
不全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