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有审判

个人日记

死后有审判

【为甚么会有审判】人因为犯罪,罪就产生死亡,而死亡就带进审判。所以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又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可见,罪、死和审判,乃是彼此相关联的。创造幷管理宇宙万有的神,为着维持宇宙万有的正常运作,必定有祂的行政体系和管理办法。有行政,就有审判。审判乃是神维系幷执行祂的行政的重要手段。

【神审判的可畏】圣经说,神是「大而可畏的神」(但九4),「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31)。圣经描述当神忿怒的大日到来时,没有人能站立得住(启六17)。今天,祂不在你身上施行审判,乃因祂有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为要领你悔改。但你若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的日子来到,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参罗二4~6)。
        我们千万不要小看神在末日的报应。圣经说:「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廿15)。这个火湖就是地狱,它原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豫备的永火」(太廿五41),圣经里称作「永火的刑罚」(犹7)。地狱里的火是不灭的(可九44),圣经形容人的灵魂在火焰中极其痛苦(参启十四10;路十六24),并且要受虫咬,而那里的虫是不死的(可九48),真是难以忍受。

【人能因作好而免受审判吗】一般人以为只要自己能作好,就能免受神的审判。但是神在圣经里却说:「不!」为甚么呢?
        ()人的行为达不到神的标准:我们所谓的好行为,只不过是在人眼前的好,幷不是在神眼前的好。神是众善的神,无论人作得多好,都够不上神的好。圣经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十四6)。我们看自己的义,好像很有价值;但是从神看来,都像污秽的衣服!故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
        ()人最大的罪是不要神自己:就算是我们的行为够得上神的标准,但我们仍须面对神的审判。一个不要父母的儿子,在别人的眼中可能是一个好孩子,但他的父母亲却不这么想。一个不要神,不接受神的救法的人,他在神面前的问题还不在于他的行为好或坏,而在于他和神之间的关系出了差错。所以圣经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他们眼中不怕神...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罗三11,18~19)。
        ()神不照人的行为来判定能否得救:圣经说:「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6)。神深知人不可能凭着行为得救,就以怜悯为怀,定规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于行为(弗二8~9)。神设立恩典作为人得救的原则。恩典的意思是说,不管这人是好是坏,只要他相信神的救法,神都肯拯救他。恩典和行为是不能并立的;不靠恩典,就要靠行为;不靠行为,就要靠恩典;断不能既靠恩典,又靠行为。行为不特不能成全神的恩典,反叫祂的恩典,变成「不是恩典」。

【神设立基督作审判的准则】圣经说:「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么」(创十八25)?神是公义的神(诗四1),祂作事的法则乃是秉持公义,所以祂的审判必须是公义的审判。神的心虽然是满了爱,但神不能单凭着祂的爱心赦免人的罪;因为若是这样作的话,神固然符合了祂那爱人的心,却违反了祂公义的法则。要神单凭着祂的爱心来赦免人是容易的,但是要神凭着祂的公义来赦免人就不容易了。神该当怎样作,纔能既满足祂爱的心,又满足祂公义的法则呢?
        ()神的拯救乃为显明神的义:圣经说:「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罗三25~26)。神在旧约时代,没有叫从前的人立时灭亡,立刻进到火湖里去,乃因为神的爱叫祂宽容人,祂「不愿有一人沈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由于那时候祂还没设立义的救法,叫祂不能不宽容、忍耐人所犯的罪,并不是祂不对付他们的罪。等到今时祂设立了义的救法,就显明了神的义。
        ()基督耶稣降世是为成全神的义:公义的神不能不审判人的罪;祂不能忽略我们的罪,也不能随便的赦免我们的罪。所以神就差遣祂的爱子降世,来担当人的罪,接受神公义的审判。所以十字架乃是神的「慈爱」和神的「公义」相会的地方,十字架既满足了神那爱人、要赦免人的心,十字架也满足了神那公义、必须审判人的法则。
        ()惟有基督能符合神公义的标准:基督是神的儿子,祂的神性使祂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的(来七26);祂在世为人的时候,没有犯过罪(来四15),也没有人能指证祂有罪(约八46),所以只有祂有资格来代替人受神的审判。
        ()神称信基督的人为义:按神公义的要求,世上没有一个人能达到这一个义的标准,如今神的爱子耶稣基督──那圣洁公义者(徒三14)──已代替人接受了神公义的审判,凡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祂就成为我们的公义(林前一30),所以神能称我们为义,而赦免我们的罪。

【惟有接受神十字架审判的人可以免受神最后的审判】人有罪,必须受神公义的审判。但对于相信主耶稣的人而言,祂已经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我们的罪已经在主耶稣身上受了审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我们受审判的凭据。凭着主的宝血,我们能够坦然无惧的来到神的面前,因为「公义的神不会两面讨债,先在基督身上,又来要我归还。」我们的心得着安息,因为我们的罪是经过了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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