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与力量2

社会

人类获取利益的方式,一种是抢夺,一种是合作交换。抢夺是自然的方式,合作交换是人类进化发展出的方式。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合作交换方式可以为人类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逐渐成为了人类社会获取利益的主流方式。
 
而抢夺的方式依然部分存在,因为部分人没有在社会合作交换中获得利益,或者没有获得足够自己满意的利益,所以这种自然的,原始的获取利益的方式依然被他们采用。所以偷骗抢总是存在。
 
在用抢夺获取利益的方式中,力量是主要的决定因素;而在合作交换获取利益的方式中,劳动创造管理等成为重要的因素。这两种获取利益的方式存在着冲突,抢夺行为会破坏社会的合作交换行为。随着合作交换方式成为人类社会获取利益的主流方式,社会逐渐形成了共识,把用抢夺的方式获取利益的行为定为犯罪行为,并给与打击。也就是说支持合作交换的人群力量大过了支持抢夺的人群的力量,所以用打击报复的方式约束抢夺行为。
 
虽然社会的大部分人都支持用合作交换的方式获取利益,可是每个人对合作方式的看法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互相之间还是会有冲突,为了化解这种冲突,社会需要制定一个统一的行为标准,就是社会秩序。社会秩序以法律规定为主。
 
由于社会秩序的制定是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会有所不同,所以社会秩序对每个人来说并不是完全公平的,社会内部一定还会有矛盾,会有人反对社会秩序。为了尽量化解这种冲突,减少反对的力量,社会秩序的制定需要作出平衡考虑,既要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也要尽量给与个人自由的空间。对那些还不能接受这种社会秩序的,或者让他们主动适应社会秩序,或者用社会力量进行打击。
 
对一个统一的社会来说,大家都遵守同一个标准,社会秩序由国家力量维护实行。而现实的世界,国家林立,每个国家利益是不同的,他们有自己认同的不同的行为规范,在没有形成共同的标准的情况下,相互之间是合作还是掠夺是不确定的,所以战争连年不断。
 
对人类来说,抢夺可以即时获得眼前的利益,而合作交换可以获得长期的、丰富的利益。就算有人力量比较强大,可以抢夺很多东西,通常也难以长期进行抢夺,因为被抢的人要么失败死亡,让你无从抢起,要是不死的话,就会伺机反扑。而合作交换可以让双方都获利,不需要相互厮杀。所以合作交换进化成为社会秩序的主流,而抢夺是从属地位。这应该就是俗话说的邪不能胜正的意思,当然,邪不能胜正指的整体社会价值的发展方向,不是指的单个的事件。
 
当前的现实世界实际上同时存在着这两种获取利益的方式,既有合作交换,也有抢夺。不过抢夺的方式不那么明显,通常是跟合作交换的方式混杂在一起,一般是实力强的获得多一些的利益,实力弱的获得少一些的利益。这种掠夺一方面通过实力实现,一方面通过制定规则实现。比如美国经济因为其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技术实力从世界其他国家获取到了额外利益,而老板一般也会能从员工身上获取额外利益。这种获利方式是剥削,但是也是种现实,这是由于两种获利方式的共同存在造成的结果。
 
 

文章评论

无非

报复或报仇是社会合作交换方式为打击抢夺方式发展出来的文化行为。报仇对实施者来说并没有直接获利,它的作用是打击或消灭对手,不让他有下一次侵犯自己的机会;或者让他害怕,以后不敢再来侵犯自己。法律惩罚犯罪行为就是这样的性质;有些人因为被人侵犯得不到保护,不要命的进行反击也是报仇行为。

无非

慈善和政府福利是社会给予那些无法从社会秩序中获利,又必须遵守社会秩序的人的补偿。因为社会秩序剥夺了他们自然赋予他们的谋生方式。

无非

力量开始是获取利益的手段,随着分工合作带来了更大的利益,用力量抢夺利益的方式被社会抛弃,力量的作用变成了保护社会分工合作。也就是通过报复和报仇来打击用力量抢夺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