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三种人“

个人日记

       我这里所说的“三种人”,不是1982年中央文件规定的“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明里暗里进行帮派活动的人;打砸抢分子。”而是特指“给领导送钱的开发商承包商经销商;主动与公检法司官员拉关系的律师;被管教的服刑人”。 因为这些人天生无良,道德低下, 只求目的,不讲义气,一旦出事,只求自保,检举同伙,出卖他人。
        现在正在蹲大狱的原常德市委书记
程海波,任职期间插手工程, 收受贿赂,因一工程寻租有更大的贿赂买家,婉拒了原来买家,原来买家设“美人计”敲诈了程海波几百万元才放手。本来这些开发商之类就是改革开放初期“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时期的产物,都是靠钻法律政策的空子捞取“第一桶金”的下三烂。他们对手中掌握权力的官员点头哈腰,其实眼里根本就把你当成妓女,下了床就各走各的路。一旦你没有满足他的欲望,立马翻脸不认人;一旦官员被立案查处,办案人员找到他们做“污点证人“,他们都会毫无保留的”检举揭发“,有的证人尽管吸毒后精神恍惚,坐立不稳,但证词毫不含糊。
       现在也在
蹲大狱的原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罗安容,就是给无良律师毁了前程、毁了家庭。现在绝大多数律师案源有限,80%的的案源由20%的律师掌控,只有多多打赢官司才能出名,才有案源上门。律师不与公检法司官员拉关系连生存都困难。所以衡阳的那位无良律师通过罗安容包揽的诉讼必赢无输。这位律师据说以前是卖大米的街头混混,怎么当上律师连来路都不明。罗安容老婆是市公安局的,儿子是市检察院的。律师给罗的老婆送钱,给罗的儿子送毒,一家都被律师套牢了。
      至于监狱、看守所的民警与被管教的服刑人员的关系,我当管教时,同事中的老干部就告诫我:”对犯人只能利用,不能信任“。这是他们多年工作的经验总结。三十多年前,干警数量少,往往需要”拐棍“,用犯人管理犯人,所以如果信任”拐棍“,那非摊上大事不可。干警现在也不能与犯人拉关系,拉了关系,你就不是”干净“了。我遇见过许多出狱后刑释人员,他们对我说:XXX收过我的金戒指。犯人出狱后,与你干警没有任何关系,你与他在监狱里只要有不干不净关系,称兄道弟,相互”照顾“,他出去后只会把你搞臭而后快。
       


文章评论

广隶

凡是坏人过得比好人得意的社会,一定不是个好社会。

冬青子

贪官们该认真读一读这篇反腐教材。

王爷

苍蝇叮蛋的故事,兆头对吧?

小华

小时候就看书上说:旧上海是野心家的天堂,现在的形式是一样的,

雪莲

国情不同,贫民受苦,,,,,

苤莒

是的,有不少犯人出去后检举揭发的事例。

湘人老斐

九十年代中期搞粮食财务挂账审计时,程海波还在常德当副市长,跟他同桌吃过一餐饭,饭后他很“大气”地对审计组说,这桌饭钱,归你们纳入本市粮食挂账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