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五波经济浪潮(摘)

个人日记

(一)、“个体经济”是一九七八年先期出现在广东及沿海地区的第一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有二三十倍。如二三十元批发来的衣物,运输到异地后少则卖到一二百元,多则卖到三四百元,早期的代表人物有马胜利等。当“个体经济”试运行了十三年,中国政府一九九一年出台《中国工商管理条例》对其规范后才正式承认“个体经济”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二)、“股票”是一九八六年先期出现在深圳的第二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到四五十倍。当时是一元钱的一股原始股,没人买,还要政府强行摊派,就是有人拿着被政府强行摊派来的原始股,也会把它低于成本价卖出去,因为有人觉得拿着这“一张纸”没有拿着人民币安全。而原始股一上市,最高炒到了四五十元钱一股,当初那些先知先觉大量收购原始股的人一夜之间纷纷成为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早期的代表人物有杨百万、林园等。当“股票”试运行了七年,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时,中国政府在一九九三年出台了《证券法》、《公司法》、《审计法》等,对“股票”市场进行了规范和立法,才正式承认“股票”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三)、“房地产”是一九八八年先期出现在海南和北海的第三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到一二百倍。当初那些在海南和北海“玩”房地产的人,大部份都是凭关系花几十万或几百万就可以“圈”一大块地,办理好有关手续后请设计师把图纸和模型做出来往售楼处一摆,就可以按图纸卖房子了,我们称之为卖“楼花”,是香港爱国人士霍英东先生发明的,待房子卖得差不多了,就用卖房子的钱再来修房子然后交付业主使用,开发商是用很少的钱通过“资本运作”,就可以赚走很多的钱,早期的代表人物有王石、潘石屹等。当“房地产”经济试运行了六年有了一定规模,且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时,中国政府在一九九四年出台了《中国房地产暂行管理条例》等,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和立法,才正式承认“房地产经济”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四)、“电子商务”是一九九0年先期出现在北京中关村的第四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到二三百倍。当初陈天桥是以五十万人民币踏入互联网领域,几年光景资产迅速扩张过亿元;阿里巴巴网站总裁马云当初和十几个同学在杭州以十几万元人民币起家,也在几年后资产过亿,现在陈天桥和马云都是资产上百亿的大富豪了,早期代表人物有陈天桥、马云、丁磊等。当“电子商务”业试运行了将近十年时间,中国政府于二000年相继出台了《中国电子商务暂行管理条例》等,对“电子商务”市场进行了规范和立法,并正式承认“电子商务”业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五)、“资本运作”就是一九九八年先期出现在广西的第五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有近一百倍,到现在还没有立法,还在做试运行,还属于初级阶段。早期的代表人物有现在蒙牛集团的总裁牛根生等,牛根生被伊利开除以后,被朋友要约到广西从事纯资本运作赚了一个多亿的资金,回到内蒙古办了一家蒙牛牛奶生产厂和伊利竞争,现在他是越做越大,为了感谢广西,感谢让他赚到第一桶金的地方,他投资将近一个亿在广西办了一家并不适合牛奶加工的蒙牛牛奶加工厂,现在广西生产的蒙牛牛奶只能在广西市场上销售。
  
   纵观中国这五波经济浪潮其代表人物和超级大富翁都是出现在行业的初期,都是出现在行业没有立法、规范之前,立法和规范以后的行业我们再也没有听说过有什么超级大富翁出现了!那是因为如果我们在一个新兴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没有立法和规范之前就去从事的话,此时也是利润最高,风险最小,操作最简单的时候,任何行业,先知先觉为机遇者,后知后觉为行业者,不知不觉成消费者。李嘉诚从商五十多年后在其《李嘉诚传》中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们对生活是否有渴望,如果有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在您面前,您愿意抓住吗?当一个新生事物出现,只有5%的人知道时赶快做,这就是机会,做早就是先机,别管是什么行业;当有50%的人知道时,你做个消费者就行了;当超过50%时,你看都不用去看!当今二十一世纪,已不是一场技术的革命,也不是一场产品的革命,而是一场观念的革命,谁先改变观念谁就 把握了先机,谁先帮助别人改变了观念谁就赢得了市场;谁最新带领大家认识了互联网那谁就是成功者. 世界成功学大师卡耐基说:成功不是做你喜欢做的事,而是做你应该做的事! 我们不会为每天吃饭而去卖大米,也不会因为每天穿衣服而去卖服装. 一个人的能力再大,水平在高,如果选择平台不对,也将法发挥潜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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