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quot人欲&quot

人生感悟

    芸芸众生,无论为了物,为了情,皆有欲念。人之有欲,正常;人之无欲,反常。有欲望但不过份,正常; 欲望异于常人,反常。但是,正常与反常的界限究竟如何划分,却是一个十分棘手复杂的问题。社会在不断地变化,这个界限也不断地在变化着。

    封建社会,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对"人欲"的定义是过份或非份的欲望,是属予错误或罪恶的。

    当时的"正统"思想家认为:人们喜欢游玩,喜欢音乐,喜欢财富,喜欢美女等等,虽然也是欲望,但那是人情所无法避免的。若遵循规则,使天下人都能享有这些,那就是正常的欲望;把这些据为己有,以满足一己之私欲。那就是人欲;如果要求美味、佳肴,超出了保持生命和健康的目的,那也是"人欲"。而正常的欲望和"人欲"的界限如何划分呢?归根到底,其根据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制度是否允许。比如说,皇帝可以有许多个妻子,一般官吏和富人也可以有数个妻子,这都不算是人欲。如果女子不安守本分,不顺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作主企图嫁给心爱者,这就是人欲。臣子娶数个妻子,享受锦衣美食,也不算人欲;但是如果想做皇帝,这就是人欲。

    宋朝的二程[程颢、程颐]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修养目标,

    二程认为,气聚合为人,天理就形成了人的本性。由于气质之性阻碍了天理的正常发挥,以致出现了恶,这就是人欲。与人欲相对,天理是纯粹的善。他们认为,人的行为,不是遵照天理,就是随顺了人欲,没有第三种情况。

    天理与人欲是绝对对立的,放纵人欲,就必然掩盖天理;要保存天理,就必须去掉人欲。
    从道德修养上说,天理即是至善,是人必须努力追求并用以自律的普遍道德原则,人欲则是个体为保持生命存在和延续而产生的物质生活欲求。二者之间处于矛盾的状态。

    二程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最根本的标志,就在于人保有了天理。这种作为人的根本标志的天理,也就是纲常人伦,人的先天善性,人的本然之心,就是天理的表现。本性、本心为善的人之所以会走向恶,就在于其先天之善被后天的物欲所污染,人的本心错聩不明,天理也就被蒙蔽而不得彰显,只有通过去除物欲,泯灭己私的工夫,才能复明人的先天善性。
    但是,什么是天理?什么是人欲?应该有个界限和标准。南宋的思想家朱熹说,这中间的区别是非常微妙而难以掌握的,他要求学者应该认真区别正常的欲望与人欲的界限,稍有差错,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而现今的社会,与封建社会相比,有太多的不同之处。社会制度不同,人们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不同,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不同......就生活来说,衣食住行都变了,人的欲望内容也随之变化了。长袍马褂变成西装革履,骑马变成坐车,凡是古时所没有的玩意儿,如炒股,彩票,飞机,地铁,奥运会,NBA......都充实了人类欲望的内涵。

    撇开社会性质不同这一点不说,如果现代人喜欢唱歌跳舞,喜欢赚钱发财,喜欢帅哥美女,喜欢炒股,喜欢看球赛,喜欢开车,以及其它种种喜欢,只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触犯国家法律,都是正常的欲望。但是如果受贿,贪污,娶一个以上的事实老婆或养一个以上的事实丈夫,醉酒驾车,赌球假赛等等,那就是人欲,就属于错误和罪恶的了。

    现代社会,万紫千红,光影迷离。历史长河中泥沙俱下,诱惑远大于古代社会。一个人的欲望有多大?谁能真正作到“知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凡人是很难做到“知足”的。谁又能说在形形色色的诱惑前心中无一念之动。
    每个人都有欲望,当想得到的东西已在自己手中时,便又会赊图更高更远的事物。一个人的欲望若念在正途上,既不致走上异途,还可能为人类的进步做出点贡献;若念在邪恶贪婪上,一旦第一个欲望[邪念]得到满足,这满足的快感刺激着自己的身心,就会促使产生第二个欲望[邪念]。如此不断的贪婪赊图,那必然是人欲泛滥成灾。

    现代社会由于法律制度较古代健全,对正常和反常的欲望比较容易界定。但仍有不足,这就需要制定,掌握政策者和执法者们认真的区别错和对,罪与非罪的界限。

    虽然我们常常说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但是不少无"天理"的罪恶被揭露出来。近日因赌球,中国足坛的重量级人物被公安机关传拘;前段时间重庆市打黑,至今己有三千多人涉案。至于种种大案始作者,或杀人,或抢劫,或强奸,或贪污,那个不是先把欲望放在邪恶之上开始,而后结的恶果。

    由此看来,"存天理,灭人欲"确实是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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