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湘潭大学主考专业)毕业论文考核考生须知
个人日记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湘潭大学主考专业)毕业论文考核考生须知
一、论文考核基本程序:
2、论文选题:1、可在所学专业范围内自拟;
2、登录网址
湘潭大学自考办和湘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都能收到论文,具体要求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站内搜索
3、论文要求:文字通顺、层次清楚、观点正确、逻辑结构严谨,有一定的见解和一定的理论水平及现实意义,严禁照抄照搬教科书和他人的研究成果,撰写论文过程中阅读的文献资料须加以说明,引用原文须加注释。凡抄袭和请人代写毕业论文者,一律按舞弊处理。字数要求6000~8000字,正文前要求有关键词及200字左右的摘要。
4、寄送论文时间:上年度12月份报名者在2月21日前(6月份报名者,在8月2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论文初稿用挂号信邮寄到湘潭大学(邮寄地址:湖南湘潭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编:411105)。
5、学校通知时间:湘潭大学在3月初(上年度12月份报名者)或9月初(6月份报名者)给每个考生用信件或电子邮件寄发毕业考核通知(回执单);
6、考生查询时间:考生如在3月20日或9月20日仍未收到通知,请拨打电话 58292700 ;58292054或通过电子邮件 zkb@xtu.edu.cn 咨询。
7、考生与指导老师联系方式:考生在接到由湘潭大学寄发的毕业考核通知后,请务必直接与指导老师联系有关论文的情况。(具体联系电话见毕业考核通知)。定稿后按标准格式打印,在正式答辩前5天用特快专递寄交指导老师(一式五份),以便老师能在答辩前审阅。
8、论文答辩时间:上年度12份报名者,其答辩时间安排在4月份,6月份报名者,其答辩时间安排在10月份(具体时间见《毕业考核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考籍证、身份证到湘潭大学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9、考生成绩查询时间:4月份答辩考生在6月上旬(10月份答辩考生12月上旬)到各地市考办查询论文答辩成绩。或登录http://www.hneeb.cn查询。
二、其它事项
1、收费:按当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在来湘潭大学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时交纳。
2、自学考试学位申请:请拨58292619咨询。
3、来校乘车路线:在湘潭市长途汽车站乘6路车直达湘潭大学终点站,在湘潭火车站乘13路车至湘潭大学终点站。
4、联系电话:
湘潭大学自考办:58292700;58292054
行政法专业:5829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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