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马屁

个人日记


   
  

                                

   拍 马 屁       
   当今社会为什么拍马屁现象总是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一次散步,看到一只京巴对主人淋漓尽致的媚表演,让我这个长期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受到了启示。
    
 一位美丽少妇带着她的爱犬散步。也许一天没有见到外面的世界了,刚迈出楼道,爱犬就撩开它那本来就不长的四条小短腿撒欢的跑,边跑边回头张望一下女主人。浑圆的身子,溜光的毛色,尾巴高高的翘起,跑起来一摇一晃的。看着自己的爱犬,美丽少妇心里美滋滋的,两个浅浅的酒窝里荡出了甜蜜的笑。
 
     正巧男主人下班回来,爱犬的眼神比女主人的更亮,大老远的一眼就认出了男主人,甩开女主人,快速的向男主人奔去,一下子扑上去,用两条前腿紧紧地抱住男主人的小腿,又亲又吻,摇头摆尾竭尽献媚之能事。接着又用两条粗短的后腿,支撑起沉重肥胖的身子站立起来,嘴巴不停的亲,尾巴不停的摇。男主人明白了:爱犬想让抱抱了。在工地忙碌了一天的男主人本来已经十分疲惫,当见到爱犬对他如此亲昵,一身的疲劳顿然消失,疲惫的脸颊绽开了笑靥,一把抱起了爱犬,并亲昵了一口。
 
     第二天到办公室,我向同事们讲起了昨天看到的场景,并问他们:“你们家的爱犬也会这么献殷勤吗?”
 
     一谈到自己的爱犬,这些平日总是一本正经的同事满脸放光,争相谈论自己的爱犬如何如何的乖巧,如何如何的听话。然后我问:“在家里的时候,你们觉得自己最喜欢爱谁?”80%的回答是“爱犬”。我再问:“你们为什么这么喜欢自己的爱犬呢?”他们的回答惊人地一致:“因为爱犬看到我的时候总是摇头摆尾,而且乖巧、听话,从不顶嘴。”
 
     我恍然大悟,原来爱犬会拍马屁,而人们又总是喜欢那些会拍马屁的人。
 
     拍马屁,顾名思义,指的是那些不顾客观实际,专门谄媚奉承、讨好别人的行为。市面上流行一部书,叫做《厚黑学》,美其名曰《厚黑学》,实际就是脸厚心黑之学。说《厚黑学》有点遮掩掩、羞羞答答,简单通俗点说,就是“马屁学”。别小看了这门学问,研究好了并且运用的得心应手,就会在宦海沉浮的惊涛骇浪中稳坐钓鱼台!
 
     拍马屁有个典故,这个典故来源于元朝文化。其来历有三种说法。一说是元代蒙古人有个习惯,两人牵马相遇,要在对方马屁股上拍一下,表示尊敬。二是蒙古族好骑手遇到烈性马便拍拍马屁股,使马感到舒服,随即乘势跃身上马,纵马而去。三是蒙古人爱马,如果马肥,两股必然隆起,所以见到骏马,总喜欢拍着马屁股称赞一番。当初“拍马屁”只是一种风俗,并无贬义。 
 
     然而趋炎附势者看到权贵策马而来,不管其马优劣如何,便争着拍马屁股恭维一番:“大人的好马,大人的好马!”于是“拍马屁”成了巴结讨好、阿谀奉承的同义词。
 
     蒙古入主中原后,建立了元帝国,他们的文化也就逐渐渗透到汉文化中,“拍马屁”一词也就流传下来。可见拍马匹并不是当今人的创造,是从古至今皆有的。
 
     官场上总有一批人,为保住乌纱帽,或者往上爬,不顾廉耻,丧失人性,扭曲人格,谄媚事主,以讨主子欢心。
  
   献媚可谓千姿百态,有烹杀亲生儿子以供主子美味的;有认比自己小十几岁的贵妃为干妈的;有喝主子尿水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皆是一个目的:迎合上意,讨好上司,便于自己往上爬。
     春秋时代的易牙,是齐桓公的御厨,烹调技术精湛,深得齐桓公喜欢。某天两人聊天时,齐桓公说:“寡人食遍人间的鸟兽虫鱼,唯独没有吃过人肉,不知人肉味道如何。”易牙听后,回家将其妾三岁儿子杀死并蒸好送与齐桓公,齐桓公问何肉如此鲜美,易牙毕恭毕敬地说:是自己的儿子。可齐桓公竟然以为易牙是真心忠君,对易牙越发宠爱。
 
     唐代的节度使安禄山,为了便于接近皇帝,竟然拜比他小十几岁的杨贵妃为干妈,有了这层干儿子身份,安禄山进出皇宫越发殷勤,经常在玄宗与贵妃面前献媚取宠。他身材魁梧,腹垂及膝。玄宗问他肚子这么大,里边有什么东西时,他说装着一颗忠于皇上的大红心。玄宗深表感动,多次为他晋级升官。
 
     为了献媚,唐代的右台御史郭霸曾经喝下主子尿。一次御史大夫魏元忠患病,郭霸前往探视,恳求魏元忠小便,以验疾病之轻重,尿后,郭霸一仰脖把主子的尿喝了个一干二净,魏元忠十分感动,自此郭霸平步青云自不必说。
 
     凡此种种,许多善于卑躬屈膝、阿谀奉承的人都认为,这活儿值得,只要放下脸面,将心一横,刀一落,儿子死了,主子喜了,自己贵了;脸皮一厚,贵妃乐了,皇帝近了,官儿升了,权力大了;脖子一仰,尿喝完了,忠心表了,富贵来了。 
 
     但是也有对阿谀奉承嗤之以鼻的。秦王朝期间,望夷宫竣工,秦王嬴政亲往视察,站在牛首池畔用汉白玉雕砌起来的瀛台上,望着上林苑的秀丽景色,仰首看天,轻声吟哦:朝暾出东方兮,照陋室明晃晃,春梦难足兮,只恨非兮月之光。
  
  “好诗,好诗!微臣第一次听见这样的好诗!大王真是才学横溢,美秀多文,天下无匹!”站在嬴政身边的尚书极尽献媚。
 
     “此诗并非寡人所作,而是荆轲的。你身为尚书,不学无术,却随口奉承,真是谀也!”尚书听后面孔一下子变得惨白,身子也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在中国的历史上,能够在情感的迷魂阵中真正辨识献媚之人和戳穿献媚之术的要算管仲。他辅佐齐桓公时,齐桓公很以为自豪地对他说,我身边有3个对我最忠心的人。一个为了伺候我,甘愿作太监,把自己阉割了。一个做了我的臣子后,整整15年没回家看过父母。另一个为给我滋补身体,把儿子杀了做羹给我吃。管仲听罢说,这些人不可亲近。他们的作为全部违反了人的正常感情,根本谈不上忠心。他们对你的“忠诚”,纯属是为了取悦献媚。听了管仲的话,齐桓公对3人不再留用,很快将他们赶出朝廷。几年后,管仲死,这3人果然把朝廷闹得天翻地覆,显露了他们的本性。 
 
    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在大刀阔斧地取舍历史的时候,对献媚之人的鞭笞也是不放过的。他曾写过:公元前527年,楚平王要为自己的儿子娶一门媳妇,选中的姑娘在秦国。于是派费无忌迎娶。费无忌看姑娘长得极其漂亮,眼睛一亮之间,便在“媚”道上动了脑筋。于是,他骑一匹快马,抢先直奔王宫,尽陈其美。楚平王好色,重托费无忌仔细操办。三下两下,这位太子的媳妇就成了楚平王的妃子。可没过多久,费无忌却陷入了恐怖之中。他想:太子早晚是要执掌大权的,将来自己的日子怎么过?为此他又递小话给楚平王,挑拨他们的父子关系。做了亏心事的楚平王觉得言之有理,立即下令杀死太子的老师,进而捕杀太子。从此之后,逃离楚国并握有兵权的太子便使得楚国连年被战火包围着,满腔愤怒的楚国人最终用极刑处死了费无忌。
 
     历史的经验证明,越是把马皮拍的震天价响的人,就越是阴谋诡计隐藏最深的人。   
 
    前苏共中央总书记赫鲁晓夫在斯大林在世的时候,曾经狂热的吹捧斯大林,说斯大林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一直受到斯大林的信任。可斯大林去世之后,赫鲁晓夫第一个站出来大反斯大林,甚至下令把斯大林的遗体从列宁墓中迁出。赫鲁晓夫为何如此仇恨斯大林?原来,他是为儿子报仇。
 
     赫鲁晓夫的儿子列昂尼德是一名上尉军官,枪法很好。在一次酒会上,一个水兵非要他把顶在自己头上的酒瓶用枪击碎,列昂尼德推辞不过,只好答应了。第一枪果然把酒瓶打掉了,这个水兵说打掉不算,必须击中瓶身才算数。列昂尼德只好重新开了一枪,结果第二枪却击中了水兵的眉心,顿时脑浆迸溅。
 
     为了营救儿子,赫鲁晓夫紧急从前线赶回莫斯科,求见斯大林,并为斯大林下跪,请不要枪毙自己的儿子。在赫鲁晓夫的恳求下,斯大林最终动了恻隐之心,让列昂尼德带罪上前线,当上飞行员。在一次战斗中,列昂尼德不幸被德军俘虏,并向敌人妥协,这让斯大林十分气愤,下令不惜一切代价把列昂尼德弄回来。苏联锄奸队想尽一切办法,终于将列昂尼德劫回莫斯科,军事法庭很快将其判处死刑。
 
     儿子死于斯大林之手让赫鲁晓夫心痛不已,待斯大林去世后,借反对个人崇拜大反斯大林。
 
     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鞭尸,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度警惕,在中国也要清理睡在他身边的赫鲁晓夫。
 
     毛泽东声言反对个人崇拜,但他却受到了最大最多的个人崇拜。林彪就是最善于献媚和搞崇拜者之一。林彪善于琢磨和研究人的心理,谙熟“得一人者得天下”,是谋取个人权位的捷径,于是就竭力的吹捧毛泽东,利用各种机会、场合,大肆颂扬毛泽东是“当代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思想是“当代最高最活的马克思主义”…….“文革”开始后,林彪更把毛泽东本人和毛泽东思想吹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毛主席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19世纪的天才是马克思,恩格斯,二十世纪的天才是列宁和毛泽东;“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超过我们一万句”;“毛主席这样的天才,全世界几百年,中国几千年才出一个,毛主席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天才。”……
 
     最终林彪彻底的却背叛了革命,背叛了党,驾机逃跑,并摔死在蒙古的温都尔汗。
 
     在中国历史上,拍马献媚之人可谓多矣。这种恶劣风气何以滋生蔓延甚至愈演愈烈?原因就在于人的内心深处都有需要恭维和满足的虚荣。越是良知麻木的人,虚荣心越强。
 
     现今的某些领导,在言行方面尽管也有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甚至错误,但却喜欢文过饰非,怕听逆耳之言,一听到正中要害的话,就立即火冒三丈,像阿Q听到别人说他头上的疮疤一样。有的甚至对批评自己的同志,打击报复,仗势凌人,以冰棍对付热情,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当做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什么批评与自我批评,全成为过耳东风。
 
     溜须拍马问题虽然发生在下级,但根子却在上级。“楚王好细腰,宫人皆饿恐。”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大拍马,大成功,小拍马,小成功,不拍马,难成功,这便是拍马献媚之风盛行的根本原因。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孔繁森同志说:“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郑培民更是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行为准则。从这两位“父母官”的简单话语中,我们强烈感受到,他们心中对普通民众的“情”,不是“口号”,不是虚情假意,而是真情实意。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当好“公仆”。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人民多么渴望能拥有一大批这样的“公仆”啊,我们渴望并期待着!

 

             大卫    20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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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无忧花开

现如今的官场还有人民的公仆吗?很少了吧,怕是少之又少了。哪个宦官不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哪个领导不喜欢阿谀奉承呢?恐怕很少了吧。不过此文很有教育意义,修改一下作为教材就更好了。

小叮当

[ft=,4,楷体_gb2312]以物喻人,以人驳古讽今,可谓高明!但愿你不是其中一员....?[em]e101[/em][/ft]

小叮当

[ft=,,宋体]孔圣人有云:“事君之礼,民以为谄也”“千穿万穿,马屁不穿”,[ft=,3,]其实,“拍马屁”也是一门的艺术![em]e112[/em][/ft][/ft]

Lily

环境造就人才啊!力争上游的同时保持原则不容易

飘扬々过海

没有当初"拍马屁"的精辟,哪有现如今的社会,现实与理论对比,还是现实来得更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