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和谐 人人有责
社会万象
文/尘之舞
8月12日,某媒体报道,8月10日“湘潭产妇死在手术台,医生护士不知去向。医院称已尽全力。”在网络迅速发酵,“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也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余留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士在吃着槟榔,抽着烟。”这段文字引爆全体网民的愤怒点,一时间,网民口诛笔伐,舆论一边倒,将医院和医生再一次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然而,事实的真相远非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
8月13日,湘潭县卫生局发微博还原事件真相,称产妇中午12:05剖出一男婴。胎儿娩出后,产妇出现呕吐、呛咳,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可能。13:50院方启动院内、县、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14:20院方向家属下发了病危通知书,产妇丈夫刘某签字确认。同时市、县有关专家主持抢救,产妇因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1:30死亡。
24小时间内,剧情大反转,舆论再次一片哗然,网民更加困惑,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为什么每发生一次医疗事件,全民就不淡定?为什么一开始,都是舆论一边倒,从来都是医院和医生的错?患者和家属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理解和谅解?笔者认为,这是因为,每个人内心都有一座大山,那就是医疗。相比房子和教育两座大山,这座大山的重量是无比巨大的。买不起房子,我们可能租,上不起学,我们可以不读。而医疗是和健康、生命息息相关的,是任何的东西不可替代的。所以,每当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时,大众第一时间就会将心比心,很容易将自己放到患方位置去思考问题和下结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最终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那么,古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今有复兴中华,人人有责,再具体落实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上,就是医患和谐,人人有责。
媒体:坚守职业道德,不做错误引导
记者,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桥梁。“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是记者责任的写照与诠释。而如今的新媒体时代下,越来越多的记者违背了职业道德,没有了职业素养。不尊重新闻事实,不调查研究,听闻一点蛛丝马迹的小道消息,他们就像浑身打满了鸡血,兴奋不已。不管不顾事实真相,“义无反顾”地将不实报道进行到底,心里想的是点击率引来的成就感。
在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中,某媒体记者就用“赤身裸体”“满口鲜血”“医护全体失踪”等字眼,成功引爆了全民的愤怒点,也成功吸引了各大媒体的关注及转发。正当该媒体及记者沾沾自喜没过24小时,湘潭县卫生局发布的情况介绍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事实并非如该媒体记者报道的那样。与此同时,该媒体官方微博灰溜溜地删除了报道过该事件的原始微博。尽管该官媒删除了始作俑者的那条微博,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网友们却没有就此罢休,在其它微博内容下大批留言——
@OursLeya-河畔雅乐悠:围观无良记者,希望你们自己生病时不用去医院,亲人能穿着衣服生孩子!用赤身裸体一词实在太无耻了。恭喜你们成功地吸引了眼球更加地强化医患矛盾。
@吃生鱼片的Kindred:名为张建平、陈莎的记者应该受到惩罚,最起码是面向全社会、尤其是湘潭医院医护人员公开道歉。在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今天,他们违背新闻从业者基本素养,为搏眼球制造噱头,故意制造话题,行为令人发指。中国社会秩序混乱,各方都有很大原因,像你们这种无良无耻的媒体在其中兴风作浪是很大一个因素
@京刀八毗沙门信国:你们不打算回应一下两个没有道德底线的记者惹出来的事件?媒体掌握着公众的舆论权与监督权,权力应该赋予有资格有能力使用它们的人,你们这么做不觉得恶心吗?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对立。
@铭铭仔仔:一个官博,一味的逃避网友的质疑询问真的好吗 删掉之前发的微博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吗
@不败的大斐:搞点断章取义、博取眼球、低俗欺骗的文字手段,成功进行了割裂医患关系扩大人民内部矛盾的丑恶表演!
笔者认为,不仅该媒体和记者,那些转发了相关报道的各大媒体和门户网站,都应该集体道歉。可是,目前为止,我们很遗憾地看到,没有一家媒体能够站出来对此事件道歉。关于转发超过500条触犯法律的规定,这时候也选择性失效了。
患方:尊重医学常识,理性解决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及对医学常识的不了解,对医学的期望值过高,中国的老百姓每当遇到医疗事故和纠纷时,无法冷静处理问题,不得不说,这与我们的教育也是有直接关系的。每一次医疗事件浮出水面时,都是患方歇斯底里的呐喊,政府的息事宁人,院方的委屈求全,外加媒体一边倒的报道及外界呼声一片的指责。
中国的医患关系矛盾与日俱增,与医患关系异化为消费关系有很大的关系,这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患者把医院当作生意人,认为我出了钱,一定能拿到自己需要的东西。花钱看病,那病必须要看好,看不好,就是你医院的责任。一般都是这种思维方式,不会从医院的角度去想,每个人的个体差异不同,同样的人,同样的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会有不同的治疗结果。正因此如此,矛盾产生了,而且,矛盾愈演愈烈,从争吵上升到动手,从动手上升到动刀。
在该事件中,患方因为见不到产妇,苦等多个小时见不到产妇,发生冲击医院、打砸玻璃等过激行为,从普通人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理解不代表支持,更不提倡,因为这种行为是违犯法律的。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其中明确提出,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公共财物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中,一般都会有亲朋好友,所以,在事件发生后,当事人也许因情绪难以控制,对事情的认识会带有一定的片面性,这时候,要靠身边的亲友适当做一些正确的引导,而非火上浇油,将事件推向不利和解的一面。
院方:透明医疗,尊重患方知情权
在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中,按湘潭县卫生局官方微博所说,“中午12:05剖出一男婴,胎儿娩出后,产妇出现呕吐、呛咳,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可能。13:50院方启动院内、县、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14:20院方向家属下发了病危通知书,产妇丈夫刘某签字确认。同时市、县有关专家主持抢救,产妇因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1:30死亡。21:40该院业务院长向产妇堂兄张某告知产妇死亡。”按照目前网上出现的家属的声音,以上这些内容,医院没有任何不作为及处理不当的地方。矛盾升级点发生在死亡之后见不到尸体。
据8月15日死者父亲认证微博@张宇父亲所说”在签字这之后就一直再没有人向我们通报任何情况了,晚上八点多开始医院出现了一些不明身份的魁梧的人。随后8点多,守在手术室外的我接到村支书的电话,对方告诉我女儿已经生命垂危了。”他对家属全部守在手术室外,医院不直接通报女儿情况,却绕一大圈找村干部转告一事感到奇怪,表示不理解。
如果事实如网上所述,那么,医院在沟通这个环节确实出现了纰漏,怎么解释也解释不通。在治疗中及死亡后,都应该将产妇的情况明确告知患方,而非刻意隐瞒一些事实,更不应该在抢救过程中,绕开产妇家属找村干部说明情况。如果这点最后调查属实的话,就会成为这起医疗纠纷中最大的硬伤。无论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的,临终告别,这是每个人必须走的环节。哪怕产妇不能言语,也应该让家属与产妇见最后一面,做最后的告别。没让见最后一面及后来的两个多小时没见到尸体,才是事件升级的关键点。
该院的沟通机制有待提升,尽管院方说事后副院长与患方进行了沟通等等,但从事件的发展来看,是无效的。同时,从患方冲撞手术后的描述来看,医院的管理也较为混乱,医务人员在里面吃东西、抽烟,这些都违犯了医疗规章制度。
网民:学会独立思考,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新华视点在建立了#产妇丧命医护失踪# 的话题,并设置“相信医护人员,责任在家属”与“支持家属,医院方有过错”两个观点进行投票PK,目前为止,结果为214557:185972,支持院方的票数大于支持家属的人数。
这个结果,与2012年发生哈尔滨杀医案时,5000余人狂欢的现象来说,证明中国的网民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毕竟结论不是一边倒的,而理解医护人员的网友占多数,这让我们看到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希望,也算是对长期处在高压状态下的医务人员来说是一丝安慰。
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我们应该学会做一个心智成熟的网民。面对一些突发事件,一些比较尖锐的传闻,面对严重失实的报道,我们应该多思考,多求证,不要急于发表自己的言论,不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当他们免费的传播工具。真相只有一个,最终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医学常识,以使我们遇到突发事件时,可以从容应对。我们应该学会理解和信任医生,因为,诸多的案件告诉我们,疾病是人类共同的敌人,面对敌人,医患双方应该是利益一致、价值相同、互相依赖的共同体。医患之间,只有互相理解、信任、依赖,才能迎来医患和谐的美好春天。
文章评论
Emmafans
[em]e163[/em][em]e163[/em][em]e163[/em]
琥珀
医生坚守医德,而媒体记者最起码的新闻道德去哪里了呢?那些没有道德的记者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若远行
不懂[em]e101[/em]
若远行
情况到底怎样,我们都不清楚。
烟火
看看上海抢救羊水删塞是怎么才成功的,成功了的是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